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2-09 14:38
來源:中國水網
環境監管能力不斷提升。環境空氣質量、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自動監測預警和國省控重點污染源的在線監控能力不斷加強;環境監察和應急裝備水平逐步提高,環境監管基礎設施和條件明顯改善;環保網格化監管體系初步形成;確立了市、區、鎮(街)、村(居)四級河長、河段長負責制,流域管理能力不斷加強;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逐步推進;通過環境安全大檢查、應急預案修訂和應急演練等強化環境應急能力建設;引入大數據和“互聯網+”先進理念,有序推進智慧環保建設;通過開通廈門環保微信公眾號、設立重點企業環境信息二維碼、啟用在線監督舉報管理系統“環保隨手拍”平臺、在廈門電視臺開播每日空氣質量狀況等逐步完善環境信息公開體系。
2.存在問題
環保工作成效與生態文明建設要求還有差距。空氣質量時有反復,高污染老舊車輛和燃煤鍋爐淘汰進度較慢,燃煤替代工作難度較大。水環境仍然十分脆弱,水功能區達標率不高,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有待加強,近岸海域的水質尚未出現明顯改善的趨勢,水環境保護壓力仍長期存在。個別點位土壤、地下水出現重金屬超標,土壤監測尚未列入常規監測,土壤污染成因尚需進一步研究。部分地區生態系統功能退化,農村生態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排污口整治、水源地保護、企業污染排放、危險廢物處置、化學品污染、重金屬污染、城市霧霾、突發環境事件、區域大氣污染、流域水污染等突出環境問題仍將長期存在。
環境保護職能分散在多個部門,統籌協調環境保護機制仍不完善。資源、環境、生態之間存在著不可分割的聯系,而資源管理、環境保護卻分屬不同的政府部門主管,環境管理交叉錯配現象嚴重,執法主體和監測力量分散,統一的生態環境管理體制改革關系到多個部門職能權利,統籌協調難度大。
環保監管水平與環境治理現代化的新要求不相匹配。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薄弱,人員編制少,任務重,執法力量薄弱,嚴重影響了環保事業的發展。與新時期環境保護任務相比,現有的環境綜合管理機制、行政執法手段和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遠不能滿足污染源管理、環境監測、環境監察等工作的需要,如:污染源管理、大數據平臺構建、監測網絡建設、源解析等工作跟不上決策需要,科技支撐能力不足,以生態環境大數據為支撐的監管服務平臺相對滯后。排污企業環境行為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機制尚未健全,公眾參與渠道不暢、能力不強等。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建設有待完善,責任約束有待強化,生態文化尚需精心培育,公眾生態環保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
專欄1:廈門市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主要指標完成情況
序號 | 指標名稱 | 單位 | 規劃值 | 2015年 | 完成情況 |
1 | 城市空氣質量好于或等于2級標準的天數比例 | % | ≥96(API) | 99.18(AQI)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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