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1-11 09:11
來源:蘇州市政府辦公室
強化非電行業深度治理。加快推進完成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監測評估,經評估確認全面達到超低排放要求的,按有關規定執行重污染天氣豁免、差別化電價、稅收等激勵政策。推進全市保留的磚瓦窯企業全部實施清潔能源替代(非物質文化遺產企業特殊工藝除外)。
加強惡臭、有毒有害物質治理。探索開展化工園區“嗅辨+監測”的異味溯源,逐步解決化工園區異味擾民問題。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ODS)管控力度,強化各保護臭氧層部門的協調合作,配合開展ODS數據統計和審核工作。圍繞垃圾焚燒發電廠、化工園區等特殊點位和區域,鼓勵實行源頭風險管理,探索開展二噁英、有毒有害物質的監測和深度治理。
四、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
加強機動車污染治理。嚴格車輛準入管理,全面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準,制定國Ⅲ及以下柴油車淘汰資金補助政策。強化在用車排放監管體系,實現排放檢驗、遙感監測、路檢路查、停放地抽查等監測數據自動比對,形成倒查機制,到2025年底,在用柴油車監督抽測排放合格率達到98%以上。健全用車大戶機動車全天候管理和重點企業出入門禁監控系統,嚴格控制高排放柴油貨車使用。優化調整高排放柴油車限行區域,強化交通疏堵管理,科學制定早晚高峰時段機動車排堵舒暢方案。構建加油站油氣回收在線系統,加快推進加油站三次油氣回收。
加大船舶污染控制。加大船舶更新升級改造,投入使用的新建船舶執行新生產船舶發動機第一階段排放標準。適時調整船舶排放控制區,探索在排放控制區同步管控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顆粒物排放,船舶進入排放控制區應使用符合規定燃油,積極推廣應用LNG、純電動清潔能源動力船舶及高能效示范船舶,加快推進長江干線加氣、內河高等級航道充(換)電設施的規劃和建設試點。
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控制。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控制區管控,擴大調整禁用區范圍,加強對進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內作業的工程機械的監督檢查。提高秋冬季每月抽查頻率,加大超標工程機械的執法查處力度。全面落實非道路移動機械登記制度,加強對重點監控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實施監督檢查。鼓勵混合動力、純電動、燃料電池等新能源技術在非道路移動機械上的應用,優先發展中小非道路移動機械動力裝置的新能源化,逐步削減尾氣排放。
五、加強城鄉面源污染控制
實施揚塵精細化管控。全面推行“綠色施工”,嚴格落實防治標準,綜合運用信息化監管手段,提升建筑工地揚塵污染治理水平。渣土車運輸必須實施全封閉運輸,建成區全面使用新型環保智能渣土車,淘汰高排放老舊渣土車,加強渣土運輸處置全過程監管。加強道路揚塵污染控制,加大對城市主次干道、主要支路等沖洗、灑水、噴淋、霧炮等作業力度,提高道路機掃率和沖洗比例,對城市主要道路、重點區域開展積塵負荷監測,形成通報、整改、復核工作閉環。強化港口、碼頭、貨運車站等地裝卸作業、物料堆場以及攪拌站揚塵防治,推動鋼鐵、火電、水泥等行業堆場開展內部運輸皮帶、廊道密閉管理。
提高餐飲油煙污染治理。推進重點管控區域內面積100平方米以上餐飲店(無油煙排放餐飲店除外)以及城市綜合體、美食街等區域的餐飲經營單位安裝在線監控。探索餐飲油煙治理新模式,結合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選擇一批餐飲聚集街區開展試點,根據區域主要餐飲類型,推廣集中式餐飲企業集約化管理,采用安裝獨立凈化設施、配套統一處理設施、建設公共煙道等方式,推廣高標準油煙凈化設備。因地制宜建設油煙凈化處理“綠島”項目,實現集中收集處理。
嚴格秸稈禁燒與煙花爆竹污染防治。強化夏、秋收季秸稈禁燒巡查,加大對重點區域和重點時段的巡查力度,加強遙感、監控、無人機等高科技手段在秸稈禁燒管理中的應用,嚴格杜絕露天焚燒秸稈現象。在現有煙花爆竹禁放區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市區煙花爆竹禁放范圍,確保重點敏感區域煙花爆竹禁放全覆蓋。
六、提升重污染天氣應對水平
持續完善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機制,適時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細化提升應急管控清單,強化區域應急聯動。嚴格落實“省級預警、市縣響應”要求,根據省統一發布的預警信息,按級別及時啟動應急響應措施,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細化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企業各工藝環節,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加強重污染天氣差別化管控,對符合要求的企業和工地,及時給予審核豁免;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取消當年度豁免資格。
七、持續加強噪聲污染防治
提高聲環境綜合管理水平。全面落實省級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相關部署,在制定國土空間規劃及交通運輸等相關規劃時,充分考慮建設項目和區域開發改造所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生活環境影響,合理規劃各類功能區域和交通干線走向,從布局上解決噪聲擾民問題。
加大交通噪聲污染防控。加強道路交通管理,鞏固城區機動車禁鳴工作成果,進一步完善限行的區域、時段以及限速的監控措施,嚴格查處整治超載行為。加強對于穿越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城市交通運輸干線的噪聲污染防控,完善隔聲屏障建設。加強道路養護與管理,通過應用低噪聲路面材料及技術、提升路面平整度、種植綠化帶等綜合措施降低道路交通噪聲。
強化施工噪聲監管。完善施工噪聲高效管理機制,規范施工作業時間管理要求,深入推進夜間施工審批并向社會公開。持續強化施工噪聲執法監管,特別是對于夜間施工和市政設施搶修噪聲管理,加強環境噪聲信訪調處,嚴格將新建工地、違章現象頻繁或嚴重的單位列入重點排放源進行重點監管。強化高噪聲施工設備管理,鼓勵采用低噪聲施工工藝、設備、設施,提高施工噪聲污染防治技術水平。
完善工業和社會生活噪聲管理。強化固定設備噪聲源管理,加大工業企業噪聲排放超標擾民行為查處。加強對文化娛樂、商業經營中社會生活噪聲熱點問題日常監管和集中治理。持續開展中考、高考期間“綠色護考”行動,停止建筑單位夜間施工行政許可審批,保障居民在特殊時段的噪聲管理需求。強化客貨流集中區域噪聲管理,優化車流、人流通道設置,限制裝卸貨物時間,規范裝卸貨操作。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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