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2-27 08:53
來源:中國水網
作者:湯明旺
(二)完善公開方式。要充分發揮政府網站、政務服務平臺的優勢,按照內容權威、格式規范、體例統一的要求,集中發布相關政府信息,歸集展示公共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發布的相關信息,便于公眾查詢利用。穩妥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信息共享和數據開放,為部門間核對和社會開發利用提供條件。針對社會公益事業主要服務基層和特定群體的特點,靈活運用政務新媒體、新聞媒體、手機短信、公告欄、宣傳手冊、政務服務平臺等多種載體和方式,定向發布,精準推送,提升信息覆蓋面、到達率,確保人民群眾看得到、看得懂。
(三)加強解讀引導。要高度重視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策的解讀和引導工作。對于出臺的相關政策措施,注重更多運用客觀事實進行解讀,及時準確傳遞政策意圖,贏得人民群眾的理解和信任。對于敏感事項和存在地區、領域差異的相關政策,公開時要及時把政策解釋清楚,避免誤解誤讀。加強對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熱點輿情的預判、跟蹤和處置,進一步提高對社會關切事項引導的針對性和時效性。要指導和監督從事社會公益事業的公共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做好相關輿情處置工作,確保不失聲、不缺位。
五、強化保障措施
(一)抓好組織實施。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性,切實增強公開意識和服務意識,結合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做好統籌謀劃,形成常態化機制,務求取得實效。地方各級政府辦公廳(室)要加強組織協調,會同本級政府有關部門提出具體措施,明確分工,壓實責任,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開展考核評估。地方各級政府要把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納入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考核范圍,加大督促落實力度。各有關部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所監管的公共企事業單位、慈善組織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組織開展評估,公開評估結果。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社會監督員制度,強化對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社會監督。
(三)強化監督問責。地方各級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的監督檢查。完善工作措施,強化激勵約束,建立監督檢查情況定期通報制度,對信息公開工作落實好的,予以通報表揚;對落實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對違反有關規定、不履行公開義務并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國務院辦公廳
2018年2月9日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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