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10-23 14:03
來源:環保圈
作者:程彩云
3領取時長或縮短5年,向存量項目“開刀”
某固廢企業說,“15年的期限,實則是為了給流化床技術托底的,因為流化床項目,年平均利用小時數要低些,若按年均6500小時、項目滿產運行計算,實則能夠拿到的國補期限約13年。而對于國內絕大數使用爐排爐技術的企業來說,政策規定82500合理利用小時數上限,是個傷害。
“越是產能利用率高的優質成熟爐排爐項目,傷害越大些,道理很簡單,年平均利用小時數越高,可以拿到的國補期限越短。”他繼續表示,對于目前技術相對較成熟的焚燒企業而言,項目年運營時長一般能達到8200小時。若根據《補充通知》82500合理利用小時數上限計算,項目可領取國補的時長僅為10年,比最初政策規定15年足足縮短了5年,無疑拉長了投資回報期。
如果說,上個月三部委印發《完善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運行的實施方案》,傳遞出的信號是6-7成項目難入庫,搶裝潮來臨。那么這次三部委《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規定的82500合理利用小時數上限,則是向存量項目“開刀”,提醒業內哪有15年國補可領,只有10年期限,早領完,早退出。行業也應盡快學會擺脫補貼,自謀發展,走市場化的道路。
因此,該政策對于大城市高產能利用率的項目有一定影響,應該說是利空。一是縮短了項目收益期限,二是滿產超發拿不到補貼。
但也有企業持不同意見,他們認為,新政策總要適應和及時應對,有補貼總比沒有的強,“早領完,早退出”的模式,對合理確定項目收益、穩定行業預期,倒逼垃圾處理費出臺,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10年的時間,足夠讓投資企業通過各種方式,如提高進廠垃圾的熱值、上調垃圾處理費、搞好存量項目的運營等措施,彌補補貼退出的損失,更何況很多合同項目都簽好了補貼退出,提高垃圾處理費的條款,可以“兜底”。
正如業內專家所言,不要擔心補貼取消,因為垃圾焚燒發電不同于風電、光伏,它引起政策連鎖反應,足以讓城市體會到垃圾圍城的威力。
當市場上沒有豬肉可吃的時候,一定會建豬圈。同樣的道理也適用于垃圾焚燒,當垃圾多的沒地可去的時候,也一定會建垃圾焚燒廠。
4國補不夠綠證來湊,建議提前探路“綠證”交易
在筆者看來,規定82500利用小時數上限,雖然對優質項目有點傷害,但也不是多大的影響,畢竟這部分資金還是有的。
對企業來說,影響較大的是,新增項目未納入補貼名錄、補貼拖欠、環保不達標、融資不暢導致壞賬、資產負債率攀升等各類風險。
最致命的影響,就是以后的國補取消,據筆者測算,一旦垃圾焚燒項目無法入庫,拿不到電價補貼,每噸垃圾處理費需要上漲70元左右,才能維持原有的收入。
在此,提出如下五點建議和對策,僅供參考:
1、通過技改,優化運營團隊,搞好存量項目的運營;
2、協調好政企關系,做好國補取消、上調垃圾處理費的對沖準備;
3、國補不夠綠證來湊,提前做好功課,探路“綠證”交易;
上述《通知》規定,合理小時數以內的電量,可全部享受補貼。超過合理小時數的電量,生物質發電項目(垃圾焚燒等),也可按當地火電基準電價收購,并核發綠證準許參與綠證交易。
可以預料的是,隨著配額制、各省陸續出臺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實施方案出臺,未來“綠證”將成為增加項目收益的重要途徑。
盡管我國垃圾焚燒領域的綠證交易還處于萌芽狀態,市場不成熟。對于企業來說,及早做功課,提前研究“綠證”交易,就是為未來投資多了一重保障。
4、拓寬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重視現金流
可以預料的是,隨著國補逐漸縮進、項目收益回報年限逐步拉長,各家龍頭企業比拼的不僅僅項目運營水平的高低,更是誰的融資渠道更暢通、誰的融資成本更低。
因此,拓寬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重視現金流,對于垃圾焚燒這種資金密集型產業來說,是怎么強調都不為過的事情。
5、不盲目擴張,但也不放棄優勢地區、優勢項目競逐,挖掘出下一個藍海。
不要在垃圾焚燒一棵樹上吊死,國內固廢市場那么大,細分領域那么多,垃圾分類和無廢城市又不斷催生新的商機,只要用心,總能挖掘出下一個“藍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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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關于《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
編輯:趙利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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