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3-06 16:33
來源:廣西梧州人民政府
堅持以人為本,強化民生。堅持把維護群眾的環境權益作為環境保護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目標,以老百姓關注的熱點問題為重點,對水、大氣、土壤、農村等薄弱環節予以關注,加大預防、保護和治理力度,優先解決與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突出環境問題,防范環境風險,增進民生福祉,促進社會和諧。
堅持突出重點,統籌兼顧。結合全局性問題,根據我市環保各領域的薄弱環節和主要環境問題,統籌謀劃“十三五”期間的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工作重點,選準抓手,務求實效,努力實現重點區域的環境質量改善,保障環境安全。
堅持落實依法治國、依法治污。貫徹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嚴格落實《環境保護法》等國家法規,加快完善地方生態環保法規體系,用嚴格的法規制度保護生態環境,通過嚴格的法治,對污染源和生態破壞行為實行依法監管。
堅持改革創新,創設良性機制。積極推進體制機制改革、管理創新,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環境保護機制;加快構建完善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環境保護法規體系、環境保護制度體系、目標責任體系、執法監管體系、基礎保障體系和公眾參與體系,建立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環境保護新機制,積極創設全社會共建共享優美環境的良性機制。
第三章“十三五”時期的發展目標
第一節總體目標
“十三五”規劃期末,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在自治區下達的計劃要求之內,環境質量有所改善,飲用水安全得到保障,大氣可吸入顆粒物濃度有效降低,城市主要內河水質穩定達標,土壤環境質量基本摸清,輻射環境質量保持良好,農村環境得到改善,環境監管能力進一步增強,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建立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建設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舒適宜居、生態空間山清水秀的美麗梧州。
第二節具體目標指標體系
“十三五”規劃指標體系分為環境質量改善、總量控制、污染治理、生態保護和風險防范五大類具體目標,共23個指標,其中15項約束性指標,8項預期性指標,詳見專欄2。
第四章“十三五”時期的主要任務
第一節污染減排
以改善環境質量為龍頭,轉變發展方式為核心,削減排污總量為基礎,有效管控新增量為保障,緊緊圍繞“結構減排、工程減排、管理減排”三大重點,進一步健全總量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三大體系,全面落實建設生態文明的戰略目標。
深入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結合環境容量總量和環境質量改善目標,深入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以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為導向分解總量減排目標任務,加強責任落實。全面實行空間準入、總量準入、環境質量準入、項目準入相結合制度。抓好減排基礎技術工作,嚴格環境準入,把污染物總量指標作為新、改、擴建項目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
主要水污染物減排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加快建設完善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設施,提高園區污水處理能力,集中治理工業園區水污染,進一步控制工業行業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新建、升級工業園區應同步規劃、建設污水、垃圾集中處理等污染治理設施。工業園區應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
深入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優化城鎮化進程,加大生活污染源治理。加強市、縣和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現有污水處理廠的提標改造和配套管網建設,加快實現污水截流、雨污分流,城鎮新區建設均實行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廠進水濃度。加快城市污水處理廠監控平臺建設,加強設施運行監管。同時加快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和改造,推進污泥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利用。
持續開展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加大畜禽養殖業政策扶持力度,落實好“以獎促治、以獎代補”政策措施,鼓勵推廣施用有機肥。推行清潔養殖技術和生態養殖方式,因地制宜,根據種養面積合理確定養殖數量,達到產用平衡。以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為重點,采取全過程綜合治理技術處理污染物,提高污染物去除效率。充分利用農村環境連片整治條件,促進農村散養戶逐步實現規模化養殖小區升級,完善污染治理設施。強化畜禽養殖場環境監管,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
主要大氣污染物減排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全力推進工業大氣SO2和氮氧化物減排,加大有色、鋼鐵、石化、陶瓷等重點行業的二氧化硫治理工作力度,在水泥、冶金等行業繼續實施并完善煙氣脫硝治理工程,全面推進清潔生產。開展工業煙(粉)塵總量控制,加快機動車氮氧化物減排。
加強減排監測和統計體系建設。加強總量減排技術平臺和減排檔案管理體系建設,繼續推進污染減排監測體系建設,完善減排統計、監測、考核制度,建立適應總量減排管理需求的環境統計體系,加強工業煙粉塵、總氮、總磷、VOCs等污染物的統計和監測。繼續加強監測站點的標準化建設,根據國家減排和監管需要,增加重點污染源企業自動監控,拓展監測因子,重點加強對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監測監控。開展污染源全過程信息化監控建設,強化自動監控系統運行維護和管理,實施工業污染源自行監測和信息向社會公開,推進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社會化運營。強化對國控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有效性的審核,提高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傳輸有效率、自行監測結果公布率和監督性監測結果公布率,確保監測體系建設運行情況達到減排核查要求。
第二節水環境綜合整治
梧州市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水環境質量負總責,嚴守環境質量底線,加強組織領導,采取有效措施。到2020年,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為100%,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達到90%以上,潯江、桂江和西江等主要河流、赤水水庫、茶山水庫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達到100%,梧州市城市建成區于2019年底前繼續控制并避免黑臭水體的生成。
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加大對水源地綜合整治。對市區飲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已建成的與供水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以及二級保護區內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按規定進行整治。建設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物理隔離工程(護欄、圍網等)和生態隔離工程(防護林),完善保障梧州市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安全的工程措施。根據水源環境保護的實際需要,調整優化市區飲用水源取水口。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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