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5-06-25 13:45
來源:生態環境部
夏季臭氧高發,將加強機動環境監管(答問八)
海報新聞記者:夏季是臭氧污染高發的季節,生態環境部對于今年夏季臭氧污染形勢如何判斷?在臭氧污染監測與治理方面有哪些措施和成效?
裴曉菲:謝謝您的提問。臭氧存在于地球的對流層和平流層,離地球表面最近的是對流層,對流層之上是平流層。平流層的臭氧是自然產生的,太陽紫外線將氧氣分子分解為氧原子,氧原子與氧氣結合生成臭氧,經過長期積累形成臭氧層。臭氧層能夠吸收太陽紫外輻射,保護地球上的生物免受紫外線的傷害,是名副其實的“地球衛士”。對流層的臭氧是人類排放的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等在一定條件下反應生成的二次污染物,主要是人為產生的,對人類的呼吸系統和循環系統產生傷害,是名副其實的“隱形殺手”。用一句民間比較通俗的話來說,臭氧是“在天為佛,在地為魔”。
從氣象條件來看,光照充分、高溫、低濕的氣象條件有助于對流層臭氧的產生,因此臭氧污染多發于晴朗少云的春末及夏秋季。今年1-5月,全國臭氧濃度為1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0.7%;全國臭氧超標天數共計2480天,高于歷史同期水平。今年臭氧污染形勢主要有三個特點:一是污染出現早,3月26日,全國即有80個城市出現臭氧超標,較常年平均開始時間提前1個月。二是污染范圍大,5月26日-30日首次出現連續5天單日臭氧超標城市數量“破百”,臭氧污染區域性特征更加突出。三是污染程度“北輕南重”,這主要是由于南方地區氣溫同比偏高、降水偏少,氣象條件相對不利,再加上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仍處高位。
總體來看,我國臭氧污染上升趨勢已得到初步控制,近三年趨于平穩。根據國家氣候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的會商結果,今年6-9月,我國大部地區氣溫預計偏高,從氣象條件上看,更容易形成臭氧污染。
我們常說大氣污染防治要人努力,天幫忙,天不幫忙,人就要更努力。為有效應對臭氧污染,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從以下四方面發力,加強臭氧污染防治:
一是完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和光化學監測網絡建設,密切關注臭氧及其前體物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的濃度變化,加強預測預報。
二是持續開展揮發性有機物問題排查整治。今年1-4月,全國共排查5912家企業,發現10388個問題,目前已完成9530個問題的整改。
三是推進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截至5月底,全國累計完成80%以上粗鋼產能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1.7億噸焦化、0.3億噸水泥熟料產能的重點工程超低排放改造,有效推進了細顆粒物和臭氧的協同控制。
四是進一步加強機動車環境監管。機動車尾氣中的氮氧化物是臭氧產生的重要前體物,去年,生態環境部等六部門,聯合開展專項整治,依法查處了一批弄虛作假檢驗維修機構,今年5月,生態環境部等九部門,又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優化機動車環境監管的意見》,將圍繞機動車排放領域突出問題,重點加強重型貨車和檢驗維修機構監管,嚴厲打擊超標排放和弄虛作假問題,減少污染物排放,持續增強老百姓的藍天幸福感。
深入推進大江大河干流橫向生態補償(答問九)
新華社記者:近日,生態環境部等五部門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健全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意見》和《關于深入推進大江大河干流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的實施方案》,想請問在深入推進大江大河干流橫向生態補償方面,未來將如何推進實施?
裴曉菲:謝謝您的提問。正如您剛才提到的,近期,財政部、生態環境部等五部門印發了兩個有關生態保護補償的文件,其中,《關于進一步健全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是一個頂層設計的制度文件,主要對補償機制的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和具體措施進行系統部署。而《關于深入推進大江大河干流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的實施方案》則是落實《意見》的重要舉措,主要明確中央層面組織協調在長江、黃河等重點流域干流建立統一的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是我國起步最早、最常見的地區間橫向補償,能有效推動流域上下游地區共同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在大江大河干流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方面,一些地方已經開展了實踐工作。比如,2020年,四川省與重慶市簽訂了《長江流域川渝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協議》,機制覆蓋長江干流(川渝段)和瀨溪河流域,2024年兩省(市)簽訂第二輪補償協議,將范圍進一步擴大至嘉陵江流域和前河流域,推動補償機制由“單一的水環境補償”向“水環境水資源水生態多維補償”升級。協議簽訂以來,長江干流跨省國控斷面水質持續保持在Ⅱ類,主要污染物指標穩中向好。
為更好落實文件要求,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會同財政部等部門深入推進大江大河干流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推動沿江(黃)省份共籌資金、共建補償機制。鼓勵各地自主深化補償機制建設,拓展補償領域、豐富補償要素、完善補償標準、創新補償形式,探索各個層級生態保護補償實踐。
同時,我們也將加大指導幫扶和技術支撐,做好補償協議簽訂前的協調溝通,化解各方分歧;定期核實和發布協議簽訂地區水質監測結果,為各流域補償協議資金撥付提供重要依據。對于機制建設成效好、補償模式創新性強的地區將給予獎勵,并對好的經驗和做法進行宣傳和推廣,激發流域上下游協同保護的積極性。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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