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2-03 10:45
來源:山西省生態環境廳
附件:山西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態環境應急監測方案
為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對疫情防控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密切關注疫情嚴重地區的環境質量狀況,掌握疫情應急處置時的環境質量變化情況;做好大氣、水環境監測,特別是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針對疫情處置過程中大量使用消毒用品的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職責
省廳生態監測處:按照省廳統一部署和要求,統籌協調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態環境應急監測工作。
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負責指導全省與疫情相關的環境應急監測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環境空氣和水質自動監測工作,必要時直接參加應急監測工作,及時匯總上報監測信息。
各市生態環境局:組織開展本轄區與疫情相關的環境應急監測工作,做好應急監測過程中各類防護等應急物資的協調工作。做好轄區內國控、省控大氣和地表水自動監測站的協調保障工作。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轄區環境質量信息和應急監測結果,并向公眾發布。
省廳駐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組織做好有關大氣、水質自動監測站數據綜合分析預警工作。負責開展轄區內與疫情相關的環境應急監測工作;做好轄區內地表水“采測分離”協調保障工作;及時報送預警及應急監測信息。
二、監測內容
(一)環境空氣、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
密切關注已發生肺炎疫情地市的環境空氣、城市污水處理廠下游地表水環境質量狀況,加強對水質自動監測站、大氣自動監測站的運行維護工作,保障正常運行,發現數據異常要及時開展監督監測或核實,及時上報。
(二)飲用水源地監測
各市生態環境局組織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例行監測,在常規指標的基礎上,具備條件的地區增加余氯和生物毒性2項疫情防控特征指標的監測。不具備條件的地區各市生態環境局應克服困難,充分發揮第三方監測機構或科研院所的監測能力,努力完成國家要求的指標分析。
各市發現異常情況要立即上報當地政府及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并啟動日常環境應急監測程序,及時采取措施,查明原因、控制風險、消除影響,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用水安全。
1、監測項目
(1)地表水水源地
常規項目:《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表1的基本項目(23項,化學需氧量除外,河流總氮除外)、表2的補充項目(5項)和表3的優選特定項目(33項),共61項。
特征項目:生物毒性、余氯。
(2)地下水水源地
常規項目:《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表1基本項目39項指標。
特征項目:生物毒性、余氯。
2、監測頻次
各地可結合地方疫情防控工作實際,合理確定監測頻次,有感染病例和有疑似病例的鄉鎮及縣(市、區),其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原則上一周一次,根據疫情發展或防控情況,及時調整監測頻次;無確診和疑似病例的鄉鎮及縣(市、區),按照現有飲用水源地監測頻次進行監測。
3、監測方法
地表水水源地常規監測項目監測方法參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表4、表5、表6所列方法執行。
地下水水源地常規監測項目監測方法參照《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附錄B所列方法執行。
生物毒性監測方法參照《水質急性毒性的測定發光細菌法》(GB/T15441-195)執行。
余氯監測方法參照《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消毒劑指標》(GB/T5750112006)中四甲基聯苯胺比色法執行。
4、評價標準
空氣自動監測結果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地表水自動監測結果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表1相關限值進行評價;飲用水源地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表1中Ⅲ類限值和表2相關限值進行評價。
三、應急監測信息報送
(1)自2020年2月2日起,各市生態環境局每日上午12:00前組織報送前一日監測情況,報送格式按照國家生態環保部文件要求填寫,電子版發送至郵箱32377718@qq.com。
(2)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及時匯總應急監測信息,內容包括工作開展情況、審核結果和總體評價,及時報送省生態環境廳和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3)省廳駐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及時向省生態監測中心和各市生態環境局報送預警及應急監測信息。各市生態環境局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轄區環境質量信息和應急監測結果,并向公眾發布。
四、其他
(1)自本方案下發之日起實行,并根據國家要求或工作需要隨時調整有關內容。
(2)監測人員應加強與衛生健康部門溝通,采取科學有效防護措施,保證監測工作的安全。如無妥善防護措施或防護能力,避免前往醫院、危險廢物處置場所等有感染風險的區域開展監測工作。
上述高風險區域如必須進行監測,需經各地市疫情防控小組批準,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開展監測工作。
(3)各市生態環境局、省廳駐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根據職責,按照生態環境部通知要求,制定本區域應急監測方案,并將方案和具體負責人及聯系人方式在2020年2月2日18:00前報送至郵箱32377718@qq.com。應急監測期間,如有異常及時上報省廳,并抄送省環境監測中心。
(4)省生態環境廳做好省級環境應急監測工作開展過程中防護物資的協調籌備工作;各市生態環境局做好轄區內環境應急監測工作開展過程中防護物資的協調籌備工作。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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