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1-11 14:08
來源:山東省人民政府
(十八)區域環境監察第一辦公室。
(十九)區域環境監察第二辦公室。
(二十)區域環境監察第三辦公室。
(二十一)區域環境監察第四辦公室。
(二十二)區域環境監察第五辦公室。
(二十三)區域環境監察第六辦公室。
以上6個區域環境監察辦公室的職責是:對所轄區域進行環境監察;對所轄區域內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政策、規劃情況,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情況,以及落實環境質量責任情況進行監察;承擔省環保廳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機關黨委。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處承擔。
四、人員編制
省環保廳機關行政編制192名(含以上6個區域環境監察辦公室行政編制72名和專職黨務工作人員),核定廳長職數1名、副廳長職數5名(其中1名副廳長兼任省環境監察辦公室主任),環境監察專員職數3名(副廳級),總工程師職數1名、核安全總工程師職數1名(正處級),正處級領導職數25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職數1名、省環境監察辦公室副主任職數2名、區域環境監察辦公室主任職數6名),副處級領導職數35名(含區域環境監察辦公室副主任職數12名)。
五、部門職責分工
(一)關于水污染防治與水資源保護。省環保廳對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負責,省水利廳對水資源保護負責。兩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建立部門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污染防治與水資源保護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省環保廳發布水環境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省水利廳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中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應與省環保廳協商一致。
(二)關于地下水監測信息共享。省環保廳負責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省水利廳負責組織對地表水和地下水水量、水質實施監測。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組織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過量開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質環境破壞。省國土資源廳、省水利廳、省環保廳要建立完善地下水監測信息共享機制,定期發布和共享地下水監測信息。
(三)關于危險化學品監管。省環保廳負責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的監督管理,依照職責分工調查相關危險化學品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應急環境監測。
省安監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對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下同)的建設項目進行安全條件審查,核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監督指導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辦理情況,并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
省公安廳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發劇毒化學品跨省、跨省轄市道路運輸通行證,指導市、縣級公安機關依法開展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許可以及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實施監督,對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監督指導市級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水路運輸企業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的資格認定。
省衛生計生委負責危險化學品毒性鑒定的管理,負責組織、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受傷人員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省工商局依據有關部門的許可證件,核發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企業營業執照,查處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違法采購危險化學品的行為。省質監局負責核發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不包括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固定式大型儲罐)生產企業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負責對用于裝卸、運輸、儲存危險化學品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目錄》范圍內的)安全實施監督管理。
(四)關于礦井關閉監管。省環保廳負責對破壞生態環境、污染嚴重、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對不符合有關礦山工業發展規劃和礦區總體規劃、布局不合理等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負責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的非煤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省安監局負責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省煤炭局負責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山東煤監局負責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安監局、省煤炭局、山東煤監局要將相關礦井關閉與監督情況及時抄送省國土資源廳。
省國土資源廳負責對無采礦許可證和超層越界開采、資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礦產資源規劃和礦業權設置方案等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牽頭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安監局、省煤炭局等相關部門組織指導并監督檢查全省廢棄礦井的治理工作。
(五)關于行政復議工作。省法制辦負責統一受理、審理省級行政復議案件。省環保廳負責依法提交作出原行政行為的相關證據及行政復議答復材料,履行行政復議決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抄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法院,省檢察院。各民主黨派省委。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8年1月5日印發
來源:澎湃新聞 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站 綜合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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