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1-12-03 09:17
來源:中國固廢網
作者:谷林
“垃圾圍城”成為城市面臨的新難題,如何處理垃圾問題也成為對政府執政能力和執政智慧的重要考驗。衛生填埋項目因為占地大等原因,無處可埋也開始受到更多管理者的重視。國務院批轉16部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的意見》出臺,《意見》明確規定在條件適宜地區,可以垃圾焚燒作為主要選擇。
在“2011(第五屆)固廢戰略論壇”現場,中國城市建設研究院院長徐文龍介紹,近十年來,我國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和處理量據均呈現持續增長。同樣在中國固廢網年度評選中發現,2011年,很多城市垃圾處理設施選址和建設獲得實質性推進。
但與此同時,垃圾焚燒所遭遇的民意障礙仍然洶涌澎湃。北京六里屯垃圾焚燒場選址因民意暫時擱淺,番禺垃圾焚燒場選址在復活之后又再次因為民意而返回歷史原點。從現狀看來,垃圾焚燒進程依然遭遇民眾反焚意見的狙擊。
就此話題,12月2日,“2011(第5屆)固廢戰略論”壇特別設置“垃圾焚燒場建設過程中的民意協調”話題,邀請北京阿蘇衛垃圾焚燒場建設過程中的民意代表黃小山進行主題演講。
黃小山以自己的實踐認為,民眾反焚燒雖然回想起來有一些不理性,但卻有足夠的“反燒”理由:二惡英、臭氣,這些無可回避的問題,還有因之帶來的房屋貶值,作為民眾最現實的利益,這些無可厚非。而且在垃圾場建設過程中,走過場的環評、躲貓貓的聽證會所導致的真相缺失,都成為民眾正當的反建理由。
但黃小山認為,因之引發的焚燒與反焚燒的理論斗爭,卻是一個偽命題。如果非要說一句話,燒還是不燒,態度一定是對立的。而深入民眾的“反燒”實踐, 民眾“反燒”其實是反對“為什么這樣燒”。
政府和民眾其實在垃圾問題有上有共同認識,那就是解決問題的前提是做好垃圾分類。民眾反對的是,在沒有分好類的情況下進行垃圾焚燒,其產生的危害如何控制?
結合自己的民意參與實踐,黃小山認為,環保其實是政府、企業、民眾和NGO四者最終達成一種妥協,從而實現和諧甚至合作。
他認為,垃圾問題,主體一定是政府,政府無論在立法、監管、制訂規則上都是責無旁貸,完全沒有任何理由不作為,或者少作為。政府應該把垃圾問題不只局限于垃圾處理,而應該上升到源頭減量環節,包括垃圾分類,包括資源回收整個鏈條,站在更加宏觀的立場上去全面制訂一個經得起歷史考慮的全套的方案。民眾也應該以自我的力量,去為環保發展提供一些更深入的思考,同時行動起來。
編輯:成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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