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1-27 13:22
來源:揚州市政府
日前,揚州市印發了《揚州市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19年,大型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到2020年,建立科學規范、權責清晰、約束有力的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體系,構建種養循環發展機制,全市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8%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6%以上,規模養殖場治理率達到90%以上。詳情如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生態科技新城、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
《揚州市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9月27日
揚州市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提升全市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意見》(國辦發〔2017〕48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17〕14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認真落實國家、省、市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以推進農業綠色發展為主線,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基準,統籌畜牧業生產發展和環境保護,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市場運作、屬地管理,按照源頭減量、過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原則,以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為主要利用路徑,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加快構建畜牧業綠色發展產業鏈、價值鏈,推動形成揚州市畜牧業可持續發展新格局,為推動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作出新的貢獻。
(二)主要目標。到2019年,大型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到2020年,建立科學規范、權責清晰、約束有力的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體系,構建種養循環發展機制,全市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8%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6%以上,規模養殖場治理率達到90%以上。
二、構建多元化利用體系
(三)建立與養殖區域布局相適應的利用制度。各地要統籌環境承載能力、畜產品供給保障能力和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能力,嚴格實施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分區管控,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區域布局調整優化方案落實,宜養則養,宜減則減,嚴控單位面積土地畜禽承載量。按照功能布局,區別不同區域、不同畜種、不同規模,以就地就近肥料化利用為基礎,因地因場制宜采取經濟高效適用的處理模式,宜肥則肥,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全面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以集約化規模養殖場和家庭牧場為重點,打造場區布局合理、設施設備完善、生產過程清潔、資源循環利用、整體綠化美觀的美麗生態牧場,加強規模養殖場精細化管理,提升畜牧業綠色發展水平。
(四)推行種養循環發展利用模式。按照“農牧結合、種養平衡”的原則,完善農業發展規劃,實行以地定畜,促進種養業在布局上相協調。因地制宜推廣蛋鴨籠養和水禽旱養等清潔健康養殖新技術和“林下養禽”等復合經營新模式,以及“豬—沼—糧、畜—沼—果蔬”等循環利用新路徑。扶持發展種養結合型家庭農場,支持適度規模養殖場進行發酵床養殖,引導農民和新型經營主體積造和施用有機肥,鼓勵沼渣、沼液和經無害化處理的畜禽養殖廢水作為肥料科學還田利用,構建沼肥循環利用體系。加強技術指導,支持在田間地頭建設儲糞(液)池和輸送管網等基礎設施,解決糞肥還田利用“最后一公里”問題。鼓勵在現代農業示范園區、規模種植基地發展一批適度規模的生態養殖基地、美麗牧場,打造農牧結合的生態農業示范區,提高保供能力。
(五)提升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條件。推廣應用生態健康養殖技術,改進養殖工藝,更新升級自動飼喂、環境控制等設施裝備,從源頭上減少畜禽養殖過程中污染物排放。扶持規模養殖場配套建設糞污存儲、利用等設施,扶持大中型養殖場建設規模相當的沼氣工程及沼渣沼液循環利用設施裝備,促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鼓勵生態健康養殖示范場和其他有條件的規模養殖場配套流轉種植用地,通過循環利用或還田利用,實現畜禽糞便就近消納。
(六)創新綜合利用機制。推動建立畜禽養殖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理、利用等環節的社會化服務網絡,培育壯大多種類型的糞污處理經營主體和社會化服務組織。鼓勵有條件的鎮(街)、村建設畜禽糞便專業化收運體系和集中處理中心,探索建立受益者付費、第三方處理企業和社會化服務組織合理收益的運行機制。創新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和運營模式,支持采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撬動更多的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入畜禽糞污處理全產業鏈。
三、健全養殖環境監管與責任管理機制
(七)嚴格畜禽養殖環境準入制。非禁養區新(改、擴)建畜禽規模養殖場,應突出養分綜合利用,配套與養殖規模和處理工藝相適宜的糞污消納用地,配備必要的糞污收集、貯存、處理和利用設施,并按照養殖規模實行分類管理,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并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或者依法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新(改、擴)建畜禽規模養殖場的污染防治工程,必須與主體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非禁養區已投入生產或者開工建設但未依法履行環評手續的畜禽規模養殖場,由環保部門按照“未批先建”、違反環保設施“三同時”驗收制度等環境違法行為,依法依規予以處罰。
(八)完善畜禽養殖污染監管制度。開展畜禽規模養殖場調查摸底,推進畜禽規模養殖場信息直聯直報,構建直聯共享、分級使用的規模養殖場信息管理平臺,實行動態管理。實施畜禽規模養殖場分類管理,對設有排污口的畜禽規模養殖場,依法核發排污許可證,嚴格監管;對種養結合、生態消納的畜禽規模養殖場,督促指導開展去向可靠的畜禽糞污無害化處理,規范檔案記錄,強化日常監管。引導小散戶加快退出或規范管理,實行畜禽糞污就地利用。落實肥料登記管理制度,強化商品有機肥原料監管和質量認證。規范畜禽規模養殖場污染物減排核算,針對生態消納還田利用的養殖場,將無害化還田利用量作為統計污染物削減量的重要依據。參照農業部《畜禽糞污土地承載力測算技術指南》,開展畜禽糞污土地承載能力或消納能力測算,合理調整畜禽養殖量。落實省畜禽糞污還田利用和檢測標準。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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