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01-28 14:15
來源:貴州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切實提升農村人居環境質量,全面實施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專項行動,1月27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四部門印發《貴州省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專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提出,全面建立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和村莊保潔穩定運行長效機制,確保村莊干凈、整潔、有序;因地制宜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到2021年年底,實現全省農村生活垃圾收運體系行政村全覆蓋。
《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縣級人民政府是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責任主體,要積極引入社會資本參與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推進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確保生態效益、社會效益、經濟效益。 堅持縣域統籌,循序漸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是系統工程,要以縣域為單位統籌考慮垃圾收集和分類前端、收運中端、處理末端等各個環節,先易后難,循序漸進,確保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取得實效。 堅持因地制宜,綜合施策。鄉鎮和農村居民生產生活方式和城市不同,生活垃圾治理和分類不能照搬照抄城市模式,要按照便民實用、確保實效的要求,因地制宜探索符合實際的治理路徑。
(二)工作目標 全面建立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和村莊保潔穩定運行長效機制,確保村莊干凈、整潔、有序;因地制宜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到2021年年底,實現全省農村生活垃圾收運體系行政村全覆蓋。
二、重點任務
(一)優化垃圾收集站點布置。以行政村為單位,以貴州省數字鄉村建設監測平臺為基礎,結合農村生活垃圾收運實際,集中解決收集站點布置缺漏、重復布置、破損嚴重等問題,確保中心村和規模較大村寨按照《貴州省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技術導則》要求的服務半徑和標準配置收集站點并逐步向30戶以上自然村寨延伸,基本實現農村生活垃圾應收盡收。聚焦農村人員密集場所,精準測算每個垃圾收集站點覆蓋范圍人口數量、垃圾產生量,綜合考慮群眾生活習慣和人員流動季節特點等,合理確定收集站點容量、位置、垃圾收運頻次等,及時對收集站點進行消殺,確保群眾投放垃圾方便、衛生,堅決防止生活垃圾露天堆放。鄉鎮政府所在地或其他有條件的地區,垃圾收集站點要進行美化,與周邊環境協調。(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市〔州〕人民政府、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省衛生健康委)
(二)完善垃圾轉運設施建設。因地制宜加快完善鄉鎮生活垃圾轉運站建設,集中解決部分鄉沒有垃圾轉運設施、部分鎮垃圾轉運設施未正常運行等問題,確保轉運站穩定持續運行,實現每個鄉鎮的生活垃圾都能得到有效的收轉運。及時更新補充垃圾收運車輛,轉運車輛必須實行垃圾封閉運輸,清運車輛根據30戶以上自然村寨收集點設置情況進行同步配置,充分運用貴州省數字鄉村建設監測平臺,建立預警數據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加強收運人員管理,不斷優化垃圾收運車輛的運輸路線,進一步提高生活垃圾收運效率。完善貴州省數字鄉村建設監測平臺,結合城郊村、偏遠村等不同區域農村實際,針對不同季節時段和不同收運處理模式特點,細化收運體系運行預警規則,實現精細化管理。對地處偏遠、交通不便的鄉鎮、村寨可因地制宜建設符合環保要求的小型垃圾處理設施。(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市〔州〕人民政府、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
(三)構建穩定長效保潔機制。持續推進村莊清潔行動,廣泛動員群眾自覺清理村莊農戶房前屋后、村莊巷道等生活垃圾,及時清理村莊溝渠垃圾和村道沿線等公共區域散落垃圾,解決村莊亂堆亂放問題。進一步健全村規民約,明確村民保潔義務,強化自我管理,結合實際采取積分兌換、小手拉大手等方式,引導群眾自覺形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從源頭減少垃圾亂丟亂扔、柴草亂堆亂積等現象。因地制宜建立符合當地實際的村莊保潔制度,有穩定的經費來源保障,滿足基本要求的穩定保潔隊伍,配備必要的保潔、收運工具,加大農村公共區域衛生保潔和垃圾收集力度,確保村莊干凈、整潔、有序。(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責任單位:市〔州〕人民政府、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四)推進垃圾減量化資源化。按照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的要求,積極探索符合農村實際的垃圾分類方法,鼓勵對易腐爛垃圾就地就近堆肥處理,有毒有害垃圾單獨收集、貯存和處置,煤渣、灰土等惰性垃圾在村內就地就近消納,用于村內道路、入戶路、景觀等建設,有效減少外運處置垃圾量和外運頻次。納入收運體系的生活垃圾,依托現有鄉鎮垃圾轉運站,積極探索采取特許經營等方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垃圾分揀中心,推進現有生活垃圾收運體系與資源再回收利用網絡的銜接。結合鄉鎮交通區位、垃圾規模,以及現有或規劃的資源回收利用項目等因素,縣域統籌布局垃圾分揀中心,防止鄉鎮各自為陣,防止政府大包大攬,避免出現投入大、效益低等問題。(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市〔州〕人民政府、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省商務廳、省供銷社)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地要將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納入地方政府重要議事日程,逐級公布市州、縣區、鄉鎮人民政府責任人名單。縣級人民政府要全面公布轄區農村生活垃圾收運體系運行單位名單,建立鄉鎮垃圾轉運站定期向公眾開放制度,要合理確定生活垃圾收運處理模式,按照城鄉整體推進的原則,鼓勵引入社會資本采取整縣打包、建運一體的方式實施農村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建設運行,不得簡單將任務分解到鄉鎮。
(二)強化調度考核。各地要加大對轄區內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相應工作進度的調度力度,充分運用貴州省數字鄉村建設監測平臺,對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運行情況進行在線調度通報。縣級人民政府要制定農村生活垃圾收運管理實施細則,明確各方主體責任,細化收運考核標準,建立村民普遍參與的定期考核制度。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將作為省政府推動高質量發展對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加大激勵支持力度的重要內容,納入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績考核內容。省直相關部門于每季度末將相應工作進度情況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匯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根據工作推進情況,適時向省政府報告。
編輯:陳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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