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5-09 10:06
來源:十堰市人民政府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近日印發《十堰市城市建設綠色發展三年(2018-2020年)行動方案》,旨在通過三年努力,全市城市(含十堰城區、各縣市城區,下同)復雜水環境得到有效治理,大氣環境質量得到有效改善,各類廢棄物得到收集和處置,海綿城市理念和綜合管廊建設在新區建設和老城改造中得到廣泛應用,所有城市人均綠地面積全部達標,公共廁所按標準全部布局到位且管理規范,公共文化設施按標準配套并得到合理利用,城市歷史文化建筑全部實行清單管理,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得到較大面積推廣,城市面貌發生重大改觀,城市建設走上集約、節約、生態發展的軌道。詳情如下:
十政辦發〔2018〕28號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十堰市城市建設綠色發展三年(2018-2020年)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武當山旅游經濟特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
《十堰市城市建設綠色發展三年(2018-2020年)行動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8年3月31日
十堰市城市建設綠色發展三年(2018-2020年)
行 動 方 案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和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北省城市建設綠色發展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鄂政發〔2017〕67號)要求,順應新時代城市建設工作要求和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扎扎實實辦一批貼近人民群眾需求的大事、實事,補上城市建設綠色發展中的“短板”,持續推動“五城聯創”工作,市政府決定在全市開展城市建設綠色發展補“短板”三年行動。特擬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一中、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城市工作系列重要論述和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從我市城市建設階段性特征出發,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為導向,強化“生命共同體”理念,著眼于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以解決具體問題為著力點,集中力量破解一批事關城市建設綠色發展的突出問題,整治“城市病”,踐行新理念,扎扎實實補上城市建設綠色發展短板,推動城市建設轉型升級。
二、行動目標
通過三年努力,全市城市(含十堰城區、各縣市城區,下同)復雜水環境得到有效治理,大氣環境質量得到有效改善,各類廢棄物得到收集和處置,海綿城市理念和綜合管廊建設在新區建設和老城改造中得到廣泛應用,所有城市人均綠地面積全部達標,公共廁所按標準全部布局到位且管理規范,公共文化設施按標準配套并得到合理利用,城市歷史文化建筑全部實行清單管理,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得到較大面積推廣,城市面貌發生重大改觀,城市建設走上集約、節約、生態發展的軌道。
三、重點任務
(一)統籌推進城市水環境治理。
1、建立健全從“源頭到龍頭”的全流程飲用水安全保障體系,所有城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建成一個以上備用水源;存在安全隱患的二次供水設施得到改造;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每年穩定在98%以上,水質100%達標,各縣(市、區)城市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每季度向社會公布。每年完成地下老舊管網改造20%以上,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0%以內。大力實施雨污分流,全力推進截污納管,十堰城區生活污水處理率98%、丹江口市90%、縣城 90%、鄉鎮50%以上,重點鎮達70%以上。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基本消除黑臭水體點位。(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城區所有河流實行“河長”負責制,修改完善專項保護規劃和“一河一策”方案,實施紅線藍線管控,河流面積不縮小,水質不下降,防洪能力不降低,2018年完成十堰城區藍線保護規劃。(責任單位:市水利水電局)
3、統籌考慮河、岸、植物、生物等生態要素,防澇、治污、生態一起抓。以水定城、以水定產,實施城市節水綜合改造,創建節水型城市。完善十堰城區排水防澇實施方案。對城市易澇點的雨水口和排水管渠進行改造,城市排澇能力比2017年提高30%以上,努力實現“小雨不濕鞋、中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責任單位:市住建委)
(二)著力加強廢棄物處理處置。
1、2018年編制完成城市垃圾處理專項規劃。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力爭做到全過程網上監測,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以上。大力推行垃圾分類,試點地方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其他地方達到20%以上。(責任單位:市城管綜合執法局)
2、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十堰城區達到98%,丹江口市達到75%,其他縣城達到60%以上。(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3、加強餐廚油煙集中治理,政府機關、公共設施、酒店賓館、小餐飲集中點餐廚油煙做到集中收集處理,強力推進新建小區將油煙集中處理設施建設要求納入規劃條件,嚴格控制露天燒烤場地,對環境影響嚴重的要及時整改。十堰城區餐廚垃圾合理利用和處理率達到70%以上,建成十堰華新水泥窯協同處置垃圾項目。各縣(市、區)要充分利用本地資源(水泥廠)焚燒餐廚垃圾,十堰城區要建成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處理設施。落實建筑施工揚塵防治責任制,達到建筑施工揚塵防治標準。(責任單位: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三)大力推進海綿城市和綜合管廊建設。
1、2018年修改完善十堰市海綿城市規劃編制工作和擬定海綿城市實施方案。把海綿城市建設指標納入規劃條件和項目審查環節,嚴格落實到位。新編城市規劃要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指標。(責任單位:市規劃局)
2、城市新建改建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理念。積極開展“城市雙修”工作,系統開展河流、濕地等水體生態修復,因地制宜建設濕地公園、雨水花園等海綿綠地,推進老舊公園、棚戶區改造。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面積達到海綿城市的要求和標準。(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
編輯: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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