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建立和完善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
34.建立市場化交易機制。健全用能權、排污權、碳排放權交易機制,創新有償使用、預算管理、投融資等機制,培育和發展交易市場。根據國家統一安排,推進碳排放權交易相關工作。建立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開展用能權制度研究和交易試點。推進排污權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排污權初始分配制度和交易市場。開展燃煤電廠排污權收儲和有償使用試點,探索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鼓勵新建項目在不增加本地區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前提下,通過交易方式取得污染物排放指標。(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財政廳)
35.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工程,鼓勵節能服務公司創新服務模式,為用戶提供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綜合服務。國家已取消節能服務公司審核備案制度,任何地方和單位不得以是否具備節能服務公司審核備案資格限制企業開展業務。建立節能服務公司、用能單位、第三方機構失信黑名單制度,將失信行為納入山東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和山東省域征信服務平臺。落實節能服務公司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各級政府加大對合同能源管理的支持力度。政府機構按照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視同能源費用支出。培育以合同能源管理資產交易為特色的資產交易平臺。鼓勵社會資本建立節能服務產業投資基金。支持節能服務公司發行綠色債券。創新投債貸結合,促進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發展。(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地稅局,參加單位: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機關事務局等)
36.健全綠色標識認證體系。強化能效標識管理制度,擴大實施范圍。制修訂綠色商場、綠色賓館、綠色飯店、綠色景區等綠色服務評價辦法,積極開展第三方認證評價。逐步將目前分頭設立的環保、節能、節水、循環、低碳、再生、有機等產品統一整合為綠色產品,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全面落實能效標識管理工作要求,指導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落實能效標識備案、應用等制度,加強對能效標識產品是否備案、標識是否相符和是否存在偽造等情況的監督檢查。鼓勵并支持企業開展節能、低碳、環保等產品認證和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宣傳、推動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的實施;采用“雙隨機”的方法,加強對機動車環檢線的監督執法,對發現的問題依法依規予以查處。(牽頭單位:省質監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等)
37.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堅持污染者付費、損害者擔責的原則,不斷完善環境治理社會化、專業化服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第三方運營管理和激勵機制,鼓勵工業污染源治理第三方運營。在火電、鋼鐵、建材、造紙、印染等污染物排放量大、治理技術成熟的重點行業以及開發區(工業園區)大力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進委托治理服務、托管運營服務等方式,支持排污企業或工業園區付費購買專業環境服務公司的治污減排服務,提高污染治理的產業化、專業化、市場化程度。(牽頭單位:省環保廳、省發展改革委,參加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38.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推行節能低碳、環保電力調度,豐富完善山東省電力需求側管理平臺功能,鼓勵售電企業根據用戶特點提供電能綜合管理服務。開展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專項行動,鼓勵企業參加電力需求側管理評價,做好示范企業園區和技術產品的推廣工作。繼續做好電力需求側管理示范項目建設工作,拓展應用范圍,嚴格管理程序,充分發揮項目示范帶動作用。完善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做實做細電網企業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目標責任考核。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擴大峰谷電價、分時電價實施范圍,研究制定可中斷電價。加強儲能和智能電網建設,增強電網調峰和需求側響應能力。(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
十、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
39.健全節能減排計量、統計、監測和預警體系。進一步健全能源計量體系,深入推進城市能源計量建設示范,開展計量檢測、能效計量比對等節能服務活動,加強能源計量技術服務和能源計量審查。健全能源消費統計指標體系,完善企業聯網直報系統,加大統計數據審核與執法力度,強化統計數據質量管理,確保統計數據基本銜接,提高能源統計的準確性和及時性,為節能減排決策、考核提供依據。完善環境統計體系,補充調整工業、城鎮生活、農業等重要污染源調查范圍。強化節能目標完成情況晴雨表制度,定期印發高耗能行業電力消費情況通報,公布各地區、重點行業、重點單位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發布預警信息,及時提醒高預警等級地區和單位的相關負責人,強化督促指導。完善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鼓勵引入第三方評估;加強重點節能減排工程調度管理,對達不到進度要求、重點工程建設滯后或運行不穩定、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市及時預警。建立健全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和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測系統,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消耗實現實時監測,強化企業污染物排放自行監測和環境信息公開,到2020年,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有效傳輸率、企業自行監測結果公布率保持在90%以上,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結果公布率保持在95%以上。(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保廳、省統計局,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機關事務局等)
40.合理分解節能減排指標。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改革完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制度。強化約束性指標管理,健全目標責任分解機制,綜合考慮能源環境狀況、經濟結構、節能減排潛力等因素,將全省節能減排目標分解到各市、主要行業和重點用能單位、重點排污單位。各市要根據省政府下達的任務明確年度工作目標并層層分解落實,明確下一級政府、有關部門、重點用能單位、重點排污單位責任,確保按時完成節能減排目標任務。(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保廳、省發展改革委,參加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機關事務局等)
41.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強化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考核,并將節能減排任務目標納入對各市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省政府每年組織開展市級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繼續深入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對未完成能耗強度降低目標的市級政府實行問責,對未完成省政府下達能耗總量控制目標任務的予以通報批評和約談,實行高耗能項目緩批限批。對重點單位節能減排考核結果進行公告并納入山東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暫停審批或核準新建擴建高耗能項目。對節能減排貢獻突出的市、單位和個人以適當方式給予獎勵。(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保廳、省委組織部,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省機關事務局、省海洋與漁業廳等)
十一、強化節能減排監督檢查
42.健全節能環保法律法規標準。推動《山東省節約能源條例》《山東省清潔生產促進條例》修訂工作,加快研究起草節能監察、綠色建筑管理等法規規章。健全節能環保標準體系,完善綠色建筑標準,實現重點行業、設備節能標準全覆蓋,實施百項能效標準推進工程。開展節能標準化和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示范建設,做好能耗限額強制性地方標準復審和制修訂工作,逐步加嚴我省能耗限額強制性地方標準。制定“工業綠動力”計劃系列地方標準、太陽能團體標準等節能領域標準。組織開展能耗限額地方標準實施情況評價分析課題研究,為及時復審修訂標準、提高節能標準的科學性、有效性、適用性提供參考。加快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等系列標準的制定和實施,構建揮發性有機物系列排放標準體系,全面帶動環境污染治理,推動環境質量改善。科學構建地方環境標準體系,逐步修訂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和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建立健全符合山東實際的污染防治技術指南、規范和標準體系。(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省法制辦,參加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統計局、省機關事務局等)
43.嚴格節能減排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和異地核查,督促各項措施落實。強化節能環保執法監察,做到日常監察與專項監察相結合,開展部門聯合執法。加強節能審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大對重點高耗能行業、重點用能單位、重點用能設備和重點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用能和環境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公布違法單位名單,發布重點企業污染物排放信息,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確保節能環保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有效落實。以新環保法實施后未批先建違規建設項目、超排偷排污染物、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等違法行為的查處為重點,加大信息公開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全面落實污染源隨機抽查制度,及時查處各類環境信訪輿情案件。強化執法問責,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等行為,嚴肅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人的責任。(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質監局等)
44.提高節能減排管理服務水平。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建立節能服務和監管平臺,加強政府管理和服務能力建設。繼續推進能源統計能力建設,加強工作力量。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深入推進節能執法重心下移,進一步完善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創新節能監察模式,建立節能監察長效機制。加快推行節能綜合執法,整合優化執法資源,提高節能執法效能。全面推行環境監管網格化,各市、縣(市、區)要將監管責任落實到單位、到崗位。扎實推進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著力完善區域共治的聯動執法機制。加強農村環境保護機構建設,落實鄉鎮(街道)環境保護職責。建立能源消耗數據核查機制,建立健全統一的用能量和節能量審核方法、標準、操作規范和流程,加強核查機構管理,依法嚴厲打擊核查工作中的弄虛作假行為。推動大數據在節能減排領域的應用。創新節能管理和服務模式,開展能效服務網絡體系建設試點,促進用能單位經驗分享。制定節能減排培訓綱要,實施培訓計劃,依托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等重大人才工程項目,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和政府節能管理部門、節能監察機構、用能單位等相關人員的培訓。(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省機關事務局等)
十二、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
45.推行綠色消費。倡導綠色生活,推動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儉節約、綠色低碳、文明健康,堅決抵制和反對各種形式的奢侈浪費。積極落實國家節能環保產品政府采購政策,倡導非政府機構、企業實行綠色采購。強化綠色消費意識,在各個領域加快向綠色轉變,以綠色消費倒逼綠色生產。倡導綠色飲食,限制一次性餐具生產和使用,限制過度包裝。發展綠色休閑,推廣低碳、綠色的旅游風尚。倡導綠色居住,大力推廣節水器具、節電燈具、節能家電、綠色家具、環保建材等。鼓勵綠色出行,加快城市綠色公共交通體系和交通工具公共租賃體系建設。積極推廣新能源汽車,完善城市充電設施建設。政府機關、大中型企事業單位帶頭配套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大力發展電動和天然氣環衛車輛、公交車輛。(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機關事務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等)
46.倡導全民參與。推動節能減排教育進校園、進家庭,廣泛組織中小學生參觀學習,形成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的良好氛圍。加大對節能減排理念及有關知識的宣傳,以世界地球日、世界環境日、世界森林日、世界水日、世界海洋日和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城市節水宣傳周、低碳日等主題活動為依托,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開展經常性宣傳教育活動。積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美麗鄉村、綠色社區、綠色學校、生態工業園區等工程。倡導勤儉節約、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提高全社會節能減排意識。為新能源應用搭建合作交流平臺,定期舉辦太陽能利用大會暨展覽會。(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機關事務局、省總工會等)
47.強化社會監督。鼓勵公眾對政府節能環保工作、企業用能排污行為進行監督。在建設項目立項、實施、后評價等環節,建立溝通協商平臺,聽取公眾意見和建議,保障公眾環境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表達權。市、縣級政府要建立統一的信息公開平臺,健全反饋機制,在政府網站設立“節能環保違法曝光臺”。(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等)
抄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法院,省檢察院。各民主黨派省委。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7年6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