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7-07 10:05
來源:武漢市人民政府
2.引導公眾參與。鼓勵公眾通過“12369”環保舉報熱線、信函、電子郵件、政府網站、微信平臺等途徑,對污染土壤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監督、舉報,鼓勵各大新聞媒體平臺曝光各類違法排污、土壤環境污染事件。聘請社會人員義務監督現場環境執法、土壤污染事件調查處理,引導民間組織有序參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責任單位:市環保局牽頭,市國土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委、市農委、市文化局等配合,各區人民政府落實)
3.推動公益訴訟。鼓勵依法對污染土壤等環境違法行為提起公益訴訟,各相關職能部門、法律機構應提供支持援助。支持各級檢察機關依法以公益訴訟人身份,對污染土壤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對負有土壤污染防治職責的行政部門因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造成土壤環境損害的行為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責任單位:市法院、市檢察院牽頭,市國土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委、市城管委、市農委、市環保局、市園林和林業局等配合)
4.開展宣傳教育。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輿論導向作用,利用互聯網、數字化放映平臺等手段,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關知識,加強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解讀,營造保護土壤環境的良好社會氛圍,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以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學校、農村為重點對象,開展土壤環境保護宣傳和培訓。鼓勵支持市屬有條件的高校開設土壤環境專門課程。(責任單位:市環保局牽頭,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國土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委、市城管委、市農委、市文化局等配合,各區人民政府落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環境保護委員會要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難點問題。市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市環保局)負責研究制訂《武漢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任務分解表》,按照程序印發實施。
(二)落實各區責任。各區人民政府是組織實施本方案的責任主體,對轄區土壤環境質量負總責,要把土壤污染防治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專題研究和解決本地區土壤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制訂本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細化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和工程項目,并逐一落實到部門、街道(鄉鎮)和重點企業。各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應于2017年底之前報市環保局備案,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應向社會公布。各區人民政府每年應向市人民政府報告本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進展情況,并抄送市環保局。
(三)強化部門聯動。市環保局負責統籌協調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加強行業監督管理,切實做好相關領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并于每年12月底之前將本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進展情況報送市環保局,市環保局于次年1月底之前將上年度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進展情況報市人民政府。
(四)嚴格考核問責。2017年底之前,市人民政府與各區人民政府、市相關部門簽訂土壤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分年度對各區重點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評估并納入績效管理,評估和考核結果作為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和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依據。對年度評估結果較差或未通過考核的區和部門,提出限期整改意見,整改完成前,對有關地區實施建設項目環評限批;整改不到位的,約談相關區人民政府和部門有關負責人。對土壤環境問題突出、區域土壤環境質量明顯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眾反映強烈的地區,約談相關區人民政府和部門主要負責人,對失職瀆職、弄虛作假的,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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