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1-15 11:41
來源:克拉瑪依市地方稅務局
21.為什么對農業生產排放的污染物暫免征稅?
農業生產中因使用化肥、農藥等形成污染物,并通過農田地表徑流、農田排水和地下滲漏等方式進入水體而造成面源污染。鑒于上述污染情況較為復雜,難以準確計量污染排放量。同時,考慮農民負擔能力較弱,為支持農業生產,稅法規定暫不對農業污染征稅。
22.為什么對規?;B殖排放的污染物不予免稅?
目前,我國畜禽養殖場(戶)1億多個,畜禽養殖規?;蔬_54%,畜禽糞污年產生量約38億噸,畜禽養殖化學需氧量、氮、磷、銅、鋅的排放量分別占農業源排放總量的96%、38%、56%、99%和98%,畜禽糞污成為農業面源污染的主要來源。鑒于規模化養殖對農村環境危害較大,所以稅法中未將其列入免稅范圍。
但在具體征稅政策上,對不同的規模化養殖企業采取區別對待,而不是簡單按畜禽飼養量征稅。一是規?;B殖企業自行或委托他人采取糞肥還田、制造有機肥、制取沼氣等方法,對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綜合利用或無害化處理,不向外環境排放污染物的,不征收環境保護稅。二是規?;B殖企業向環境排放污染物,排放量可以監測的,按實際監測的排放量征收環境保護稅。三是規?;B殖企業向環境排放污染物,但沒有設置固定的污染排放口,其排污量無法實際監測的,依據稅法附表2中“禽畜養殖業、小型企業和第三產業水污染物污染當量值”表,按畜禽飼養量折合的污染當量數計算征稅。
23.為什么對機動車等流動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暫予免稅?
汽車尾氣對環境污染大,應充分發揮稅收的調節作用,促進減少尾氣排放。但考慮到現行稅制中已有消費稅、車船稅、車輛購置稅等稅種對汽車生產和使用進行調節,其中車船稅、消費稅按排量征稅,已體現了稅收調節和經濟補償,所以稅法對汽車等流動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規定暫免征收環境保護稅。
24.為什么對城鄉污水、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達標排放的污染物暫予免稅?
城鄉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廠是污染治理單位,也可能是污染排放大戶。但考慮到城鄉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廠承擔了部分公共服務職能,具有準公共服務性質,特別是目前許多城鄉污水、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運營較為困難,各級財政予以適當補貼。因此,為減輕城鄉污水、垃圾集中處理場所的運營負擔,調動其不斷改進治污工藝和技術水平、減少污染物排放的積極性,稅法規定對其暫免征收環境保護稅。但同時附加一個條件,即不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凡超過規定排放標準的,應一律照章征稅。
25.為什么對工業污水集中處理場所達標排放的污染物不予免稅?
工業污水集中處理場所與城鄉污水集中處理場所的性質不同。工業污水集中處理場所服務于工業園區內少數企業,由雙方協商確定服務費用,具有商業性質且盈利狀況好。為此,稅法規定對工業污水集中處理場所排放的污染物予以征稅。工業污水集中處理場所按要求須達標排放,達標排放污水所含污染物一般較少,為此,根據稅法規定按污染當量數征稅計算,工業污水集中處理場所稅收負擔不重。
26.為什么按納稅人排污濃度值不同設置兩檔減稅政策?
根據污染物排放濃度實行差別化征稅政策,對促進企業減排可以起到良好的激勵作用。現行排污費制度,只規定了一檔減征政策,即對排污單位排放大氣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50%以上的,減半征收排污費??紤]到將排放濃度值降到規定標準的50%以上技術要求較高,一些企業可能享受不到優惠政策,為充分發揮稅收的激勵引導作用,進一步調動企業改進技術工藝、減少污染物排放的積極性,稅法根據納稅人排放污染物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排放標準的程度不同,設置了兩檔減稅優惠,即納稅人排污濃度值低于規定標準30%的,減按75%征稅;納稅人排污濃度值低于規定排放標準50%的,減按50%征稅,進一步鼓勵企業改進工藝、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27.環境保護稅如何征管,稅務機關與環保部門如何建立協作機制?
現行排污費由環保部門征收,改征環境保護稅后,將由稅務機關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征收管理,增強了執法的規范性、剛性。同時,考慮到征收環境保護稅對污染物排放監測的專業技術要求較高,離不開環保部門的配合,環境保護稅法確定了“企業申報、稅務征收、環保協同、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即納稅人應當依法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對申報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管理,環保部門負責依法對污染物監測管理;環保部門與稅務機關須建立涉稅信息共享平臺和工作配合機制,定期交換有關納稅信息資料。這一征管模式突出了納稅人自主如實申報納稅的義務,明確了稅務機關征稅的主體責任,并要求環保部門對排污征稅提供信息核查,配合做好稅務征管工作。
28.環境保護稅征管涉及稅務、環保兩個部門,如果發生征納稅爭議,納稅人行政復議或訴訟對象是誰?
環境保護稅法第14條規定:環境保護稅由稅務機關依照稅收征收管理法和本法的有關規定征收管理。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照本法和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對污染物的監測管理。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11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依照行政復議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的,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為被申請人。行政訴訟法第26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根據上述法律法規的規定,如果發生征納稅爭議,納稅人行政復議或訴訟對象是作出具體稅收征管行政行為的稅務機關。
29.為什么環境保護稅法對納稅人和稅務機關、環保部門違法責任沒有做出細化規定?
稅收征收管理法、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對納稅人納稅、稅務機關征稅、環保部門監測污染物等工作中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已做出了明確規定。
《稅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第八十二條規定,“稅務人員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職守,不征或者少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稅務人員濫用職權,故意刁難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調離稅收工作崗位,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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