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0-23 10:49
來源:北京市環保局
日前,北京環保局印發《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地方環保標準發展規劃》。北京“十三五”時期地方環保標準制修訂項目涉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工業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監測技術規范、城鎮污水處理廠大氣(氨、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等共25個。全文如下: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
印發《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地方環保標準發展規劃》的通知
京環發〔2017〕39號
市環保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有關處室、有關直屬單位:
為貫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依據《北京市“十三五”時期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規劃》及有關規劃,加強本市環境保護標準工作,明確“十三五”期間本市環保標準工作主要任務,市環保局和市質監局制定了《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地方環保標準發展規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
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7年10月13日
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地方環保標準發展規劃
一、規劃背景
(一)“十二五”地方環保標準工作進展
“十二五”期間,北京市緊密圍繞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工作重點,全面部署和實施地方環保標準規劃,標準建設工作取得明顯進展。一是地方環保標準體系建設規范化。圍繞強制性標準和管理技術規范兩個層次,以及大氣、水、固體廢物、土壤與污染場地、噪聲與振動、放射性和電磁輻射等七個重點領域,更新了《北京市環保標準體系表》。二是著力修訂制定了一批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制定修訂鍋爐、煉油與石化、印刷、木制家具、汽車整車制造(涂裝工序)等固定污染源和多項移動污染源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配套發布了第五階段車用汽油、柴油質量標準;制定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修訂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三是重視污染控制技術和管理規范建設,制定生活垃圾填埋場惡臭污染控制、交通噪聲污染緩解工程技術規范、移動通訊基站建設項目電磁環境影響評價、污染場地修復驗收等技術規范、導則。四是標準宣傳和培訓對象更加有針對性,宣傳渠道更加網絡化、社會化。
截至2015年底,現行有效地方環保標準共57項,其中,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39項(固定源21項、移動源18項),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3項,噪聲與振動污染控制標準3項,土壤污染控制標準4項,醫療廢物防護標準1項,輻射安全防護標準3項,清潔生產標準3項,形成了以污染物排放標準為主體的地方環保標準基本體系,要素基本齊全、限值總體嚴格,與國家環保標準體系更加協調。
(二)地方環保標準工作的形勢
“十三五”時期是北京市落實城市戰略定位、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環境保護工作肩負著重要的歷史使命。北京市環境質量與國家標準、首都功能、市民期盼相比還有較大差距,必須通過堅持污染減排,促進環境質量的持續改善。要充分發揮環境保護標準的法規管理和技術引領的雙重功能,提高標準工作質量水平,強化標準實施監督應。
二、指導思想、原則與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對北京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準確把握新時期首都發展階段性特征,以生態文明建設為統領,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環境安全為底線,以大氣、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為重點,滿足環境管理需求,補短板、建機制、強基礎,建立支撐適用、協同配套、科學合理、規范高效的環保標準體系與管理機制,為環境管理提供強有力的標準支持。
(二)基本原則
1.突出重點,全面推進
按照標準項目計劃適宜、標準體系精干有效的要求,繼續將污染物排放標準為重點,加快推進各類環保標準制修訂工作,加大在研標準項目推進力度。
2.服務中心,支撐管理
以“十三五”環保規劃和相關行業發展規劃為指導,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圍繞《大氣十條》《水十條》《土十條》的實施,加快制訂重點、特征行業污染源缺項的排放標準、縮小大氣和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適用范圍,加強標準銜接配套,支撐污染物減排和環境管理。
3.夯實基礎,標準有效
堅持排放標準的制定原則,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目的,以經濟技術為條件,強化標準制修訂過程中的行業基本情況、污染物排放情況和先進治理技術的調查研究,加強標準的環境效益—經濟成本分析,提高標準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三)規劃目標
建立健全符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與環境優化發展相匹配、與國家環保標準建設思路和體系相協調的先進地方環保標準體系。制修訂適用更加全面、針對性更強、技術更加先進、減排更加有效的地方排放標準;補充制訂地方環境監測規范方法,力爭使實驗室、快速、在線監測方法互相補充;完善環境污染控制和管理技術規范,提高環境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水平。
三、主要任務與重點項目
(一)制修訂一批地方環境保護標準
按照環境保護法律授權和環境保護工作需要,加快推進地方環保標準的制修訂,進一步完善地方環保標準體系。
1.污染物排放標準
針對大氣、水體環境質量中超標的和前體污染物項目,研究加嚴顆粒物、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氮氧化物、總氮、總磷等污染物排放限值、補充制訂氣態氨排放標準;針對保障水環境安全需要,嚴格重金屬和其他有毒污染物排放限值;提高固體廢物、環境噪聲和放射性污染等排放控制技術要求。
(1)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固定污染源方面,修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制定《有機化學品制造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和《建筑涂料與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標準》;制訂《餐飲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城鎮污水處理廠大氣(氨、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等;逐步構建產品VOCs含量標準體系,研究市政道路防腐涂料等產品限值標準,生活消費品VOCs含量限值標準;開展畜禽養殖等大氣污染控制標準研究。
移動污染源方面,制定六階段汽油和柴油標準,進一步加嚴油品中的主要環保指標;針對重型車、非道路機械等重點移動源控制對象,根據法律規定和環境監管需要開展地方標準工作。
(2)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配合《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實施,控制城市面源水污染,協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城市面源水污染處理標準。對于畜禽養殖、醫療機構等行業,研究制定污染控制技術規范。
(3)環境噪聲排放控制標準
研究制訂公交車等大型車輛行駛車外噪聲限值標準,加強噪聲源頭控制。
2.環境監測規范
研究完善水環境、土壤環境等監測布點和技術規范,研究制定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監測技術規范,環境噪聲自動監測系統運行維護技術規范,應急監測實驗室分析流程技術規范,研究顆粒物組分監測分析技術,苯系物監測技術、低濃度污染物監測技術,便攜快速檢測技術,施工顆粒物在線監測方法,環境監測機構監測質量管理技術規范等。
3.技術規范
緊密結合北京市環境保護管理需求和地方環保標準體系特點,進一步加強環境管理規范類標準建設,制修訂汽車修理、污染場地修復、地鐵噪聲與振動控制技術規范,開展環境風險防控、環境影響評價等環境管理技術規范制修訂工作。
積極組織編制汽車整車制造業(涂裝)、工業涂裝工序、印刷業、石化行業、畜禽養殖業、餐飲油煙等排放標準實施技術指南。
依據《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與國家土壤污染防治標準相銜接,梳理地方土壤污染防治標準,建立完善本市土壤污染調查、評估、風控、修復及治理等標準體系,在已有標準的基礎上,修訂場地土壤環境風險評價篩選值標準。
建立和完善社會源危險廢物全過程管理技術規范體系;和實驗室環保技術規范,研究制訂《企業自行監測實驗室建設及運行管理技術規范》、《實驗室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規范》和《實驗室危險廢物環境監管技術指南》。
加強輻射安全標準建設,研究輻射安全監管、輻射事故應急標準、導則。研究制訂核技術應用重點行業環境安全技術規范。
(二)環境保護標準培訓宣傳
加強環保標準貫徹實施業務培訓。以講授培訓、現場培訓為主要方法,加強有關國家排放標準、地方排放標準及相關配套的環境監測規范、技術規范的貫徹實施業務培訓,提高市區兩級環保主管部門、有關行業主管部門、企事業單位對環保標準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落實執行能力和水平。
廣泛開展環保標準宣傳。所有地方環保標準文本在市環保局網站上全文公布,鏈接國家環保標準文本。充分利用報紙期刊等平面媒體、網站微信等新媒體的傳播渠道,加強環保標準的相關方周知、公眾宣傳工作。加強地方排放標準解讀,鼓勵正式出版標準實施技術指南等環保標準類書籍。支持社會機構開展環保標準公眾宣傳科學普及。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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