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7-31 10:56
來源:綜合安徽淮南檢查、人民法院報,江淮晨報等
淮南中院一審判令王曉杰等把被告賠償因排除環境污染而造成的經濟損失49萬余元;桐鄉市四政府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王曉杰等8名被告人在安徽日報連續3天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王曉杰等13名被告支付安徽省環保聯合會聘請律師花費費用2萬元。
一審宣判后,桐鄉市四政府單位向安徽省高院提起上訴,后于2018年4月19日分別提出撤訴申請。安徽省高院于4月25日作出準許撤回上訴的裁定。
7月16日,王曉杰、高一、許士譚、詹軍、陳景明、盛祝杰、許廣雨、詹效香、永浩公司將賠償款共計521811.33元全部打入淮南中院賬戶。
皖能環保發電有限公司
安徽皖能環保發電有限公司是安徽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為履行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義務,組建成立的新能源板塊國有獨資企業,注冊資本金10.4億元,資產總規模30.87億元,專業從事垃圾、秸稈、廢渣、污泥等環保發電項目的投資和運營管理。阜陽皖能環保電力有限公司于2012年07月27日在阜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公司經營范圍包括固體廢棄物(生活垃圾、可接受的工業垃圾、污泥、秸稈等,不含危險物)等。
案件雖然判決履行完畢,但留給我們深深的思索,生活垃圾收運處理涉及諸多環節,更何況是跨省處理,一個環節盡到責任也不至于造成這樣的環境惡果,到底應不應該千里迢迢跨省處理?究竟該如何提前避免類似的事情發生?......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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