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12-20 16:14
來源:中國固廢網
4.4.6垃圾發電廠滲濾液處理站的勞動防護用品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撤除或者停止使用。
4.4.7垃圾發電廠滲濾液處理站厭氧處理系統附近用電設備應滿足GB50058的規定要求。
5工藝設計
5.1工藝選擇原則
5.1.1技術采用原則:先進可靠、運行穩定、經濟合理及維護方便等。
5.1.2全過程控制原則:對垃圾發電廠滲濾液產生、處理、排放的全過程進行控制。
5.1.3達標與風險控制相結合原則:全面考慮垃圾發電廠滲濾液達標排放的基本要求,同時加強風險控制意識,從工藝技術、工程建設和監督管理等方面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5.1.4安全原則:有效去除滲濾液處理系統中的有毒有害物質,減少處理過程中產生的臭氣、污泥、濃縮液等污染物,保護生態安全。
5.1.5穩定可靠原則:為提高整個系統的運行穩定性及可靠性,所有過流介質為垃圾滲濾液的設備、閥門、儀表、管道、管件必須具備防腐蝕性能;所有設備、閥門、儀表、管材必須具備足夠的耐壓等級、防滲漏等級;設備電機具有足夠的防護等級、絕緣等級和防爆等級。
5.1.6綜合考慮原則:結合垃圾發電廠對出水及綜合利用的要求,考慮深度處理及濃縮液處理工藝。
5.2水量與水質
5.2.1水量
設計規模應充分考慮當地的經濟狀況、環境氣候、垃圾收運系統及生活習慣等因素。按以下公式計算滲濾液產生量:
Q=[C/(1-b)]×b+q
Q:滲濾液日產生量,單位:m3/d;
C:設計入爐垃圾量,單位:t/d;
b:入廠垃圾滲濾液產生率,宜取10%-40%,其中氣候濕熱和夏季雨量大地區宜取高值,氣候干燥和夏季少雨地區宜取低值;
q:卸料平臺沖洗水、爐渣冷卻水等水量,單位:m3/d。其中卸料平臺沖洗水量應根據垃圾轉運車數量、平臺面積和沖洗強度計算,爐渣冷卻水水量按垃圾焚燒規模、出渣率和用水強度計算;
入廠垃圾滲濾液產生率的選取還應考慮垃圾焚燒爐的形式及垃圾儲存發酵時間。
5.2.2水質
5.2.2.1垃圾發電廠的滲濾液有機污染物濃度高,B/C較高具有比較好的可生化性。
5.2.2.2應考慮垃圾發酵時間對滲濾液水質的影響。
5.2.2.3垃圾發電廠滲濾液水質的確定,宜以夏季豐水期的實際測定最大數據為準,在無法獲得實際數據時,可參照表1及同類地區垃圾發電廠實測數據合理選取。
5.3工藝處理通用模式
5.3.1垃圾發電廠滲濾液處理系統一般由預處理單元、生物處理單元、深度處理單元以及附屬單元等組成。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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