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4-07 10:36
來源:山東省人民政府
23.進一步提升村容村貌。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鼓勵有條件的村莊開展平房改造,統籌推進農民住房改善工作。全面清理私搭亂建、亂堆亂放,整治殘垣斷壁,大力推進村莊整治和庭院整治,完善村容村貌提升導則,擴大村莊公共空間,改善村莊公共環境。優化村莊生產生活生態空間,促進村莊形態與自然環境、傳統文化相得益彰。加強村莊風貌引導,突出鄉土特色和地域特點。深入實施鄉村綠化美化行動,推進庭院綠化、村莊綠化,開展村莊小微公園和公共綠地建設。(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八)現代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行動。
24.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聚焦糧食產能提升,以構建國家糧食安全產業帶為目標,以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為重點,組織編制省、市、縣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全面落實國家下達山東省的規劃任務。完善高標準農田項目地力培肥、土壤改良等內容,統籌秸稈還田、深松深耕、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農用地膜污染防治、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等項目在高標準農田內落地實施。(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25.提升農業科技創新能力。布局建設現代農業山東省實驗室,健全小麥、玉米、馬鈴薯、鹽堿地綜合利用、智能農機裝備等技術創新中心。實施農業良種工程,建立產學研融合、育繁推一體的現代種業科技創新體系,加快建成全國種業強省。優化設施農業區域布局,推進設施農業轉型升級,推廣標準化節能日光溫室大棚,適度發展大跨度塑料大棚。鼓勵發展工廠化集約養殖、立體生態養殖等新型養殖設施,大力提升規模養殖場自動化、信息化水平。(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26.提升農業園區平臺支撐能力。立足縣域優勢特色產業,規劃明確地理界線,在規模種養的基礎上,通過生產、加工、科技、重量、品牌、營銷全產業鏈開發,聚集現代生產要素,創新管理體制機制,形成政府引導、市場主導、企業經營、農民受益的現代化發展平臺。充分發揮現有產業園的引領作用,園區內率先實現現代化。全面整合發揮各類農業園區服務效能、加強園區配套設施和公共服務能力、增強現代農業產業孵化功能、促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27.加強漁業基礎設施建設。開展漁業綠色循環發展試點,推動試點區域養殖尾水資源化利用和達標排放。打造國家級港、產、城一體化的沿海漁港經濟區,2022年重點支持3個漁港經濟區建設。穩步推進近海漁業向深遠海發展,支持深遠海養殖設施建設,不斷提升養殖裝備技術水平,為近海漁業發展尋找新空間、新平臺。(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三、推進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省統籌、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推進機制。省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級黨委和政府定期研究本地農村基礎設施網行動計劃工作,抓好重點任務分工、重大項目實施、重要資源配置等工作。縣級黨委和政府是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管護的責任主體,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意見,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二)強化投入保障。完善省級與地方相結合的政府投入機制,加大省級財政資金投入力度,按計劃實施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投入政策。市縣級政府要保障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資金,統籌安排土地出讓收入用于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各地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條件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縣級可按規定統籌整合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相關資金和項目,逐村集中建設。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模式,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投資收益較好、市場化程度較高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管護項目。(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創新支持政策。做好與農村宅基地改革試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等政策銜接,落實農村基礎設施網行動計劃相關設施建設用地、用水用電保障和稅收優惠等政策。在嚴守耕地和生態保護紅線的前提下,優先保障農村基礎設施網行動計劃中涉及的永久建設用地,農村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優先利用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引導各類金融機構依法合規對改善農村基礎設施提供信貸支持。落實村莊建設項目簡易審批有關要求。鼓勵村級組織和鄉村建設工匠等承接農村基礎設施小型工程項目,降低準入門檻。通過多渠道設置公益崗位、以工代賑等形式,充分發揮農民主體作用。(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管護機制。建立健全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體制機制,明確管護主體和責任主體,健全管護標準和規范,保障落實管護經費,逐步提升管護水平和質量。明確分工,積極推進農村基礎設施管護體制改革。縣級政府為農村基礎設施管護責任主體,鄉鎮政府履行屬地管理職責,行業主管部門履行制定本領域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制度、標準和規范的職責,著力構建系統化、規范化、長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進機制。(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新型城鎮化建設2022年行動計劃
一、工作目標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新型城鎮化規劃,深入開展新型城鎮化三年行動,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加快城鄉融合發展,顯著提升城鎮化智慧、綠色、均衡、雙向發展水平,力爭全省常住人口城鎮化率提高1個百分點,達到65%左右。
二、主要任務
(一)推進智慧城鎮化,提升城鎮治理能力。
1.完善城鎮數字基礎設施。實施5G和固定網絡“雙千兆”工程,累計建成并開通5G基站16萬個,加快發展第五代超高速光纖網絡,縣級以上城市住宅小區普遍具備千兆光纖接入能力,實現千兆入戶、萬兆入園,打造一批“全光網”城市。加快物聯網終端部署,實現NB-IoT網絡縣級以上主城區全覆蓋。(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通信管理局)加快智能視頻終端部署,確保全省重點公共區域前端感知設備智能化覆蓋率及聯網率不低于80%。(牽頭單位:省公安廳、省委政法委、省大數據局)發展智慧交通,在路網感知、車路協同、信息化管服等方面取得突破,全面提升交通運行智能協同水平,路口智能信號配時覆蓋率提高到40%。(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公安廳)發展智能化市政設施,建設智慧燈桿、智能化綜合管廊,加快推進濟南、青島、煙臺、濟寧全國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試點。(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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