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3-06 11:24
來源:銀川市政府
日前,銀川市政府關于《銀川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印發。《方案》明確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全文如下:
銀川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6〕31號)及《寧夏回族自治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寧政發〔2016〕108號)精神,切實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土壤環境安全,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出發點,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原則,突出重點區域、行業和污染物,建立分類別、分用途監管、分階段治理機制,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促進土壤資源永續利用,為打造“碧水藍天、明媚銀川”城市品牌,建設美好銀川,提供土壤環境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到2020年,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
(二)具體指標。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
三、重點任務
(一)開展土壤污染調查,掌握土壤環境質量狀況。
1.扎實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調查。建立由市政府牽頭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機制。由市環保部門會同財政、國土、農牧、衛計等部門,按照國家制定的土壤調查技術規范及自治區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總體方案要求,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配合自治區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在充分利用和整合相關部門現有調查基礎上,全面建立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基礎數據庫。2018年年底前,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2020年年底前,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的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國土局、農牧局、衛計委、市場監管局
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2.建設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按照國家、自治區要求統一規劃,整合優化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2017年年底前,完成土壤環境質量國控監測點位設置,在自治區重金屬污染防控重點區域靈武市、賀蘭縣、西夏區及涉重金屬重點企業所在縣區的重點防控區域布設省控監測點位,建設土壤污染環境監測實驗室,開展土壤環境監測技術人員培訓,基本形成土壤環境監測能力。2020年年底前,實現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全覆蓋。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國土局、農牧局
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3.提升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水平。結合“智慧銀川”大數據云端、智慧環保等建設,運用“互聯網+”等新技術,整合市環保、國土、農牧等部門相關數據,力爭2018年年底前構建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完成全市土壤環境基礎數據庫建設。實現數據共享和動態更新,發揮土壤環境大數據在污染防治、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農業生產中的作用。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國土局、住建局、農牧局、衛計委、大數據局
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二)保護好農用地環境,保障農業生產安全。
4.劃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根據國家發布的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技術指南,按污染程度將農用地劃為三個類別,未污染和輕微污染的劃為優先保護類,輕度和中度污染的劃為安全利用類,重度污染的劃為嚴格管控類。以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結果為依據,開展土壤和農產品協同監測與評價,逐步建立分類清單,2020年6月底前完成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定期更新各類別耕地面積、分布等信息。
責任單位:市農牧局、國土局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林業局
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5.切實加大保護力度。各縣(市)區要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確保其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除法律規定的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讓外,其他任何建設項目不得占用。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要向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的縣(市)區傾斜。加強對農村土地流轉受讓方履行土壤保護責任的監管。市政府對優先保護類耕地面積減少或土壤環境質量下降的縣(市)區進行預警提醒通報,并將土壤污染防治納入“多規合一”行政審批體系。
責任單位:市國土局、農牧局、水務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環保局
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6.嚴格防控企業污染。嚴格控制在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新建有色金屬礦采選、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醫藥制造、鉛酸蓄電池制造、廢舊電子拆解、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等行業企業,現有相關行業企業要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加快提標升級改造步伐。對嚴重影響優先區域土壤環境質量的工礦企業,要予以限期治理;未達到治理要求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責令停業或關閉,并對其造成的土壤污染進行治理。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工信局、國土局、環保局、住建局、行政審批局
編輯:李丹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