時間:2019-10-14 10:27
來源: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3.2.3生活垃圾轉運站滲瀝液產生量與城市發展水平、生活垃圾分類水平、垃圾轉運方式,都有較大的關系。氣候濕熱和夏季多雨地區宜取高值,氣候干燥和夏季少雨地區宜取低值;垃圾轉運周期長的取高值,轉運周期短的取低值。
3.3.1填埋場封場后滲瀝液處理排放標準應符合《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封場技術規范》GB51220的有關規定,生活垃圾填埋場、焚燒廠、堆肥廠、厭氧消化處理廠、中轉站等垃圾設施配套的滲瀝液處理工程的排放標準,應根據垃圾處理設施的不同執行《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 16889、《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等國家標準或地方的相關排放標準,具體要求按照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的批復執行。
3總體設計
3.1一般規定
4.1.1提倡各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產生的滲瀝液合并處理,一方面可以改善水質,另一方面可以資源共享,發揮設施效益。
4.1.2確定滲瀝液處理工藝時,前期應對地方滲瀝液處理工程相關數據進行調研和評估,為工藝確定提供依據。
4.1.3滲瀝液水質的特性決定了滲瀝液處理不可能采用單一工藝進行處理,必須采用組合處理工藝,組合包括各種方法的組合,也包括同種方法中不同工藝的組合,組合的主體工藝應為生物處理工藝,以達到從環境中去除大部分污染物的目的。
4.1.4新建垃圾滲瀝液處理系統規模在300m3/d及以上的,宜按照兩個及以上系列設計,規模在300m3/d以下可采用單系列設計,改建和擴建系統根據實際情況考慮。
主要設備的備用原則。
1、原水提升泵水泵應設備用泵,當工作泵臺數不大于4臺時,備用泵宜為1臺,當工作泵臺數不小于5臺時,備用泵宜為2臺。
2、超濾進水泵、納濾進水泵、反滲透進水泵通常采用進口泵,設備檢修率較低,增加備用泵會增加投資和維護工作,可采用庫備。
3、鼓風機房應設置備用風機,工作鼓風機臺數在4臺以下時,應設1臺備用鼓風機;工作臺數在4臺或4臺以上時,應設2臺備用鼓風機。鼓風機應按設計配置的最大機組考慮。
4、超濾、納濾、反滲透膜系統通常不考慮備用,但設計時宜考慮一定的富裕系數。
4.2工藝流程
4.2.1預處理的主要目標是去除氨氮和無機雜質,降低污染物濃度或改善滲瀝液后續水質,多采用厭氧生物處理、混凝沉淀等工藝。
生物處理單元處理對象主要是可生物降解的有機污染物、氮、磷等滲瀝液中的主要污染物,多采用膜生物反應器(MBR)。
深度處理的處理對象主要是經生物處理后未去除的難生物降解有機物、溶解鹽等,主要目標是排放水質達到國家和地方排放要求,宜采用膜法、高級氧化及吸附法等。其中膜法主要采用納濾、反滲透等;高級氧化主要采用Fenton試劑氧化法、臭氧氧化法等。深度處理宜以膜法處理為主,并根據處理要求合理選擇。
4.2.2當采用“預處理+深度處理”工藝時,要求具備“預處理+生物處理+深度處理”的功能效果,即主要目標是排放水質達到國家和地方排放要求,深度處理多采用兩級碟管式反滲透(DTRO)和機械蒸發(MVC/MVR)等。
4.2.3 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及生活垃圾轉運站產生的滲瀝液為未經發酵的原生液,有機物含量高。COD通常為40000~80000mg/L,氨氮通常為1000~2000mg/L,生化性好,具備良好的生物脫氮條件。因此,該種滲瀝液宜采用生物處理為主的處理工藝。
4.2.4預處理宜采用混凝沉淀、厭氧生物處理等,特殊情況下也可采用水解酸化、氨吹脫等。當原水COD大于15000mg/L,BOD5/TN大于5時,預處理宜采用厭氧生物處理。
4.2.5采用MBR作為垃圾滲瀝液生物處理單元時,應最大限度地降解有機污染物及總氮等滲瀝液主要污染物。滲瀝液MBR系統的排放水質應符合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的要求;當MBR系統銜接后續深度處理時,出水水質應達到后續深度處理對進水水質的要求。
4.2.7生物處理產水進入納濾膜之前,須針對膠體、硬度、二氧化硅或結垢成分等采取適當的預處理措施。進入反滲透膜之前,需根據水質情況考慮投加酸或阻垢劑。設計規模應考慮一定的抗沖擊能力,以滿足不同時期的水量要求,同時運行過程中應考慮有多種沖洗方式,包括定時沖洗、清水沖洗及化學清洗。
當滲瀝液原水污染物濃度較低,可生化性差的情況下,碟管式反滲透膜亦可直接處理經預處理后的滲瀝液原液。
4.2.8 納濾濃縮液中含有大量難生物降解有機物時,可采用高級氧化工藝處理;反滲透濃縮液經過軟化預處理后,可選擇機械蒸發再壓縮工藝處理濃縮液;滿足沼氣或天然氣源的條件下,納濾或反滲透濃縮液或二次濃縮的濃縮液,可選擇浸沒燃燒蒸發工藝。
4.3總體布置
4.3.2 場地標高的確定還需考慮以下因素:
1方便生產聯系,滿足道路運輸及排水條件;
2減少土(石)方工程量,保持填挖平衡;
3防止地下水對建筑物基礎和道路路基產生不良影響;
4與所在城鎮的總體規劃相適應;
根據以上決定場地標高的因素,并要經過多方案技術經濟比較,確定場地最低點的設計標高。
4.3.3這種布置方式不僅使其各功能區與主要生產區之間有方便的交通及工藝聯系,減少相互間管線連接的長度,降低投產后的運營費用,而且整個處理區組合重點突出,主次分明,各組成要素之間相互依存,相互制約,具有良好的條理性4.3. 8滲瀝液處理區如有涉及圍墻及擋土墻的設計,按照工業廠區相應標準規范要求設計。
5單元設計
5.1調節池
5.1.1調節池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規定了設計調節池的要求,填埋場調節池容積計算方法參考《生活垃圾衛生填埋技術規范》;
2焚燒廠調節池的設置應根據垃圾倉原液輸送泵的抽排工況及用地要求等因素綜合確定。根據國內設計經驗通常為7~10d;新建生活垃圾轉運站的滲瀝液調節池有效容積不宜小于4天滲瀝液平均產生量,改建生活垃圾轉運站的滲瀝液調節池可根據實際用地情況適當調整,不宜小于1天滲瀝液平均產生量;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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