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5-03 15:34
來源:環保部
(2)確定重點治理區域及重點治理項目,爭取中央資金,加大地方投入,采取工程措施,逐步開展治理,2020年基本消除重大環境風險尾礦庫環境隱患。
(3)督促尾礦庫企業開展環境風險評估,編制和報備尾礦庫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建立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制度,定期排查整治污染隱患,并落實各種應急保障措施,加強應急培訓和演練,提高尾礦庫環境管理水平。
3.相關市人民政府整改部分。
整改時限:2017年4月底前。
整改要求:對轄區尾礦庫開展環境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加大對環境安全隱患問題的查處力度,加強尾礦庫的應急值守與保障,避免因尾礦庫安全問題引發次生環境污染事件。百色市督促中國鋁業廣西分公司、信發鋁公司嚴密防范泥漿泄漏,落實應對處置措施。
整改措施:
(1)2016年底前,組織對轄區內所有的尾礦庫進行環境安全隱患排查,了解掌握本地區正在使用、停止使用或閉庫的各類尾礦庫環境污染治理設施和措施,以及尾礦庫下游取水口、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保護目標情況。加強對環境風險隱患登記、整改、銷號的全過程管理。對現有的尾礦庫建立環境保護管理臺賬,實行動態管理。
(2)2017年2月底前,嚴肅查處尾礦庫違規建設違規排放行為。對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環評批復的企業,責令立即停止排放并對環境安全隱患問題進行整改;加大尾礦庫閉庫治理力度,督促企業對停用尾礦庫進行閉庫設計。
(3)2017年4月底前,對各項治理工作進行“回頭看”,對治理不到位的繼續進行深度整治,確保整改到位。
(4)督促中國鋁業廣西分公司、信發鋁公司于2017年4月底前進一步完善排泥庫泄漏防范和應對處置方案及措施。
(十九)存在問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中已明確要求立即淘汰“燒結—鼓風煉鉛”工藝,但自治區人民政府在部署落實時失之于寬,于2012年下文將要求放寬到2015年。河池市8家鉛及鉛銻冶煉企業依然釆用落后的重污染生產工藝,需搬遷入園的企業均未完成搬遷,其中7家企業污染排放問題突出,廠區滲坑廢水、周邊溝渠存水、企業附近土壤個別指標異常,據2016年3月和5月環境保護部兩次組織的現場檢查監測數據,鉛、鎘、砷等重金屬指標偏高,環境風險突出。
責任單位:河池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廳。
整改時限:2017年底前。
督查部門:自治區黨委督查室、自治區政府督查室。
整改要求:2017年底前全部淘汰河池市范圍內“燒結—鼓風煉鉛”工藝。重點整治涉重企業污染排放超標問題,加快推進企業搬遷入園工作,消除環境風險隱患。
整改措施:
1.2016年底前,對轄區內“燒結—鼓風煉鉛”落后工藝和環境違法行為開展摸底排查,按照“一企一策”原則提出淘汰和技術升級意見,督促污染排放問題突出的企業進行治理,對整治不達標或整治無望的進行關停。
2.組織專家對生產工藝及裝備進行現場核驗和認定。2017年4月底前提出淘汰和技術升級方案,并制定淘汰計劃,明確目標任務、責任單位和時間要求等。
3.2017年底前,拆除落后工藝設施,完成落后工藝淘汰任務,并組織檢查驗收。未完成淘汰任務的企業要停產整治直至淘汰任務完成。
4.加快河池市工業園區大任產業園和金城江工業集中區建設,加快企業搬遷入園。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組織專家對河池市實施《廣西河池生態環保型有色金屬產業示范基地規劃》情況開展中期評估工作,對部分與當前發展實際情況和條件有較大變化的目標值和任務進行調整修訂。
5.調查處理明顯不作為、亂作為的問題,依法依規進行責任追究。
(二十)存在問題:河池刁江支流平村河2014年至2015年砷年均濃度有所上升,其中芭臘屯斷面2015年砷年均濃度比2013年升高20%。據2013年10月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調查,河池市尾礦庫區域地下水受滲濾液影響明顯,Ⅳ類及Ⅳ類以下水質比例高達77.3%,超過全市平均水平4倍,部分點位重金屬鉛、砷異常。根據自治區農業部門2015年調查數據,有色冶煉集中的河池金城江區,在工礦企業區周邊等監測區域,存在重金屬鎘異常的情況。
責任單位:河池市人民政府。
整改時限:2017年至2020年分步實施。
督查部門:自治區環境保護廳。
整改要求:推進《刁江流域重金屬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現刁江干流穩定達標;查明尾礦庫區域地下水受影響原因,采取針對性防治措施,逐步改善地下水水質;對土壤重金屬異常區域分類處理,開展土壤修復。
整改措施:
1.2017年底前完成第一批計劃的工程項目,2017年上半年下達2020年前的工程治理項目,2020年前完成所有工程項目,確保刁江流域水質達標。
2.積極組織實施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編制刁江流域污染礦區治理實施方案,對刁江源頭4個礦區進行污染調查與風險評估,并對流域河道沉積尾砂現狀進行調查。推進獲得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3個項目建設工作。
3.對尾礦庫區域開展地下水環境調查,查找尾礦庫區域地下水受污染的原因,采取有針對性措施進行整治和防控。
4.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調查,查清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建立相關檔案材料,對污染問題危害進行評估分類。
第四類,環境質量下降問題。
(二十一)存在問題:2015年全區PM10濃度比2012年升高7%。
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整改時限:2017年底前。
督查部門:自治區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
整改要求:
1.2016年各設區城市PM10濃度比上年大幅削減,確保完成全區PM10濃度控制在59微克/立方米以下的年度計劃目標,力爭控制在57微克/立方米以下。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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