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5-29 14:53
來源:生態環境部
五是實現測算結合。在溫室氣體監測方面,按照全球通行的“核算為主、監測為輔”的原則,進一步完善全國溫室氣體核算辦法,并將其將納入常規環境監測體系進行統籌設計,構建國際認可、方法統一、結果可比和數據共享的我國溫室氣體監測體系。
下一步,我們將深入做好生態環境監測頂層設計,加快監測網絡整合,逐步構建系統完善的監測體系,全面支撐新劃轉職能的管理需求。
生態環境部首次發布《中國海洋環境狀況公報》
中國海洋報記者:請問與往年原環境保護部發布的《近岸海域環境質量公報》和國家海洋局發布的《中國海洋環境狀況公報》相比,今年的海洋公報有哪些變化?2018年我國海洋生態環境狀況如何?
柏仇勇:謝謝提問,今天我們與《2018中國生態環境狀況公報》同步發布了《2018年中國海洋生態環境狀況公報》。這是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職能整合到生態環境部之后,首次由我部發布的全面反映我國管轄海域生態環境狀況公報。
2018年的海洋公報緊扣我部新職能,將原環保部《近岸海域生態環境質量公報》和原國家海洋局《中國海洋環境狀況公報》合并統一為《2018年中國海洋生態環境狀況公報》,主要有三個變化:
一是整合內容,將原來的兩份公報中重合的內容,比如說海水水質,主要入海污染源狀況等進行整合融合。
二是保留特色。保留原環保部公報中的海洋環保相關行動與措施等,保留原國家海洋局公報中的生態狀況、部分功能區環境狀況、環境災害狀況等。
三是聚焦重點。重點聚焦海洋生態環境質量,刪除了海洋資源等方面的監測評價內容。
2018年,我國海洋生態環境狀況整體穩中向好。主要體現在:第一,監測的194條入海河流斷面中,劣Ⅴ類水質斷面29個,占14.9%,同比下降6.1個百分點;第二,近岸海域優良水質點位比例為74.6%,同比提升了6.7個百分點;第三,管轄海域夏季符合一類海水水質面積同比增加約2萬平方千米,劣四類海水海域面積同比減少450平方千米;第四,赤潮發現次數和累計面積均較上年大幅減少。這與近年來黨和國家對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視以及采取的有效舉措是密不可分的。
但是,我們也看到,遼東灣、渤海灣等局部海域污染依然突出,典型海洋生態系統健康狀況改善不明顯。總體來看,海洋生態環境治理工作仍然不容松懈,還要付出艱辛努力。
謝謝。
2019年1-4月全國102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 同比增加25個
北京晚報記者:前段時間有外媒報道,雖然近年來北京市空氣質量出現改善趨勢,但周邊省份PM2.5濃度仍然較高,中國改善空氣質量主要靠將污染源從城市群轉移到周邊欠發達地區,實現大城市空氣質量好轉。請問生態環境部對此怎么看?
柏仇勇:謝謝提問,前段時間生態環境部發布了今年1-4月份全國環境空氣質量狀況,部分地區環境空氣質量出現反彈,剛才記者說北京在改善,其他地方有弱化,我想在這里澄清一下,我用幾個數字把有關方面情況來客觀反映一下。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在全國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國空氣質量已連續五年持續改善,不僅僅是北京,北京改善幅度更大。這說明我們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方向是正確的,措施是得力的,成效是顯著的。
這位記者提到,北京改善了,周邊是不是弱化了,我拿1-4月份作為例子說明一下。全國而言,2019年1-4月份全國33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9.9%,同比上升1.9個百分點,102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同比增加25個。PM10、臭氧、二氧化硫濃度較去年同期呈下降態勢,PM2.5、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濃度較去年同期持平。
在部分區域由于污染物排放、區域傳輸影響和氣象條件等多種原因,每年年初和年末往往是空氣質量最差的時段。2019年1-4月,京津冀及其周邊地區“2+26”城市、汾渭平原11個城市的PM2.5平均濃度同比分別上升8.0、7.8個百分點,重度以上污染天數比例同比分別上升2.7、4.7個百分點,優良天數比例同比分別上升0.1、1.0個百分點。
從這兩組數字來看,這些區域的“好天”同比增多,重污染天也同比有所增多,這兩個現象同時存在,因此不能簡單的下結論,說空氣環境質量好了,或者壞了。更不能簡單下結論說北京空氣質量好了,把污染企業搬到周邊地區去了。因為時間有點短,數據有升有降,屬于正常波動。同時,拉長一點時間看,京津冀及其汾渭平原持續在改善,北京改善幅度更大。2018年京津冀、汾渭平原PM2.5平均濃度比2017年分別下降11.8%和10.8%,優良天數比例比2017年分別上升1.2個百分點和2.2個百分點。
總體上看,當前,我國大氣環境質量還處于“氣象影響型”階段,大氣污染治理仍在“爬坡過坎”,大氣質量改善的艱巨性、復雜性和長期性沒有改變,稍有松懈就可能出現反復。下一步,我們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要求,認真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力爭圓滿完成污染防治攻堅目標,讓人民群眾享受越來越多的藍天白云。謝謝。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 六項空氣指標可做到第一時間向公眾發布監測數據
南方都市報記者:一些環境突發事件發生后,環境應急監測工作是如何開展的?我們發現突發事件最初公布的數據常常是六項空氣指標,對于特征污染物的監測工作滯后。請問下一步是否會對環境應急監測工作進行優化和改進?
柏仇勇:這個問題請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的副站長劉廷良來回答。
劉廷良:謝謝記者提問,我就拿兩個月前發生的響水事故來說,當時現場我也去了。爆炸發生之后,根據事故的級別生態環境部及時啟動了應急預案,當天我們就赴現場,應該是在第二天凌晨四點鐘到現場,翟部長帶領應急中心還有監測總站同志直奔現場,查看現場情況,根據現場情況連夜安排點位部署,包括監測頻次,每次應急監測都跟打仗一樣,時間緊、任務急、要求高。
我們到現場按照職責分工,指導環境監測部門加強協調組織,從全國調動力量做好支援準備工作,同時先將省內的監測力量調動起來,再補充一些第三方檢測機構做一些輔助監測,這樣的話通過協調,使得這個工作有序開展。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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