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5-04-23 13:28
來源:生態環境部
在環境影響方面,多年監測結果表明,我國核設施周圍輻射環境水平一直保持良好,與上世紀80年代天然環境輻射本底調查相比,我國核設施周圍輻射環境沒有明顯變化。
另外,現在信息來源很復雜。比如去年,網上流傳“某某城市輻射值超過100威脅健康”。這里的輻射值100,是環境監測中用的單位“納戈瑞”,戈瑞是一個單位,納是納米的納,是十的負9次方,是十億分之一。簡單來說,“納戈瑞”只相當于我們剛才說的“毫希沃特”的百萬分之一。
所以,科學理性是守護健康的盾牌,如果大家對輻射環境相關問題有疑問,可以咨詢專業機構,比如我們部網站有局長信箱,大家有疑問可以發郵件,我們各省生態環境部門也都有專業的輻射環境管理機構。
網上有人拿著手持式儀器到海邊測輻射的視頻。這種檢測不能測量水中放射性的含量。用專業一點的術語講,這些手持儀器測量的是周圍環境的輻射吸收劑量率,測到的輻射主要來自宇宙射線和周圍的巖石土壤。要測量水中的放射性,需要專業技術人員,在專業實驗室,進行一系列富集、分離、純化等處理,再利用精密、專業的分析儀器進行測量分析,往往需要幾天甚至更長的時間。所以大家看到這些情況需要咨詢的時候也可以跟我們聯系,我們也愿意回答大家的問題。
謝謝。
開展聚變監管法規標準體系研究保障行業高質量發展(答問六)
中新社記者:近年來“人造太陽”聚變研究進展可喜,EAST、HL-3都宣布超億度,民營資本看好并不斷投入,帶動高溫超導等不少產業的快速發展。當前對聚變的輻射安全監管有哪些要求,后續有哪些考慮,謝謝。
劉璐:我來回答這個問題。感謝您對聚變安全的關注。
作為監管部門,我們一直密切跟蹤聚變科研的動態,并且積極開展前瞻性研究,在現有的輻射安全監管框架下,結合聚變實驗裝置的具體情況實施監管。早在2016年,我部針對當時的小型托卡馬克裝置,印發了關于磁約束聚變實驗裝置的管理文件,明確了相應的管理要求。
當前我國聚變研究進入快速發展期,已經建成若干座聚變實驗裝置,個別裝置計劃開展氘氚試驗、氫硼聚變等研究,聚變能應用的工程化研究也穩步推進。盡管聚變與現有的裂變反應堆相比,原理不同,不會產生長壽命的高放廢物,環境相對友好,但還是存在輻射安全風險。我部堅持以保護生態環境、保護公眾和從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為宗旨,接軌國際聚變監管的前沿動態,正在開展聚變監管法規標準體系的研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建立科學合理可行的監管制度,保障聚變行業的高質量發展。
一是堅持科學監管,明確不套用目前對裂變堆的監管要求,建立適應聚變裝置特性的監管框架。當前的聚變裝置以科研為主,技術路線多樣,工作介質各異,輻射安全風險不盡相同。我們按照“前瞻性、科學性、一致性、國際性”原則,經過一年多的調研和專家論證,在2016年文件的基礎上,今年4月份我們印發了《關于聚變裝置輻射安全管理事項的通知》,進一步更新了對聚變裝置的監管要求。
二是規范監督管理,減少監管的不確定性。上述監管通知的范圍包容現有的各種技術路線,也納入當前可預期的磁約束聚變試驗裝置、慣性約束聚變裝置以及新型的磁約束聚變裝置。同時為了推動國內聚變技術的發展和科技創新,對于聚變能的工程應用裝置也做了原則性的規范。
三是以風險為指引,科學分析評估各類裝置的輻射安全風險,確認裝置的類別,分級分類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和輻射安全許可審查。目前我部已經向中核集團西南物理研究院、中科院合肥物質院等11家單位頒發了聚變裝置的輻射安全許可證。
下一步,我們將堅持以高水平安全監管,保障我國核聚變事業高質量發展。
一是扎實推進聚變法規標準體系的制定,密切跟蹤國際聚變發展形勢,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以科學嚴密的制度筑牢聚變事業安全發展的根基。
二是持續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特別是吸納有聚變專業背景的人才,建立聚變專家咨詢庫,以嚴慎細實的作風鍛造聚變風險防控的堅實屏障。
三是持續強化核安全文化培育,推動核安全文化融入聚變事業發展的全過程,以深植人心的核安全文化守護我們的“人造太陽”。
我堅信,這顆人類精心呵護的“小太陽”,終有一天會照亮地球,謝謝。
為全球核安全治理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經驗(答問七)
海報新聞記者:我國已經是世界核電大國,您能否介紹一下我國在核安全監管國際交往方面的情況,謝謝。
李治國:謝謝您的提問,我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我國的核安全工作與我國核事業發展相伴相生。在“兩彈一艇”研制和核工業體系建設奠定的人才和技術基礎上,我國1984年成立了專門的核安全監管機構(國家核安全局)。
國家核安全局成立之初,做了兩個關鍵的選擇:一是參照國際主要核電國家的實踐,建立了機關、一線派出監督機構、專業技術支持隊伍“三位一體”的監管模式,我們目前的工作模式,不是獨創,而是國際成熟做法;二是參照國際原子能機構標準體系,構建我國的核安全法規標準體系。
可以說,我們的核安全監管具有后發優勢,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開始起步的。
核安全無國界,國際社會對核安全非常重視,包括通過國際公約加強安全措施。我國在核安全領域秉持開放的態度,已經加入了國際所有核安全有關的公約,比如1996年加入《核安全公約》,2006年加入《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廢物管理安全聯合公約》,至今已分別完成9次和6次履約。在履約過程中,我們不斷學習國際經驗做法,也向國際核安全貢獻中國智慧。國際同行高度肯定中國取得的成績,認為中國“積極履行了公約義務,實現和維持了高水平的核與輻射安全”。例如:2023年,上一次《核安全公約》締約方審議會上,創新開發首堆監管方法實施審查、在國際上積極分享相關知識和經驗被評為國際良好實踐;另有8項工作被評為國際良好業績。今年3月,《聯合公約》審議會議上,我們又有4項工作被評為國際良好實踐,6項工作被評為國際良好業績。
作為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成員國,我們主動邀請機構對我國開展核安全監管綜合評估。2016年跟蹤評估活動中,國際原子能機構評估團認為:我國核安全狀況保持良好,肯定我部“是一個有效和可靠的核安全監管機構”。
我國政府已經邀請國際原子能機構今年6-7月再來開展新一輪綜合評估,屆時我們也將召開新聞發布會,歡迎各位媒體朋友予以關注。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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