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7-05 10:22
來源:內蒙古環保廳
第二節加強重點生態區域保護與管理
1.深化重點生態功能區保護管理
堅持生態立區,構筑祖國北方生態屏障的生態保護戰略。按照自治區主體功能區規劃,針對國家和自治區確定的限制開發區,實施“減輕壓力、休養生息”的方針,建立水源涵養型、防風固沙型、水土保持型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型等重點生態功能區。推動重大生態保護與修復工程優先在功能區內布局,不斷擴大生態空間,保護區域內重點野生動植物資源,明顯提升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加強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功能狀況評價,按照發展方向和開發管制原則,推動制定實施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強化生態空間用途管制。推動協調相關部門和地區針對目前人為活動影響較小、生態良好的重點生態功能區,加大自然植被保護力度,科學開展生態退化區恢復與治理,繼續實施五大生態工程。各級人民政府應設立專項資金用于重點生態功能區建設和管理。優化轉移支付政策,促進重點生態功能區各縣域生態環境質量改善。
2.強化自然保護區監督管理職責
編制《內蒙古自治區自然保護區發展規劃(2016-2025年)》及《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規范化建設和管理辦法》,完善全區自然保護區信息管理系統建設,提高管理水平,強化管護能力。加強自然保護區綜合科學考察、基礎調查、管理評估及規范勘界等工作,落實自然保護區土地確權和用途管制。開展自然保護區人類活動遙感監測,國家級每年2次,自治區級每年1次,重點區域加大監測頻次,定期發布監測報告。開展自然保護區管理評估。定期組織自然保護區專項執法檢查,完善違法違規問題的通報和督辦制度,加強問責監督,及時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和自然保護區通報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督促進行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要進行掛牌督辦。將重要河湖、草原生態系統及水生生物、小種群物種的保護空缺作為重點,新建一批自然保護區。加強生態廊道、保護小區和自然保護區群建設,根據實際保護功能適當對現有自然保護區進行優化調整。推進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規范化建設。
3.推進國家公園管理體系建設
針對我區自然生態資源自然性、原始性、獨特性、珍稀性的特點,在大興安嶺北部原始森林區、呼倫貝爾草原和額爾古納濕地等地開展資源本底調查,探索啟動國家公園建設等前期工作,適時開展國家公園申報與創建工作。探討國家公園實行公益管理、特許經營和生態補償的可行性,研究制定《內蒙古自治區國家公園管理評估規范》,構建有效的國家公園資源管理與運行體系。合理界定國家公園范圍,整合完善分類科學、保護有力的自然保護體系,更好地保護自然生態和自然文化遺產原真性、完整性。加強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森林公園、沙漠公園、地質公園等各類保護地規劃、建設和管理的統籌協調,提高保護管理效能。
第三節加大重要生態系統保護與管理
1.保護森林生態系統
完善天然林保護制度,重點在黃河上中游、嶺南八局、大興安嶺林區實施公益林補償,逐步擴大到全區,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加強管護基礎設施建設,實現管護區域全覆蓋。加強“三北”防護林體系建設,重點在呼倫貝爾沙地、科爾沁沙地和阿拉善盟實施營造林。在河套—土默川平原農業主產區、西遼河農業主產區和大興安嶺沿麓農業主產帶營造農田林網。加強重點區域綠化,重點在公路兩側、城鎮周邊、村屯、礦區園區、黃河兩岸、大青山前坡六大區域造林綠化。嚴格保護林地資源,分級分類進行林地用途管制,提高森林質量和生態系統穩定性。到2020年,全區森林覆蓋率達到23%,活立木蓄積量達到16億立方米,國有天然林保有面積穩定在2.3億畝以上。
2.保護草原生態系統
貫徹實施《內蒙古自治區草原管理條例》,嚴格執行基本草原保護、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輪牧制度。落實《草原保護與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實施新一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退牧還草等工程,重點加強呼倫貝爾草原、科爾沁草原、錫林郭勒草原、陰山北麓草原保護和建設,完成基本草原劃定和草原確權承包工作。嚴格草原用途管制,加強草原管護員隊伍建設,嚴厲打擊非法征占用草原、開墾草原、亂采濫挖草原野生植物等破壞草原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呼倫貝爾、錫林郭勒、科爾沁等天然草原保護。爭取將錫林郭勒等草原區納入退牧還草工程實施范圍。到2020年,全區禁牧休牧草畜平衡面積達到10億畝以上,草原建設面積累計達到2億畝,全區草原植被蓋度達到45%。
3.保護濕地生態系統
繼續實施《內蒙古自治區濕地保護條例》,編制《濕地保護規劃(2015—2020年)》,出臺濕地保護名錄,實施重點濕地保護和恢復工程,推進退耕還濕。積極建設河湖聯通工程,為湖泊濕地提供水源。加強額爾古納、達里湖、烏拉蓋等濕地保護,對呼倫湖、烏梁素海、岱海、黃旗海和居延海采取濕地補水、水生植被恢復、水位調控、富營養化治理等修復措施。加強濕地水資源、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全面監測評估天然濕地喪失和濕地生態系統功能變化情況。開展濕地生態效益補償試點、退耕還濕試點。到2020年,全區濕地保有量穩定在9000萬畝以上,30%以上的重要濕地得到有效保護,逐步遏制湖泊濕地面積萎縮、水質惡化的趨勢。
4.保護沙地沙漠系統
加大自治區五大沙漠(庫布齊沙漠、烏蘭布和沙漠、巴音溫都爾沙漠、騰格里沙漠、巴丹吉林沙漠)和五大沙地(呼倫貝爾沙地、科爾沁沙地、烏珠穆沁沙地、渾善達克沙地、毛烏素沙地)及陰山北麓生態保護建設區綜合治理力度,健全沙產業發展激勵機制,推進沙產業試驗示范基地建設,穩步推進沙地生態治理,發展沙產業。建立沙地沙漠生態系統以自然恢復為主的修復機制。到2020年,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積4.09萬平方公里,全區40%以上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初步治理。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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