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5-03 13:46
來源:中國水網
二十三、高原湖泊規劃治理項目總體進展緩慢的問題
責任單位:有關州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廳、省財政廳
整改時限:按措施持續推進
整改目標及措施:
(一)省財政廳
1.積極向中央匯報銜接,爭取中央財政支持。
2.統籌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加強對我省高原湖泊治理與保護相關項目的指導,通過競爭立項方式對我省高原湖泊治理與保護予以更多支持。
3.多渠道籌措資金,推廣應用PPP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我省高原湖泊保護治理。
4.根據有關部門的整改方案,積極配合做好相關考核工作,并將整改情況作為資金安排的依據,突出獎優懲劣。
確保九湖流域規劃治理項目財政資金得到保障(2018年底前)。
(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1.強化高原湖泊周邊環境治理。督促指導各州市人民政府繼續實施“雙取消”“三退三還”“三禁”“六大工程”“百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等一系列舉措,加大種植結構調整力度,鞏固垃圾收集清運全覆蓋成果,加強流域生態治理,有效削減入湖污染負荷。到2018年底,洱海流域、異龍湖周邊村莊污水處理設施實現全覆蓋;到2020年,滇池流域、牛欄江流域內應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村莊實現全覆蓋。
2.2017年底前完成昆明污泥處理處置廠搬遷和陽宗海環湖截污項目建設。根據國家現行的污泥處置項目建設相關政策和城市發展規劃要求,統籌考慮滇池流域昆明主城污泥處理中、遠期規模及增長需求,科學合理布局污泥處置項目。
3.推進滇池環湖截污項目運營管理。加強滇池環湖截污項目運行管理,通過對環湖范圍內的199條溝渠排查治理,對環湖已建末端截污設施進行排查梳理并實施改造,確保旱季污水全收集全處理。計劃于2017年2月底前,通過對生產關鍵設備和系統進行完善、維修和改造,確保生產運行的穩定和生產運行數據的有效監測、收集和傳輸,進一步強化污水處理廠生產運行管理工作;同時完成對昆陽污水處理廠、古城污水處理廠、淤泥河污水處理廠、白魚河污水處理廠等的一級強化處理工藝段進行投藥點改造、初沉池維修等工作,通過優化一級強化處理,提升污水廠對雨污混合水的處理效果;計劃于2018年6月底前在前期洛龍河污水處理廠開展的速分生物微污染水處理技術中試試驗,運用速分工藝,對古城廠進行挖潛增效改造,確保對低濃度進水的經濟、高效處理。
(三)省發展改革委
1.加大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的力度。2016年底前,召開各州市發展改革委參加的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預算內資金申報工作座談會;2017年5月底前,組織開展實地調研、指導各州市謀劃和包裝申請中央預算內資金項目和包裝九大高原湖泊治理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的項目,加速推動項目前期工作,增加項目儲備;爭取國家發展改革委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預算內資金。及時上報我省中央預算內投資建議計劃,切實反映九大高原湖泊保護和治理資金缺口較大的困難與實際,最大限度地爭取國家發展改革委對九大高原湖泊保護和治理項目給予資金支持(上報我省2017年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預算內投資建議計劃在2017年5月底前完成,以后每年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的安排開展);及時轉下達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收到國家發展改革委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后,及時將投資計劃轉下達到九大高原湖泊涉及的州市,確保中央資金及時到位。
2.加強對中央資金支持項目的監管。2016年12月底前,完善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國家專項建設基金支持項目的月調度制度;2017年5月底前,組織開展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國家專項建設基金支持項目的現場專項稽察和檢查。
(四)省農業廳
1.召開全省農業環保站站長會議,指導和督促各州市切實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將農業面源污染的方方面面的責任落實到各個廳領導和業務處室,并啟動問責機制,已經爭取中央資金6000余萬元開展了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2017年還將從部門財政預算中追加2000余萬元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
2.實地督察,針對特定問題形成整改方案,層層落實。
(五)省環境保護廳
1.組織開展九湖“十二五”規劃執行情況末期評估,對規劃項目進行認真梳理和客觀分析,對確實不具備實施條件的按程序申報調減;督促有關州市黨委、政府對未開工或開工后工程進展緩慢、整改措施落實不到位的相關責任人實施問責;對完工率低于70%的湖泊,制定各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項目實施整改方案,并按程序報審;將“十二五”規劃具備實施條件的未完工項目結轉“十三五”規劃繼續實施,并納入年度考核。
2.督促昆明市、大理州、紅河州人民政府按照人居環境提升改造工程實施方案編制要求,全面編制滇池流域、大理市、石屏縣人居環境提升改造工程實施方案,按程序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審批后組織實施;督促紅河州人民政府要責成石屏縣人民政府對城北河沿岸有豆腐加工廠的污水和居民生活污水流入河道進行認真調查,制定城北河沿岸豆腐加工廠污水和居民生活污水治理實施方案,按照建設項目管理程序盡快組織實施。
3.督促昆明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昆明市主城區污泥處理處置項目搬遷,并由昆明市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進行追責。
4.督促紅河州人民政府編制異龍湖退耕還湖工作方案,盡快確定退耕還湖的范圍和面積,明確目標任務,確定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后組織實施。2018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5591.33畝耕地退耕還湖。
5.督促昆明市人民政府推進滇池、陽宗海“十二五”規劃項目實施。確保2018年底前,滇池流域城鎮污水處理及配套設施項目完成率達到90%。陽宗海環湖截污及污水處理廠項目一期工程完工,完成投資2.78億元。
6.將九湖流域農業面源污染治理作為重點工作納入九湖流域水環境保護治理“十三五”規劃。實施湖泊徑流區農業高效節水減排、測土配方及水肥一體化、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農業循環經濟示范園建設和環湖生態調蓄帶、水資源循環利用,有效控制污水直接入湖,減少農業面源對湖泊的污染。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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