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5-02-27 10:49
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2月2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發布全區2025年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的引導性通告。通告顯示,總體看,全區已形成綜合利用、焚燒、填埋、物化等多種方式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體系,總體能力滿足實際需求,但其中一些危險廢物類別利用處置能力過剩。
全文如下:
寧夏回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發布全區2025年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的引導性通告
為落實《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環境治理嚴密防控環境風險的指導意見》、《寧夏回族自治區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行動方案》,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引導社會資本理性投資,統籌全區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構建與區內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體系,促進我區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行業高質量發展,現發布寧夏回族自治區2025年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引導性公告。
一、全區危險廢物產生、利用和處置、轉移基本情況
2024年全區產生危險廢物171.2萬噸,利用處置172.5萬噸(含上年貯存量),其中產廢單位自行利用處置81萬噸,委托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利用處置量91.5萬噸。
全區跨省轉出危險廢物19.77萬噸,其中利用類廢物占61.61%,主要類別為廢催化劑、精(蒸)餾殘渣、廢酸等,主要去向是陜西省、甘肅省、內蒙古自治區。
全區跨省轉入危險廢物70.16萬噸,全部為利用類危險廢物,主要類別為煤焦油、廢鉛蓄電池、精(蒸)餾殘渣等,主要來自內蒙古自治區、陜西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二、全區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情況
截至發布日,全區現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單位87家(含豁免管理),危險廢物經營能力886.37萬噸/年,包含:收集能力13.97萬噸/年;填埋處置能力334.75萬噸/年;焚燒處置能力9.79萬噸/年;水泥窯協同處置能力13.80萬噸/年;小微企業試點收集能力為1萬噸/年;危險廢物利用能力511.32萬噸/年。
其中核準規模排前5名的廢物類別有:
HW11精(蒸)餾殘渣利用處置企業36家,經營核準規模為411.53萬噸,2024年接收量為96.02萬噸,利用處置負荷率23.33%。
HW18焚燒處置殘渣利用處置企業12家,經營核準規模為357.5萬噸,2024年接收量為3.47萬噸,利用處置負荷率0.97%。
HW08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利用處置企業33家,經營核準規模為137.33萬噸,2024年接收量為3.30萬噸,利用處置負荷率2.40%。
HW48有色金居采選和冶煉廢物利用處置企業15家,經營核準規模為110.15萬噸,2024年接收量為11.22萬噸,利用處置負荷率10.19%。
HW31含鉛廢物利用處置企業18家,經營核準規模為88.77萬噸,2024年接收量為4.31萬噸,利用處置負荷率4.85%。
總體看,全區已形成綜合利用、焚燒、填埋、物化等多種方式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體系,總體能力滿足實際需求,但其中一些危險廢物類別利用處置能力過剩。
三、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項目投資建議
為進一步優化我區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結構,推動區內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既補齊短板弱項,又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建議社會資本投資重點關注下列內容:
1.鼓勵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處置項目技術處理工藝向精深加工延伸發展,優化改造工藝,鼓勵大中型產廢單位配套建設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設施項目。鼓勵在環境風險可控前提下,有條件的大型企業集團和工業園區內部共享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開展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鼓勵垃圾焚燒飛灰、廢鹽等以填埋為主危險廢物的高標準利用項目建設。
2.謹慎投資以下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建設項目:危險廢物焚燒、填埋、物化類集中處置危險廢物項目,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項目,精蒸餾殘渣(HW11)、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HW08)、含鉛廢物(HW31)、廢酸(HW34)、廢有機溶劑與含有機溶劑廢物(HW06)、有色金屬冶煉廢物(HW48)、含鉛廢物其他廢物(HW31)的利用項目。
3.為切實降低危險廢物轉移運輸過程中的環境與安全風險,保障全區危險廢物安全利用處置,危險廢物轉移遵循就近原則,不鼓勵大規模、長距離轉運處置危險廢物。
請投資者理性判斷我區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市場,防范投資風險。
特此通告。
寧夏回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2025年2月24日
編輯:李丹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