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10-28 16:51
來源:中國水網
構建生態質量監測網絡。優化整合各領域、各層級監測資源,逐步搭載自然保護地、重點生態功能區和生態保護紅線等自然資源數據,以及氣象、海洋生態等數據資源,加快構建陸海統籌、天地一體、上下協同、信息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健全生態環境監測和評價制度,實行“誰考核、誰監測”,不斷完善生態環境監測技術體系,全面提高監測自動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推動實現環境質量預警預報。
深化監測數據質量監管。強化質量監管能力,完善量值溯源體系。健全監測質量監管制度,提升監測機構和實驗室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實現動態監控、全程追溯。培育規范社會監測機構,強化監測數據質量監督和責任追究,確保監測數據“真、準、全”。嚴厲打擊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落實數據質量責任,健全多部門聯動的監督檢查、聯合懲戒、信息公開機制并常態化運行。
第三節健全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體系
深化綜合執法改革。深化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正向激勵、容錯糾錯、盡職免責、職業風險保障等機制。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加強省、市兩級執法隊伍建設。推進測管協同,加強與環境執法協同聯動。
提升執法監管能力。完善生態環境網格化監管體系,加強全省生態環境網格化監管隊伍建設,充實鄉鎮、村一級生態環境網格巡查隊伍。持續推動環境執法系統建設與應用,增加新型快速精準取證裝備配置,建立前端智能監管模式,強化污染源監控能力建設,加強現場監督執法能力。
健全執法協作機制。建立健全區域協作機制,推進跨區域跨流域環境污染聯防聯控,加強聯合執法、交叉執法。推進“互聯網+監管”應用。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環境監管模式,完善跨區域污染防治聯防聯控機制。探索形成上下協同發力工作模式,形成最大合力,深入推進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
第四節加強生態環境科技創新能力
深化基礎應用研究。加大生態環境科技資金投入,聚焦生態環境保護熱點難點問題,開展大氣污染物協同控制、水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土壤污染防治與修復、醫療廢物安全處置、固體廢物處理處置等領域研究。
加強產學研用協同。聯合科研院所、高校、企業等優勢科研力量,建立科學研究與行政管理深度融合的聯合研究中心和攻關中心。圍繞重點區域、流域、海域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需求,探索建立產學研用相結合、權責清晰、組織高效的創新平臺或研發基地。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鼓勵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建立生態環境科技幫扶制度,健全生態環境技術服務體系。加大對龍頭企業綠色技術創新支持力度,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聚焦綠色技術創新研發,推進綠色技術創新成果應用轉化。
第十二章堅持創新引領,完善生態環境制度體系
以體制機制創新為突破,加強綠色發展的法治保障,強化激勵約束的政策供給,健全源頭預防、過程控制、損害賠償、責任追究的生態環境保護體系,激發黨委、政府、企業、公眾等各類責任主體的內生動力,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深化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
第一節健全生態環境管理制度
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省委和省政府對全省環境治理負總體責任,組織落實目標任務、政策措施,加大資金投入。市縣黨委和政府承擔具體責任,統籌做好監管執法、市場規范、資金安排、宣傳教育等工作,每年向上級報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情況。各地各有關部門堅持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生產經營必須管環保,落實好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常態化制度化,持續開展省級例行督察,視情組織開展專項督察,對派駐區域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開展派駐監察。
建立生態環境分區引導機制。立足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落實“三線一單”,建立動態更新和調整機制,完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加強“三線一單”在政策制定、環境準入、園區管理、執法監管等方面的應用。不斷健全環境影響評價等生態環境源頭預防體系,對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依法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開展重大經濟、技術政策生態環境影響分析和重大生態環境政策經濟社會影響分析。
依法實行排污許可管理。持續做好新增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發證登記和已到期排污許可證換證工作。建立以排污許可證為主要依據的生態環境日常執法監督工作體系,加強排污許可證后管理,開展排污許可專項執法檢查,加強排污許可、總量控制、生態環境統計、生態環境監測、生態環境執法等生態環境管理制度銜接,基本實現固定污染源全要素、全周期管理,基本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
加強生態環境統計管理。落實生態環境統計制度,實現統計調查全過程制度化、程序化、標準化。完善數據質量管控長效機制,加強內部會審、交叉互審和行業專家聯審。拓展數據分析應用,為生態環境管理、形勢分析等提供多領域、多維度的信息服務和決策支持。嚴格落實防范統計造假和弄虛作假各項責任,確保生態環境統計數據“真、準、全”。
健全企業環境信用體系。完善環境信用評價和綠色金融聯動機制,持續開展企業環境信用動態評價和應約評價。依法依規建立排污企業黑名單制度,將環境嚴重違法企業違法信息記入信用記錄,并按照有關規定報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通過“信用中國(福建)”等網站依法向社會公開。依照失信懲戒措施清單,根據失信行為的性質和嚴重程度,采取輕重適度的懲戒措施,確保過懲相當。
第二節完善生態環境法規政策
健全生態環境法規體系。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應對氣候變化、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排污權交易管理等法規規章的制定修訂,發揮設區市生態環境立法職權,鼓勵和推動有條件的地方在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內河治理、城市揚塵和機動車尾氣防治、垃圾分類管理、地下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立法先行,構建完善源頭嚴防、過程嚴控、后果嚴懲的生態環境法規體系。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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