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0-25 14:19
來源:桂林市人民政府
4.深入推進尾礦庫綜合整治。認真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尾礦庫注銷及小型尾礦庫閉庫工作指導意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2016—2018年深化尾礦庫綜合治理方案》,2018年12月底前,實現全市沒有危庫和險庫,病庫控制在10座以內。加大對歷史遺留尾礦庫的閉庫治理和注銷工作力度。持續開展尾礦庫環境污染普查和尾礦庫環境風險及周邊土壤狀況詳查工作,2018年配合自治區完成全市重點尾礦庫的采樣、制樣和分析。(牽頭單位:市安全監管局、市環保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息、市國土資源局等;各縣區人民政府)
(五)實施危險廢物固體廢物管控工程
1.全面調查摸排危險廢物和固體廢物。根據本地區產業結構,對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39號),結合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各部門按職責全面調查危險廢物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情況,篩選產生量大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分行業、種類建立清單;調查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執行情況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流向,重點掌握跨省轉移的主要固體廢物類別、轉移量及主要的接收地;開展社會源廢礦物油、廢鉛酸蓄電池調查,重點掌握流向情況。(牽頭單位:市環保局。責任單位:市工信委等;各縣區人民政府)
2.開展工業固體廢棄物堆存場所環境整治。加強堆存場所環境監管,預防土壤污染,保障固體廢棄物堆存環境安全。以沿江、沿河、沿湖等區域為重點,組織開展固體廢物貯存、傾倒和填埋情況專項排查;對于排查發現的非法傾倒固體廢物場所,組織對固體廢物進行核查、鑒別和分類,根據環境風險程度確定優先整治清單,做好涉危險廢物突發環境事件的防范應對。對于危險廢物、醫療廢物、重量在100噸以上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體積在500立方米以上的生活垃圾堆放點,制定“一點一策”整治工作方案。對排查出的固體廢物堆放傾倒點查明來源,落實相關責任,督促責任人限期完成處置工作;無法查明來源的由轄區人民政府妥善處置,并根據需要開展環境損害評估。(牽頭單位:市環保局。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衛生計生委、市工商局等;各縣區人民政府)
3.規范管理危險廢物和固體廢物。持續組織開展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要求涉危險廢物企業嚴格落實各項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制度,通過廣西危險廢物監管信息系統加強企業危險廢物檔案管理審核。對產生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量大、危害大的,以及垃圾、污水處理等相關行業,要求相關企業細化管理臺賬、如實記錄轉移的固體廢物實際利用處置途徑及最終去向,并依據相關法規要求公開產生固體廢物的類別、數量、利用和處置情況等信息。(牽頭單位:市環保局。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市城管委、市衛生計生委、市質監局等;各縣區人民政府)
4.嚴厲依法打擊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和洋垃圾走私等違法犯罪行為。打擊進口廢物加工利用行業環境違法行為,開展電子廢物、廢輪胎、廢塑料、廢舊衣服、廢家電拆解等再生利用行業清理整頓。對進口廢塑料加工利用企業開展排查檢查,依法查處倒賣證件、倒賣貨物、企業資質不符等問題。嚴厲查處走私危險廢物、醫療廢物、電子廢物、生活垃圾等違法行為。對發現走私的洋垃圾,依法予以退運或銷毀。(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桂林海關。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工商局等;各縣區人民政府)
嚴厲打擊固體廢物非法轉移違法犯罪活動。落實桂林市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工作要求,進一步健全我市聯合打擊非法轉移危險廢物工作機制,建立多部門信息共享和聯動執法機制,及時共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危險貨物(危險廢物)電子運單、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全球定位系統(GPS)信息、危險廢物違法轉移情報等相關信息,定期通報危險廢物轉移種類、數量及流向情況。開展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專項執法行動,從嚴查處外省、市非法轉移危險廢物進入我市傾倒處置的行為。(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桂林海事局。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5.加強危險廢物回收經營管理。強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行政審批,對我市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廢鉛蓄電池收集單位加強環境監管和督查考核,要求企業嚴格落實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嚴厲打擊各類非法收集、轉運、處置危險廢物違法行為,對涉事企業、中間商、承運人、接收人等一追到底,切斷非法轉移利益鏈。(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6.提高危險廢物和固體廢物處置能力。
實施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工程。加強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補齊生活垃圾處理能力不足的短板,逐步提高生活垃圾焚燒處理比重。加大現有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排查整改力度,確保全部實現達標穩定運行。加快餐廚垃圾回收和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2018 年,建成臨桂區山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2020年建成桂林市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項目。(牽頭單位:市城管委。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等;各縣區人民政府)
實施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工程。推進邊遠、交通不便利的縣建設醫療廢物收集、中轉站,督促現有醫療廢物處置項目加強運輸工具投入,確保全市醫療廢物得到及時安全處置。2019 年建成全州縣醫療廢物處置中心。2020 年建成龍勝各族自治縣醫療廢物處置中心。(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市衛生計生委。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等;各縣區人民政府)
實施危險廢物集中無害化處置設施建設工程。完善全市危險廢物收集與運輸體系,規范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處置和利用,使全市危險廢物處置需求與能力基本匹配,基本建立全過程管理機制,實現危險廢物安全、妥善處置。2019年,建成恭城縣水泥窯協同處置10萬噸/年固體廢棄物資源綜合利用項目。2020年,建成荔浦縣年再生利用20 萬噸電鍍污泥項目。(牽頭單位:市環保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委等;各縣區人民政府)
附件:1.桂林市產糧大縣和糧源基地名單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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