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5-22 13:44
來源:十堰市政府
中國固廢網獲悉,《十堰市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全達標三年行動實施方案》于近日印發 ,詳情如下:
十堰市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全達標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推進“四個三”重大生態工程戰略部署,深入推進美麗十堰建設,加快人居環境改善,按照《湖北省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全達標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和《湖北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總體要求,市人民政府決定在全市實施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全達標三年行動,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增強“一庫清水永續北送”的使命感,在全市實施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三年攻堅行動,建立城鄉一體、全域覆蓋的工作機制,進一步提高城鄉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建設天藍地綠水凈的和諧城鄉人居環境。
(二)基本原則。
1.政府推動,市場運作。發揮政府引導作用,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垃圾處理設施的投資、建設和運營,不斷提高生活垃圾處理市場化和專業化水平。
2.城鄉統籌,因地制宜。堅持城鄉一體,科學規劃市、縣、鎮、村全覆蓋的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體系,合理安排轉運、處理等設施布局,加強區域協作,推動共建共享。
3.依法治理,嚴格標準。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逐步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嚴格執行工作規程與技術標準,提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
4.廣泛發動,全民參與。廣泛宣傳發動,提升全民環境意識,充分調動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社會公眾參與垃圾處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全民參與、共同推動的良好氛圍。
(三)工作目標。2020年底,全市形成從生活垃圾產生到終端處理全過程的城鄉一體、全域覆蓋的鏈條式管理體系,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明顯提升。城市(含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建制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不低于70%;農村實現“三有”,即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處理設施,有完善的收運體系和裝備,有良好的運行機制保障(資金、隊伍、監管)。完成垃圾分類試點任務,全面治理存量垃圾。十堰城區餐廚垃圾合理利用和處理率達到70%,建成1座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處理站。
二、年度目標
(一)2018年全面啟動
1.全面啟動存量垃圾專項治理。各縣市區迅速摸清非正規堆放的存量垃圾情況,4月底以前制定專項整治方案,5月份開始組織清理,年底前清理完畢。
2.編制完善城鄉生活垃圾統籌治理規劃。以縣為單位,3月底前制定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全達標實施方案,4月份組織開展業務培訓,5月底以前編制完善城鄉生活垃圾統籌治理規劃。
3.加快項目建設。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和各縣市區按照規劃需求,建立項目庫,制定時間表,加快設施、設備建設和配置。
4.推進垃圾分類試點工作。張灣區全區、茅箭區五堰街道、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中觀社區和馬路社區為中心城區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區。丹江口市、武當山旅游經濟特區自行選擇1個以上街道(鄉鎮)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試點。
5.開展季度考評、年度考核。每季度由市城鄉生活垃圾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班,采取明查暗訪、政府通報、媒體曝光等方式,對各縣市區開展城鄉生活垃圾治理開展考評。2018年底,所有鄉鎮完成轉運設施建設,配套建設數字監測設施,各縣市區4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實現無害化處理全達標。
(二)2019年全面攻堅
1.加快推進垃圾終端處理設施建設。
2.城鄉生活垃圾處理信息系統開始試運行。
3.開展年度考核。保持季度考評壓力不減,到2019年底,各縣市區完成存量垃圾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城鄉生活垃圾處理終端建設任務,10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全達標。納入垃圾強制分類試點的街道(鄉鎮)公共機構和行政村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50%,居民區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30%。初步建立技術支撐、運行管理、資金保障三大體系。
(三)2020年全面達標
1.城鄉生活垃圾處理信息系統正常運行,實現城鄉生活垃圾收運、處置全過程在線監測。
2.建立城鄉生活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市場化運作、多元化投入的長效治理機制。
3.結合垃圾處理體系,統籌處理餐廚垃圾、建筑垃圾處理工作。
4.硬件體系完善,收運體系正常運轉,資金保障有力。
5.全面考核驗收。省、市政府對各縣市區進行全面驗收,對不達標的地方嚴肅問責、限期整改。納入垃圾強制分類試點的街道(鄉鎮)垃圾強制分類覆蓋率達到60%,并逐步推廣。2020年底前實現全市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全達標。
三、市中心城區主要任務
(一)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注重垃圾源頭減量,大力推行垃圾分類,逐步擴大垃圾分類制度覆蓋范圍。確定張灣區全區,茅箭區五堰街道,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中觀社區、馬路社區為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區,自2018年起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按照公共機構(包括黨政機關及其派出機構,國有企事業單位等)、相關企業(包括賓館、飯店、超市、購物中心、物業服務中心、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商鋪、商用寫字樓、機關單位食堂等)、居民社區的順序逐步推進。2020年年底前,試點區域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60%。(牽頭單位:市城管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張灣區、茅箭區政府,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行管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委、市環保局、市規劃局)
1.分類投放。按照有害垃圾(如廢電池、廢燈管、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等)、易腐垃圾(如餐廚垃圾)、可回收垃圾(如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舊紡織物,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玻璃等)、不可回收垃圾(除前三種以外的所有垃圾)四類進行分類,科學設置垃圾固定回收點或分類投放容器。市環衛局負責中心城區公共區域、簽訂收運合同的背街小巷、居民社區等責任區域垃圾固定回收點或分類投放容器設置;其他地區由三區執法局負責設置。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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