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9-18 10:34
來源:環保部
針對目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中有關危險廢物監管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HJ2.1)及其他相關技術標準的有關規定,近日,環保部印發《建設項目危險廢物環境影響評價指南》,用于進一步規范建設項目產生危險廢物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指導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開展相關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持續推進危險廢物全過程管理,有效提升各級環保部門對企業危險廢物的監督管理水平,切實從源頭有效防范危險廢物污染環境。
以下為文件全文:
附件:建設項目危險廢物環境影響評價指南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HJ2.1)及其他相關技術標準的有關規定,進一步規范建設項目產生危險廢物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指導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開展相關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特制定本《指南》。
一、適用范圍
《指南》規定了產生危險廢物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原則、內容和技術要求。不適用于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從事的各類別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經營活動的環境影響評價。
《指南》適用于需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建設項目。
相關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規劃環評工作也可參照《指南》試行。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安部令 第39號)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GB5085.1~7)
《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 18484)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及其修改單
《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8)及其修改單
《環境保護圖形標志 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GB15562.2)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HJ 2.1)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 2.2)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面水環境》(HJ/T 2.3)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HJ 2.4)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HJ 610)
《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 169)
《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HJ/T 298)
《危險廢物集中焚燒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規范》(HJ/T 176)
《危險廢物收集 貯存 運輸技術規范》(HJ2025)
《危險廢物安全填埋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要求》(原國家環保總局環發〔2004〕75號)
《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原國家環保總局令 第5號)
《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環發〔2015〕4號)
《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環辦〔2015〕99號)
三、基本原則
(一)重點評價,科學估算。對于所有產生危險廢物的建設項目,應科學估算產生危險廢物的種類和數量等相關信息,并將危險廢物作為重點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并在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相關章節中細化完善,環境影響報告表中的相關內容可適當簡化。
(二)科學評價,降低風險。對建設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種類、數量、利用或處置方式、環境影響以及環境風險等進行科學評價,并提出切實可行的污染防治對策措施。堅持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原則,妥善利用或處置產生的危險廢物,保障環境安全。
(三)全程評價,規范管理。對建設項目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全過程進行分析評價,嚴格落實危險廢物各項法律制度,提高建設項目危險廢物環境影響評價的規范化水平,促進危險廢物的規范化監督管理。
編輯:程彩云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