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4-24 10:34
來源:常州市政府官網
二是加強道路揚塵綜合整治。加強城區綠化建設,裸地實現綠化、硬化。及時修復破損路面。大力推進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年底前,市區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3%以上,溧陽市建成區達到80%以上。嚴格渣土運輸車輛密閉管理,嚴禁渣土運輸車輛帶泥上路,嚴格誠信考核,落實懲戒措施。運用車載光散射、走航監測車等技術檢測評定道路揚塵污染狀況。
三是推進堆場碼頭揚塵污染控制。嚴格實施《江蘇省港口粉塵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逐步建立健全港口粉塵防治與經營許可準入掛鉤制度,取締無證無照和達不到環保要求的干散貨碼頭。年底前,錄安州碼頭完成粉塵在線監測系統建設。
四是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嚴控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對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和規劃,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釆濫挖的露天礦山,依法予以關閉;對治理不規范的露天礦山,依法責令停產整治。
五是嚴格降塵考核。定期通報鎮、街道降塵監測和考核情況,有效提升區域揚塵網格化監管水平,嚴格控制區域降塵量,降塵不得高于5噸/月 平方公里。
4. 深化VOCs專項治理。按省統一部署,建立重點源VOCs治理綜合管理平臺。列入省VOCs名錄和重點監管名錄的企業均編制“一企一策”方案。2019年全市重點行業VOCs排放比2015年減排30%以上。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黏劑等項目。以減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劑和助劑的使用為重點,推進低VOCs含量、低反應活性原輔材料和產品的替代。加強工業企業VOCs無組織排放管理,推動企業實施密閉化、連續化、自動化技術改造。化工行業全面應用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LDAR),化工園區完善LDAR管理平臺。全面完成VOCs 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規定的治理項目;逾期未完成的,依法關閉或停產整治。開展專項執法行動,6月底前,重點對采取單一治理措施的企業進行抽查,依法依規查處違法排污企業,向社會公開存在治理效果不達標、造假等行為的第三方治理單位,禁止其在本市開展相關業務。
5. 強化“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基本完成“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任務,加大排查力度,嚴格分類處置。列入關停取締類的,基本做到“兩斷三清”(切斷工業用水、用電,清除原料、產品、生產設備),依法注(吊)銷相關生產許可;列入整合搬遷類的,搬遷至工業園區并實施升級改造;列入升級改造類的,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
6. 加強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強化屬地政府責任,切實加強秸稈禁燒管控。建立網格化監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階段開展秸稈禁燒專項巡查。全面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秸稈收儲體系,進一步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2019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6%。控制農業源氨排放。減少化肥使用量,加強畜禽養殖場廢氣治理,減少氨揮發排放,開展大氣氨排放控制試點。
7. 加強面源污染控制。加強餐飲油煙污染防治。非商用建筑內禁止建設排放油煙的餐飲經營項目。餐飲經營單位和單位食堂應當安裝具有油霧回收功能的抽油煙機或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有效運行。推廣集中式餐飲企業集約化管理,提高油煙和VOCs協同凈化效率,開展規模以上餐飲企業污染治理設施用電監控試點。禁止露天焚燒和露天燒烤。推進煙花爆竹污染防治,從2月1日起,市區相關區域全天候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8. 加強重污染天氣防范應對。加強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建設,年底前實現7天預報能力。開展環境空氣質量中長期趨勢預測工作。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調整預警分級標準。實行“省級預警,市縣響應”,科學實施污染“削峰”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氣生產調度令制度。定期更新工業企業限停產、工地停工等應急管控清單,按照“一廠一策”原則確定精準有效的減排措施,并向社會公開。加強應急管控豁免管理。制訂并實施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實施秋冬季重點行業錯峰生產。重大活動期間,協同強化聯防聯控措施,確保活動主辦城市及其周邊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準。
(二)著力打好碧水保衛戰
深入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堅持“減排、擴容”兩手發力,扎實推進水資源合理利用、水生態修復保護、水環境治理改善“三水并重”,加快長江、太湖和農村水污染防治,切實改善全市水環境質量,扎實推行河長制、湖長制、斷面長制。
1. 打好水源地保護攻堅戰。按照“水源達標、備用水源、深度處理、嚴密監測、預警應急”的要求,構建全市供水安全保障體系。完成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達標建設以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和備案。嚴格水源地保護制度,建立健全藻草管控機制和水質監測預警機制。開展日供水量千噸以上或供水人口萬人以上鄉鎮、農村水源地的調查和環境狀況評估工作。推進全市 “雙源供水”和自來水深度處理兩個全覆蓋,實施從水源水到龍頭水全過程監管,努力推進全市從安全供水向優質供水轉變。完成飲用水水源地年度環境狀況評估工作,完成長蕩湖、滆湖生態安全調查評估工作。
2. 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一是推進城鄉黑臭水體綜合整治。金壇區金花河、運糧河完成整治,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體。完成全市黑臭水體清單中剩余的65個黑臭水體整治任務,全市域基本消除黑臭水體。暢通河網水系,實施水系連通工程,打通斷頭浜。推進城鄉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建設。加強市區通江河道整治,加大北引長江清水能力,繼續實施暢流活水工程。二是加強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加快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實施城鎮雨污分流改造和老舊污水管網改造,完善污水收集管網系統。暫不具備雨污分流改造條件的區域,加快建設截流干管,適當加大截流倍數。2019年,全市新建污水主管網138km。加強企事業污水接管,全面排查企事業單位污水未接管或未處理情況,按照“宜接盡接” 原則,對機關、學校、醫院、公廁、一般工業企業、農貿市場、垃圾中轉站、賓館、飯店和浴室等10類企事業單位污水實施限時接管,4月底前補充完善接管單位清單,年底前完成接管任務,基本消除企事業單位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情況。推進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實現全市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新增污水處理能力4.9萬噸/日以上。2019年,完成溧陽市花園、南渡、社渚污水處理廠新擴建工程,金壇第一污水處理廠、武進武南第二污水處理廠等新擴建工程開工建設,常州市區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溧陽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5%以上。完成省級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建設任務。同步加快建設初期雨水收集處理設施。三是加快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組織實施太湖流域新地方標準,6月底前,完成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技術論證,明確提標技術路線;需采取工程措施的,力爭年底前開工建設。四是規范污泥處理處置。6月底前,武進區夾山污泥處置工程、新北區江邊城市污泥焚燒處理中心正式投運,國電生活污泥焚燒處置一期項目開工建設,確保城區污泥全量無害化處置;推進溧陽市、金壇區污泥處置達標建設,取締非法污泥堆放點,實現區域永久性污泥處理處置或資源化利用設施全覆蓋,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嚴格執行污泥轉運“聯單制”,污泥運輸車船全部安裝GPS,強化污泥處理處置全過程監管。五是全面推行“河長制”。進一步完善河長制長效管理機制,切實加強各項管護制度建設。積極探索智能化管理模式,加強河長制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加強河長制工作考核,推進各級河長履職盡責,全面達成河長制建設目標。
編輯: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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