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11-08 11:42
來源:西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11月6日,西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西藏自治區推進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工作實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27年,升級改造10座供排水廠的二次供水、提升泵等設施,升級改造8座污水處理廠設施設備、2處供熱設施。各地市對照國家有關標準,對垃圾收集設施、環衛車輛、中轉壓縮設備、垃圾焚燒設備和工藝路線、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分選、破碎、再生產品生產)設備、可回收物分揀(分選、壓縮、打包)設備等全面排查,制定更新改造計劃,推動環衛設施設備更新。鼓勵新購置新能源車輛裝備。全文如下: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區相關部門: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西藏自治區推進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西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西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西藏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廳
西藏自治區公安廳
西藏自治區財政廳
西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西藏自治區稅務局
2024年10月8日
西藏自治區推進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區黨委、政府以及住房城鄉建設部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4〕7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推進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建城規〔2024〕2號)和《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的通知》(藏政發〔2024〕8號)要求,結合財政部等4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實施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政策的通知》(財金〔2024〕54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發改環資〔2024〕1104號),有序推動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西藏工作重要指示和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區黨委、政府及住建部關于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的決策部署,堅持市場為主、政府引導、鼓勵先進、淘汰落后、標準引領、有序提升的原則,推動實施住宅電梯、供水、供熱、環衛、污水處理、液化石油氣充裝站、建筑施工、建筑節能、城市安防工程等設施設備更新,加快推進城市基礎設施生命線安全工程建設,穩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
(二)主要指標。到2027年,建筑領域設備投資規模較2023年增長25%以上。力爭更新物業服務住宅小區老舊電梯203部(最終數量視用戶意愿據實結算),升級改造10座供排水廠的二次供水、提升泵等設施,升級改造8座污水處理廠設施設備、2處供熱設施,更新電子警察設備472套、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硬件設備4臺、公安通信設備10類2573套。
二、工作任務
(一)推進既有建筑節能和綠色化改造。各地市對照有關標準規范,重點對能效低的既有建筑實施外墻、屋面和窗戶等圍護結構的保溫隔熱改造升級。結合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等,因地制宜統籌推進既有建筑節能和綠色化改造,加快綠色建材推廣應用。〔區住建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經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二)住宅電梯更新及加裝。各地市按照有關標準規范對在運行電梯全面排查,對投入使用時間長、運行故障率高、安全隱患突出、群眾更新意愿強烈的住宅電梯,特別是使用年限超過15年以上(2009年1月1日前辦理使用登記)的住宅老舊電梯,經特種設備檢驗主管部門科學評估后建立“問題電梯”清單。加強社區、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三方協同,進一步征求居民意見統一。鼓勵既有住宅小區加裝電梯,加裝程序和申報方式按照現有老舊住宅加裝電梯規定執行。到2027年,力爭更新物業服務住宅小區老舊電梯203部(最終數量視用戶意愿據實結算)。〔區住建廳、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督管理局、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建筑施工設備更新。各地市督促建筑施工企業、施工設備租賃企業等按照有關標準規范對自有機械設備進行全面排查,引導建筑施工企業將使用超過10年、高污染、能耗高、磨損嚴重、技術落后的塔式起重機、升降機等建筑設備建立更新清單。嚴禁不符合安全標準和排放標準的老舊建筑施工機械設備進入施工現場。鼓勵建筑施工企業購置新能源、新技術工程機械設備和智能升降機、建筑機器人等智能建造設備。〔區住建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市場監督管理局、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供水設施設備更新。各地市督促供水企業按照有關標準對供水廠水泵、電氣設備、加藥設備、檢測及自控設備、供水計量儀表、閥門及各類專用機械設備運行情況全面排查;組織居民小區二次供水設施運營單位對成套設備、水箱、水泵及附屬設施設備、安全防范設備全面排查,建立設備更新清單。供水廠設施由供水企業分類推進更新,二次供水設施設備更新原則上按照誰運行、誰負責的原則,由二次供水設施運營單位牽頭實施,力爭到2027年,升級改造10座供排水廠的二次供水、提升泵等設施。〔區住建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污水處理設施設備更新。各地市督促污水處理企業按照有關標準,對污水處理水泵、鼓風機、污泥處理設備、加藥設備、監測及自控設備、功能性缺陷及混錯接、閥門及各類專用機械設備運行情況全面排查,對于不滿足標準規定、不符合環保督察要求的設施設備建立清單,力爭到2027年,升級改造8座污水處理廠設施設備。〔區住建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供熱設施設備更新。各地市督促企業按照有關標準、技術路線對供熱工藝路線、供熱鍋爐、熱泵機組、換熱器、水泵電機等進行全面排查,對超過使用壽命、能效等級不滿足生態文明高地建設的建立設施設備更新清單,力爭到2027年,升級改造2處供熱設施。〔區住建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液化石油氣充裝站標準化更新。各地市結合全區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和燃氣專項整治行動,按照有關標準對燃氣管道(拉薩)、儲罐、氣瓶、罐裝系統、消防設施等全面排查,對燃氣管道(拉薩)破損老化、瓶罐檢驗不合格、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等方面全面排查并建立清單,根據設備老化程度適時更新換代。〔區住建廳、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城市基礎設施生命線安全工程建設。各地市全面實施城市基礎設施生命線安全工程,因地制宜推動地下管網、橋梁隧道、窨井蓋等城市基礎設施生命線安全工程建設或完善物聯智能感知設備,并配套搭建監測物聯網。加快推進城市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和提升,促進現代信息技術與城市基礎設施生命線安全工程深度融合。〔區住建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環衛設施設備更新。各地市對照國家有關標準,對垃圾收集設施、環衛車輛、中轉壓縮設備、垃圾焚燒設備和工藝路線、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分選、破碎、再生產品生產)設備、可回收物分揀(分選、壓縮、打包)設備等全面排查,制定更新改造計劃,推動環衛設施設備更新。鼓勵新購置新能源車輛裝備。〔區住建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城市安防工程改造。各地市重點圍繞城市主次干道、廣場、醫院、學校(幼兒園)門前及周邊,機場、火車站、客運站、公交站臺、加油(氣)站等公共區域和道路視頻監控等安防設備進行全面排查,對不符合現行標準規范、設備老舊、運行不正常等相關視頻監控等安防設施建立更新清單,到2027年,力爭更新電子警察設備472套、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硬件設備4臺、公安通信設備10類2573套。〔區住建廳、公安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各地市要以大規模設備更新為契機,加快行業領域補短板、升級換代、提質增效,提升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整體水平。各地市、縣區人民政府要明確任務分工,落實責任主體,并結合本地實際推動任務落實。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與發展改革、財政、市場監督、稅務、公安等部門溝通協調,強化部門聯動,形成工作合力。
(二)提供金融支持,用好財稅政策。區發展改革委積極爭取我區符合條件的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項目納入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貼息貸款項目清單。區財政廳統籌現有資金渠道,通過國家財政補助等政策,支持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區稅務局落實好公共基礎設施、固定資產加速折舊、資源綜合利用等稅收優惠政策,并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各地市、縣區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相關配套政策,結合自身財力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落實主體責任,穩步推動設備更新工作。各級政府不得違規舉債融資,堅決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鼓勵國有企業發揮引領作用,撬動社會資本參與,加快實施設備更新。
(三)把握政策導向,精準運用政策。涉及本方案設施設備更新未盡事宜,嚴格按照國家、自治區出臺的政策執行。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提標改造、水污染治理設施提標改造、用能設備更新改造(供熱)、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回收循環利用等可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支持設備更新工作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24〕689號)申報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
(四)強化項目支撐,實行清單管理。各地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牽頭,在前期摸底梳理的基礎上,結合近期國家相關政策,盡快建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清單。請區公安廳按照《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的通知》,統籌建立全區安防設施更新清單。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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