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2-28 14:39
來源:大連市政府
中國固廢網獲悉,日前,大連市人民政府發布《大連市人民政府關于對公共機構和公共場所實行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通告》,對符合要求的公共機構和公共場所實行生活垃圾強制分類,以切實推動垃圾分類工作,詳情如下:
大連市人民政府關于對公共機構和公共場所實行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26號)要求,切實推進垃圾分類工作,市政府決定對符合要求的公共機構和公共場所實行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現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公共機構是指黨政機關,學校、科研、文化、出版、廣播電視等事業單位,協會、學會、聯合會等社團組織;公共場所是指車站、民用航空場所、碼頭、體育場館、演出場館、賓館、飯店、購物中心、超市、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商鋪、商用寫字樓、海濱浴場、公園等。
二、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和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城區范圍內的公共機構和公共場所管理單位必須遵守本通告。其他區市縣、先導區城區范圍內的公共機構和公共場所管理單位應按本通告執行,收運方式自行安排。
三、公共機構和公共場所管理單位應按照《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大連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推進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大政辦發〔2017〕85號)中確定的分類標準,將生活垃圾分為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類進行管理,也可有針對性地增加細分類的類別。
(一)有害垃圾。對人體健康和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潛在危害的廢棄物。主要包括廢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廢溫度計、廢血壓計,過期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等。
(二)可回收垃圾。適宜回收和資源化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未被污染的廢紙、廢金屬、廢玻璃、廢塑料、廢舊紡織物、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紙塑鋁復合包裝等。
(三)易腐垃圾。包括相關單位食堂、賓館、飯店等產生的餐廚垃圾,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產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殼、畜禽產品內臟等。
(四)其他垃圾。除去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以外剩余的生活垃圾。
四、公共機構和公共場所管理單位要結合所在區域垃圾收集模式自行設置分類收集容器,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全部設置完成,并按照各區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要求定時分類投放。分類后的垃圾按照以下方式進行收運:
(一)可回收垃圾。聯系物資回收企業到現場回收或自行運送至物資回收企業。
(二)有害垃圾。按照所在區域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要求按時投放至就近投放點。
(三)易腐垃圾。由簽訂協議的特許經營收運企業按規定上門收運。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以及供應生鮮產品的超市產生的易腐垃圾由各區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組織收運。
(四)其他垃圾。由環衛企業負責收運。
五、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大連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0日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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