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9-04 16:19
來源:陜西省環保廳
探索重點生態功能區資源特色產業與生態保護相協調的發展模式,制定發布重點生態功能區限制和禁止發展產業名錄。加快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與建設項目實施,明顯提升重點生態功能區所在縣域生態環境質量。推進黃土高原子午嶺-黃龍山、秦巴山區生態屏障建設,積極爭取設立秦嶺國家公園、橋山國家公園、黃河國家公園。
第二節 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編制全省自然保護區發展規劃,優化自然保護區布局,開展自然保護區資源環境本底調查及勘界確權,到2020年,全省自然保護區面積占陸域國土面積穩定在5.5%左右。提高自然保護區管護能力,建立遙感監測、現場核查動態監管體系。強化各地政府對自然保護區及其管理機構的監管能力,全面完成對自然保護區典型違法違規問題的排查檢查。
繼續實施《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2011-2030年)》,編制《陜西省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規劃》,進一步加大生態系統、物種基因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力度。強化以秦嶺生態功能區為主的自然保護區管理,對自然保護區進行規劃,通過生境廊道建設,有效的利用原生態環境就地保護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更好的恢復完整的森林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資源。強化秦巴山地水源涵養林和濱江帶建設與保護,開展珍稀瀕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產種質資源的就地和遷地保護,加強瀕危物種棲息地管理、拯救繁育、野化放歸和增殖放流。開展區內外來入侵物種調查與生態影響評估,加強外來入侵物種和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探索開展城市生物多樣性的保護與恢復,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恢復、減貧和惠益分享示范工程。到2020年,林業陸域自然保護區面積達到120萬公頃以上。
第三節 開展生態恢復治理
按照生態系統的整體性、系統性及其內在規律,統籌考慮自然生態要素,對我省“江河山坡塬”共同體進行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
江河水環境生態修復。制定實施嘉陵江、漢江、丹江水生態環境保護方案,加強對長江流域源頭水的保護。禁止侵占水源涵養空間,對于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復。在污染源相對集中地區的河道、灘涂地建設生態濕地和防護林,增強水源涵養和土壤保持能力。渭河流域初步建立起以南北兩山為屏障,河濱公園、沿河濕地和城市森林為主體的生態系統框架。以《陜西省濕地保護工程規劃(2009-2030年)》為基礎,繼續做好我省濕地保護和生態恢復工作,確保我省濕地面積不萎縮,濕地生態功能不退化。
繼續推進退耕還林。推進25度以上坡耕地、嚴重沙化耕地退耕還林,對宜林荒山荒地實施人工造林,對有培育前途的疏林地、無林地實施封山育林。重點抓好白于山區生態脆弱區、渭北旱塬水土流失嚴重區和陜北長城沿線風沙區退耕還林工作,打造白于山區百萬畝常綠針葉林基地、渭北百萬畝干雜果經濟林基地、黃河沿岸百萬畝紅棗經濟林基地。
實施礦區生態恢復。結合礦區復墾和礦區建設,重點對渭北旱腰帶露天采礦區、渭北黑腰帶采煤沉陷區等各類露天采礦區、尾礦堆積區、煤炭沉陷區,全面實施植被恢復工程,恢復礦區森林植被和生態系統。力爭到2020年,完成礦區治理490萬畝,其中人工造林270萬畝,封山育林200萬畝,礦區道路綠化15萬畝,濕地恢復5萬畝。
強化沙化土地治理。在定邊、靖邊等沙化土地面積較大的縣區,依托退耕還林、防沙治沙等林業重點工程,加大流動沙丘和半固定沙地綜合治理,擴大沙區植被覆蓋,提高林地防護效益。對毛烏素沙地中暫不具備治理條件且人為對生態干擾較大的連片沙化土地,劃建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開展封禁設施和監管能力建設,妥善安置農牧民生產生活。力爭到2020年,提升300萬畝固定、半固定沙地林分質量,徹底治理50萬畝流動沙地,構筑陜北能源化工區生態安全屏障。
第四節 加快農村環境治理
以重要水源地周邊村莊及“問題村”為重點,結合扶貧工作,在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推進新一輪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十三五”期間,新增完成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的建制村4200個。
加強農村生活污染治理。積極推廣“縣城動力處理、鎮村濕地(微動力)處理”等成熟污水處理模式。強化農村服務業污水治理,重點加強對“農家樂”的污水治理監管力度,連片開發的“農家樂”實行沼氣池建設與改廁、改廚、改圈相結合的“一池三改”的治理措施。因地制宜,采取多種形式,處理處置農村生活垃圾。在經濟基礎相對較好的村莊實行集中連片式衛生填埋等無害化處理,加快建設集中式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場。在城郊結合部和關中平原交通便利地區,推廣“戶分類、村收集、鄉(鎮)轉運、縣處理”的垃圾處理模式;在陜南、陜北重點集鎮、人口集中村莊建設垃圾衛生填埋場,輻射周邊村鎮的垃圾處理;在人口居住分散地區,以村規民約的形式建立垃圾分類回收制度,鼓勵農村垃圾資源化利用,可堆肥垃圾就地堆肥。建立農村生活垃圾及其他廢舊物資回收利用系統,禁止危險廢物、醫療廢物、電子廢物與生活垃圾混合儲存處理。
防治畜禽養殖污染。科學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2017年底前,依法關停或搬遷禁養區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按照種養結合、肥料就近、就地消化的原則,編制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明確污染防治的目標、任務、重點區域和防治措施。現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應根據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設糞便污水貯存、處理、利用設施。完成散養密集區場地的硬化防滲,實行畜禽養殖糞便污水分戶收集、集中處理利用。自2016年起,新(擴、改)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應實施雨污分離,采用干清糞、生物發酵舍工藝,對所排放的污染物進行綜合利用,實現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鼓勵支持生態化畜禽養殖產業發展,推動種養結合、廢棄物循環利用、無公害畜禽產品生產等農業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模式。推廣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實用技術,支持建設有機肥加工廠等畜禽糞污治理設施。到2020年,規模化養殖場(小區)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比例達到75%。
加強農村工業污染治理。堅持保護優先,嚴格農村地區工業項目的環境準入,防止污染企業向農村地區轉移。加強對歷史遺留農村工礦污染源的排查,繼續開展歷史遺留工礦污染源的綜合整治工作,緩解其對村莊水環境、居住區、農田等的污染。
編輯:劉影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