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5-03 15:54
來源:環保部
整改措施:
1. 按照《新鄉市區污水直排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建成獲嘉縣太山鎮污水處理廠、輝縣孟莊二期污水處理廠、鳳泉區大塊污水處理廠、新建東部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擴建小尚莊污水處理廠,逐步實施市區雨污分流改造,減少合流制污水量,實現雨水達標直排入河。嚴格控制地下水開采,實施地源熱泵100%回灌和施工降水回灌工程,杜絕和減少地下水進入市政管網。
2. 針對醫藥、造紙、化纖、化工、酒飲料、食品加工和紡織等特色產業廢水污染突出問題,制定高污染產業升級改造、提升治污水平相關政策,解決特色產業廢水污染突出問題。
責任領導:王登喜
責任單位:新鄉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污水處理體系,長期堅持
(六十七)鶴壁市衛河及湯河水質長期惡化,2015年衛河湯陰五陵斷面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濃度分別比2013年上升6.6%、30.8%和23.8%;湯河耿寺斷面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濃度分別上升108.8%、249.5%和47.8%。
整改目標:2017年扭轉水質惡化局面,2018年穩定達到V類水體標準。
整改措施:
1. 加強沿河排水排污企業環保設施的運行監管和污水處理廠的日常監管,對不能達標排放的企業依法實施停產治理或予以關閉,對非法排污的洗砂場、腐竹廠等企業全面取締,堅決做到發現一家取締一家,嚴防新“十五小”企業死灰復燃。
2. 編制湯河、衛河流域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規劃,對禁養區內所有畜禽養殖企業依法關閉或搬遷,封堵限養區內規模以上畜禽養殖企業入河排污口,建設與養殖規模相配套的綜合治理設施,全面實現病死畜禽的無害化處置和畜禽糞便綜合利用。
3. 對湯河、衛河及其支流進行河道清淤、底泥清理和河面漂浮垃圾打撈,嚴禁向河道偷倒垃圾,清理河岸垃圾,實現河面無漂浮物、河岸無垃圾。
4. 淇縣、山城區、鶴山區完善建成區污水管網,進行整體改造提升,消除雨污混流現象;近期無法完成雨污分流改造的,在雨污混流排放口處建設封閉型臨時截污設施,將混排污水全部收集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網。寶山產業集聚區、山城區陶瓷產業園區和淇縣鐵西工業區污水管網實現全覆蓋,確保園區污水全收集、全處理。
5. 加快建設山城區石林污水處理廠及中水回用、淇縣縣城污水處理中心擴建、浚縣污水處理廠擴建等工程,實現污水處理廠穩定達標運行。
6. 各相關縣區分別編制實施湯河、衛河及其支流生態保護及濕地建設方案,推進河道綜合治理,加強綠化種植,重建河道的水生態系統。研究制定湯河、衛河生態補水方案,實施河流生態補水。
責任領導:唐遠游
責任單位:鶴壁市政府
完成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六十八)平頂山八里河舞鋼石莊橋斷面2015年氨氮、總磷濃度分別比2013年上升275%和160%,大量畜禽養殖和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群眾反映強烈。
整改目標:石莊橋斷面水質達到目標要求。
整改措施:
1. 進一步查清水質惡化的原因,制定整治方案。
2. 對進入韋河的污染源依法進行治理,對不能達標排放的畜禽養殖企業一律取締。
3. 完善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提高城市污水收集處理率。
責任領導:周斌
責任單位:平頂山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7年9月底前,長期堅持
(六十九)由于相關處置設施建設滯后,三門峽靈寶市長期堆存無主廢礦渣,環境隱患突出。
整改目標:全面完成無主廢礦渣無害化處理處置工作。
整改措施:限期完成廢礦渣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加快無主廢礦渣的處理進度。
責任領導:安偉
責任單位:三門峽市政府
完成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七十)漯河市污泥處理廠故障頻繁,大量污泥不能及時處置,約7000立方米污泥長期露天存放,無防滲漏措施。
整改目標:漯河市污泥處置廠正常穩定運行,污泥及時處置,污泥暫存場“三防”措施完善。
整改措施:
1. 制訂《漯河市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監管辦法》,在各污水處理廠加裝污泥外運稱重地磅,完善污泥轉運“五聯單”制度,實現對城市污泥從產生、出廠、轉運、接收、干化、存儲、焚燒、到結算全流程的監管。派駐兩名監督員入駐污泥處置廠進行現場監督。
2. 漯河市污泥處置廠對原老車間故障率較高的1#、2#機已返廠修復,新建3臺污泥處置設備2臺已投入正常運行,1臺正在安裝。全部污泥處置設備建成投運后,可日處理污泥(含水量80%左右)350噸,滿足全市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要求。目前日處理污泥130噸,市區污水處理廠污泥已全部得到處置,并開始逐步對臨時儲泥池的污泥進行處置。
3. 針對原儲泥池露天存放問題,增加了鋼結構屋架和防滲漏篷布屋面,現已完工,解決了污泥池“三防”不合格問題。
責任領導:蒿慧杰
責任單位:漯河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6年12月底前,長期堅持
(七十一)鶴壁市蔡莊垃圾處理有限公司滲濾液處理設施或遲遲難以建成,或一直停運,大量滲濾液長期存放,環境隱患突出。
整改目標:2016年年底前完成滲濾液工程改造,處理能力達到50噸/日;2017年3月底前,將滲濾液工程處理能力提高到80—100噸/日;2017年5月底將庫存降低至3000噸以下,消除環境隱患。
整改措施:
1. 研究制定工程改造方案,并增加投入,督促盡快完成改造。2016年9月開工,2016年11月安裝材料進場,增加厭氧反應器、好氧反應器、吹托塔等設備,整個工程工期約40天。
2. 加強職工業務培訓,加大安全巡查力度,確保滲濾液處理工作正常開展。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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