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8-28 09:21
來源: 環境保護部
前言
為防治污染、保護環境,指導農村環境整治工作,確保工作成效,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為指導性文件,可作為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運和處理項目建設與投資的參考依據。
本指南由環境保護部規劃財務司提出,由科技標準司組織制訂。
本指南起草單位: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本指南2013年11月11日由環境保護部批準、發布。
本指南由環境保護部解釋。
1總則
1.1 適用范圍
根據農村環境治理的相關界定,本指南的農村指人口在1萬人以下行政村和自然村,適用于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及處理工程的規劃、立項、選址、設計、施工、驗收及建成后運行與管理的技術依據。
1.2 術語與定義
1.2.1農村生活垃圾指農村人口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包括廚余垃圾等有機垃圾,紙類、塑料、金屬、玻璃、織物等可回收廢品,磚石、灰渣等不可回收垃圾,農藥包裝廢棄物、日用小電子產品、廢油漆、廢燈管、廢日用化學品和過期藥品等危險廢物。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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