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5-25 10:24
來源:哈爾濱人民政府
(3)開展公共機構分類培訓。鼓勵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設立垃圾分類宣教基地,定期組織分類培訓知識講座和競賽活動,培養公共機構職工垃圾強制分類意識。(各區政府牽頭,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市直機關工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城管局配合)
3.研究啟動哈爾濱市垃圾分類立法調研工作。根據我市實際,研究生活垃圾分類立法形式,啟動垃圾分類立法前期調研工作,準確把握立法必要性、可行性以及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市城管局牽頭,市政府法制辦、市環保局、市商務局、市發改委配合)
4.加大政策和資金支持力度。各級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多元協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建立完善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各級財政要加大支持力度,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積極向國家、省爭取中央基建投資等資金政策支持。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積極探索特許經營、承包經營、租賃經營、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通過公開招標引入專業化服務公司。(市發改委、市城管局、市財政局、各區政府牽頭,市商務局、市環保局配合)。
(二)構建生活垃圾分類投放體系
1.投放設施配置。首批示范創建期間,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或者政府部門直接組織的方式,在示范小區和公共機構設置分類垃圾桶、宣傳板和標識牌,并按類別為小區居民免費發放垃圾袋。(各區政府牽頭,市財政局、市城管局配合)
2.分類投放要求。垃圾產生者將產生的垃圾裝入分類垃圾袋并投入對應的垃圾桶內。在示范片區,各區按照300戶聘1名督導員、20戶配1名志愿者的標準,組建垃圾分類專門指導隊伍,負責宣傳、指導、督促居民按照分類規定投放垃圾,并對居民錯投的垃圾進行分揀,促進居民逐步養成分類習慣。在示范公共機構后勤服務部門設立指導人員,對本機構分類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分揀,確保垃圾分類工作有序推進。(各區政府牽頭,市城管局、市住建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配合)
3.社會力量參與。鼓勵有資質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建立積分兌換平臺,采用APP或電話預約服務方式,上門回收可回收物。(各區政府牽頭,市城管局、市商務局配合)
(三)建立與分類品種相配套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
以“分類處理”引導“分類運輸”。示范創建期間,由各區政府組織分類收運,逐步構建分類收運體系。各區政府要建立執法檢查制度,加強生活垃圾分類運輸管理,杜絕生活垃圾分類后再次混合運輸。
1.有害垃圾。根據垃圾產生實際情況,由市環保部門制定有害垃圾投放品種目錄,制定有害垃圾收運路線,指導各區建設有害垃圾集中存放點。各區政府要做好集中存放點規范管理工作。在示范創建期間,由各區城管部門使用密閉車輛將源頭產生的有害垃圾運送至集中存放點(集中存放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年),嚴禁混裝混運。根據集中存儲情況,由市環保部門指導各區選取具備有害垃圾運輸資質的危險廢物處置企業,負責將有害垃圾從集中存放點運至危廢處理場。轉移運輸應按相關規定辦理危險廢物轉移手續,填辦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由市環保部門對各區有害垃圾的儲存、運輸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各區政府牽頭,市環保局、市城管局、市城鄉規劃局配合)
2.廚余垃圾。首批示范創建期間,由現有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項目運營企業負責廚余垃圾收集、運輸工作,配置密封性好、標志明顯的廚余垃圾收運設施設備,制定廚余垃圾收運路線,實現廚余垃圾日產日清。由市城管部門對各區廚余垃圾收運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各區政府牽頭,市城管局、市財政局、市食藥監管局、市公安局配合)
3.可回收物。利用哈爾濱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選取有資質且具有一定規模的連鎖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建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臺,實現可回收物收集、運輸和處理一體化管理。按照合理布局原則,鼓勵再生資源利用企業在各區垃圾轉運站、壓縮間附近設置大型垃圾分類貯存分揀中心,由專業人員進行二次分揀。對于體積大、整體性強或需要拆分再處理的廢舊家具、家用電器、自行車等大件垃圾,由各區城管部門建立大件垃圾收運隊伍,逐步建立大件垃圾資源回收利用和管理機制,依托有資質且具有一定規模的大件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對大件垃圾進行回收處理,提高大件垃圾資源再生利用水平。由市商務部門對各區可回收物收運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各區政府牽頭,市商務局、市城管局配合)
4.其他垃圾。依托現有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由各區城管部門負責其他垃圾的收運工作,更新老舊生活垃圾運輸車輛,改造垃圾房、轉運站、壓縮站,按照規劃合理、便利快捷的原則,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轉運站點,逐步適應和滿足生活垃圾分類要求。由市城管部門對各區其他垃圾收運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各區政府牽頭,市城管局配合)
(四)完善生活垃圾分類終端處置體系
1.完善垃圾處理設施規劃。堅持城鄉統籌發展,根據垃圾分類治理處置的導向和規模,編制城鄉環衛一體化管理規劃方案,高標準設計、規劃、建設生活垃圾終端處理項目,完善垃圾分類處理體系。(市城管局牽頭,市城鄉規劃局、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配合)
2.健全再生資源回收系統建設。推進生活垃圾收運系統與再生資源回收系統銜接、融合。充分利用現有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對可回收物及大件垃圾進行規模化、無害化處置,推動生活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實現“兩網融合”。由市商務部門對可回收物以及大件垃圾綜合利用進行監督、管理。(市商務局牽頭,市城管局、市發改委配合)
3.提高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處理能力。推進餐廚廢棄物處理項目穩定運行,確保餐廚廢棄物得到有效處理。根據家庭廚余和餐飲單位產生餐廚垃圾的處置需求,按照合理布局、產能匹配原則,謀劃推進餐廚廢棄物處理項目新建或擴建工程。根據實際需求,同步謀劃松北區和呼蘭區生活垃圾綜合處理項目,增強生活垃圾分類無害化、資源化處理能力。(市城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城鄉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委、相關區政府配合)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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