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8-03-10 15:40
來源:東方早報
面對嚴峻的環保形勢,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呼吁,目前我國已具備開征環境稅的基本條件,應抓緊時機將其納入議事日程。(3月9日《河北日報》)
稅收是政府宏觀調控的有效手段之一,解決環境污染問題需要更多利用稅收等經濟杠桿。按照這種理解,開征環境稅沒什么不妥。
但問題在于,當前我國圍繞環境開征的稅費不是沒有。建設部2006年規定,全國所有城鎮都要開征污水處理費。開征環境稅是為了環境,污水處理費也是為了環境,消費者為“水消費行為”造成的社會成本要付出兩次“目的完全相同的代價”。顯然,這種重復買單是不合理的。因此,開征環境稅第一個前提就是避免“重復收稅(費)”。
即便如此,現實告訴我們,我國環境問題的根本原因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利”字當頭,把環境問題放在次要位置。這種形勢下即使開征環境稅,可能也無益于環保。此前,一些城市污水處理費收了不少,環境卻無改善的尷尬現實即能說明問題。
基于以上原因,筆者以為,我國開征環境稅應當慎而又慎。否則,形式上的環境稅出來了,實質上卻只是另一種對環境治理毫無實質意義的稅收規定。(陳霞)
編輯:全新麗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