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5-03 15:44
來源:環保部
(四)強化督導檢查。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日常調度和督促檢查,確保整改工作落地見效。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采取專項督查、明察暗訪、“回頭看”等方式,跟蹤督查問效,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務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充分運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平臺,及時宣傳督察整改情況。在江蘇衛視、《新華日報》、交匯點手機客戶端等設立專欄,公開整改工作進展,對整改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和部門,加大曝光力度,動員全社會參與和監督。
附件: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具體問題整改措施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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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具體問題整改措施清單
一、江蘇省委、省政府在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方面還存在部分工作部署不到位的情形;環境保護壓力在向地市和部門傳導中存在力度不夠、衰減弱化的情況。
責任單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各設區市市委、市政府。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確保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有力執行、落地生根。
整改措施: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思想,把環境保護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省委常委會、省政府常務會定期研究環保工作;各設區市黨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研究環保工作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縣、鄉兩級黨委、政府研究環保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及時研究部署、協調解決環境保護重大問題。
(二)將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的年度環保目標任務,納入每年省委常委會工作要點和省政府重點工作責任分工方案,逐級分解到各地、各有關部門,并作為省委、省政府的年度重點督查內容,確保任務分解到位、壓力傳導到位、跟蹤督辦到位。
(三)嚴格執行《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對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環境保護決策部署不力、未完成環境保護重點目標任務、區域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惡化等情形的,依規嚴肅問責追責,起到問責一例、教育一批、喚醒一片的效果。
(四)制定《江蘇省環境保護督察辦法》,2017年上半年開展督察試點。2018年12月底前,對全省13個設區市督察一遍,督促各地黨委、政府嚴格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及時解決突出環境問題。
二、按《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2014年1月,受國務院委托,環境保護部與江蘇省簽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明確到2017年底,實現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但2014年9月省政府出臺的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和目標責任管理實施方案中依然提出“2017年煤炭消費總量比2013年增加760萬噸、年均增長0.64%”的目標。在2014和2015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考核中,江蘇省均沒有把煤炭消費總量控制要求納入對地市考核范疇。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境保護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省水利廳、省能源局、省質監局,各設區市市委、市政府。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十三五”期間取得明顯成效。
整改目標:2017年煤炭消費總量比2016年減少1000萬噸;到2020年,煤炭消費總量比2015年減少3200萬噸,電力行業煤炭消費占煤炭消費總量的比重提高到65%以上。
整改措施:
(一)嚴格落實煤炭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機制,把“減煤”目標逐年、逐級分解到縣(市、區)及重點行業,納入政府年度重點工作和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考核體系,加強監測預警和年度考核。
(二)壓減燃煤發電和熱電機組數量。沿江地區除公用燃煤背壓機組外,不再新建燃煤發電、供熱項目。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的小型燃煤機組,“十三五”期間,關停淘汰總量不低于250萬千瓦。指導各地制訂或修編熱電聯產規劃,在熱電企業密集地區,加大熱電整合力度。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大機組供熱半徑范圍內的燃煤小熱電和分散鍋爐關停整合工作。
(三)提高減量替代標準。嚴格落實《江蘇省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方案》和《燃煤發電項目煤炭替代管理暫行辦法》《非電行業耗煤項目煤炭替代管理暫行辦法》,對所有新、改、擴建耗煤項目一律實行減量或等量替代,電力行業一律實行等量替代,非電行業一律實行1.5倍減量替代(其中鋼鐵、水泥行業和上一年度全省空氣質量排序較后的4個市,實行2倍減量替代)。
(四)持續開展煤電節能改造行動。全面落實《江蘇省煤電機組節能減排與改造行動計劃(2014-2020年)》和《江蘇省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實施方案(2016-2017年)》,把年度改造計劃分解落實到具體地區、企業和機組,明確改造內容、時限,嚴格改造節能量評估認定。到2020年,全省在役燃煤機組平均供電煤耗下降到296克標準煤/千瓦時。
(五)分類整治燃煤鍋爐。2017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關停淘汰整治工作。2019年12月底前,35蒸噸/小時及以下的燃煤鍋爐全部淘汰或實施清潔能源替代,65蒸噸/小時及以上的燃煤鍋爐全部實現超低排放,其他燃煤鍋爐全部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六)大力發展利用清潔能源。深入推進電力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制定實施《江蘇省“十三五”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規劃》。到2020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11%,風電裝機達到1000萬千瓦,光伏發電裝機確保800萬千瓦、力爭達到1000萬千瓦,核電裝機達到425萬千瓦,生物質發電裝機達到150萬千瓦。深入開展跨區合作,積極利用區外來電,加速調整區外來電結構。到“十三五”末,區外來電輸送能力達到3300萬千瓦左右,區外來電凈受電量由649億千瓦時增加到1590億千瓦時左右。
三、2015年江蘇省41條主要入江支流的45個控制斷面中,劣Ⅴ類斷面占20.5%,較2014年上升6.9個百分點,較2013年上升11.4個百分點。
責任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財政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委,沿江八市市委、市政府。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十三五”期間取得明顯成效。
整改目標:2017年制訂主要入江支流整治方案,力爭2018年基本消除劣Ⅴ類國考省考斷面,到2020年確保水質持續改善。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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