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6-25 16:44
來源:中國固廢網
作者:劉琪
“十三五”絕對是中國經濟發展歷史上一個特殊的五年,宏觀上國內提出兩山論和建設生態文明以及要面對產業結構性升級和GDP增速的逐漸下移;外部則面臨著更加復雜的貿易沖突和由此帶來的低端產業跨國轉移。而細化到環保的具體領域,新環保法和三個“十條”的頒布實施,在環境治理的各個領域帶來了監管的逐步趨嚴、制度的不斷完善、需求的大規模釋放和環境產業各個類型的爆發式發展,危廢行業就是其中的一個典型代表。
“十三五”絕對是中國經濟發展歷史上一個特殊的五年,宏觀上國內提出兩山論和建設生態文明以及要面對產業結構性升級和GDP增速的逐漸下移;外部則面臨著更加復雜的貿易沖突和由此帶來的低端產業跨國轉移。而細化到環保的具體領域,新環保法和三個“十條”的頒布實施,在環境治理的各個領域帶來了監管的逐步趨嚴、制度的不斷完善、需求的大規模釋放和環境產業各個類型的爆發式發展,危廢行業就是其中的一個典型代表。
2020年作為“十三五”的收官之年,危廢行業一方面成功面對了年初新冠疫情爆發帶來的醫廢大量產生帶來的挑戰,另一方面就是新《固廢法》時隔15年的“大修”為行業中的企業劃定了新的管理“紅線”。
固廢法“大修”,細化固廢及危廢各環節管理
2020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新固廢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我國現行固廢法是1995年制定的,2004年進行了第一次修訂,2013年、2015年、2016年進行了三次修正,此次固廢法修訂是時隔15年的“大修”。
新固廢法壓實了企業主體責任,將固體廢物處理各環節的主體責任進一步細化,強化了對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的監管,這些新修訂的內容,是企業環保合規需關注的新要求。
在危險廢物管理方面,新固廢法主要從危廢產生單位建立危廢管理臺賬、醫療衛生機構及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的義務、新增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要求等三方面進行修訂。
1. 新固廢法新增了危廢產生單位建立危廢管理臺賬的要求。明確要求危廢產生單位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如實記錄有關信息,將部門規范性文件要求轉化為法定要求。如危廢單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并如實記錄,依據新固廢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十三)項規定,將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以10-100萬元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可能被責令停業或者關閉。
2. 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建立全國危險廢物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平臺,推進固體廢物收集、轉移、處置等全過程監控和信息化追溯。新固廢法施行后,危廢產生單位應通過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向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3. 危險廢物管理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制度。新固廢法刪除了“申報事項或者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內容有重大改變的,應當及時申報”的要求,而是通過排污許可證制度和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來跟蹤監管企業危廢變化信息。
4. 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影響,新固廢法在三審稿中新增了對醫療廢物特別是應對重大傳染病疫情過程中產生的醫療廢物的管理規定,并加強了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的主體責任。除新固廢法外,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還應遵循醫療廢物管理方面的特殊規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危險廢物經營許可管理辦法》《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醫療廢物分類目錄》《醫療廢物專用包裝袋、容器和警示標志標準》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技術規范(試行)》等對醫療廢物進行管理。(相關閱讀:新冠固廢戰“疫”(一):醫療廢物主戰場戰局沙盤; 新冠固廢戰“疫”(三):醫廢各戰區號角響起)
5. 新增了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要求,是首次通過立法明確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規定。
除了對危險廢物管理方面做出的更新外,新固廢法對法律責任專章進行了擴充完善,加大了對固廢管理不合規的處罰力度,增加了企業的違法成本。除了對新增內容設定了相應罰則外,還普遍提高了違法行為的處罰金額,最高可罰至500萬元,并且增加了按日連續處罰、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執法措施。(相關閱讀:詳解丨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亮點)
“三個能力”和危廢填埋標準更新,帶來新的機遇與挑戰
近年來危廢行業面臨的改變還包括:《關于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能力、利用處置能力和環境風險防范能力的指導意見》發布以及《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CB18598-2019)修訂。
生態環境部去年10月發布的《關于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能力、利用處置能力和環境風險防范能力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1.到2025年底,建設危廢環境監管體系,部分地區需提前實現;2.進一步推進危廢利用處置能力與實際需要總體平衡,能有效解決現有危廢經營許可證使用率低下等問題;3.對危廢全流程管理各環節提出指導意見,進一步加強包括政策管理、源頭管控、鑒別、轉移、區域合作、應急響應、打擊環境違法等多個環節的全流程管理體系;4.鼓勵危廢場內處置、部分種類危廢“點對點”定向利用以及水泥窯、工業爐窯協同處置等,將會對危廢處置行業的三大博弈產生動態變化。(相關閱讀:薛濤:四維集約,合縱連橫—固廢產業年度盤點)
《指導意見》還針對專業性較強的危廢提出明確要求:多氯聯苯廢物等需要特殊處置的危險廢物和含汞廢物等具有地域分布特征的危險廢物,實行全國統籌和相對集中布局,打造專業化利用處置基地;適度發展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項目,將其作為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的有益補充;加強廢酸、廢鹽、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等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鼓勵石油開采、石化、化工、有色等產業基地、大型企業集團根據需要自行配套建設高標準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鼓勵化工等工業園區配套建設危險廢物集中貯存、預處理和處置設施。(相關閱讀:生態環境部發文,“三個能力”引領危廢行業再揚帆)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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