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2-28 11:04
來源:長沙市政府網站
5.抓好特別防護期污染整治
發揮屬地管理、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各園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綜合制定各項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推進區域大氣污染聯合防治,最大程度改善特護期(每年10月至2月)大氣環境質量。制定特護期重污染天氣涉氣工業企業限產停產名單,加強廢氣排放監管力度,進一步強化環保與公安部門聯動,打擊環境違法犯罪。特護期禁燃區提倡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等清潔能源使用,嚴查低品煤、重油等高污燃料燃燒。加強特護期特別是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強化各負責劃定轄區內煙花爆竹禁燃放地點、時段的監管。特護期內除重大節日或市人民政府批準重要活動外(重度污染天氣時,取消燃放),停止每周六晚桶子洲煙花燃放活動。完善空氣重污染應急社會聯動工作機制,依據《長沙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在特護期加大重點企業限產停產、渣士運輸停運、機動車限行禁行等強制性的應急響應措施,加大督查宣教力度,劃分責任主體,監督檢查特護期重點任務落實情況。
(四)推進“凈士”行動,改善士壤生態
1.加強土壤污染調查管控
在現有相關調查的基礎上,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開展士壤污染狀況詳查,查明農用地士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的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在士壤污染風險較大的區域建立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設置,建咸長沙士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充分發揮行業監測網作用,基本形咸士壤環境監測能力,實現士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區縣(市)全覆蓋。制定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定期調查制度,每10年開展1次。到2020年,基本摸清全市士壤環境質量情況。
按照科學有序原則開發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各地要加強納入耕地后備資源的未利用地保護,定期開展巡查。依法嚴查非法排污、傾倒有毒有害物質的環境違法行為。加強對礦產資源開采活動影響區域內未利用地的環境監管,發現土壤污染問題的,要及時督促有關企業采取防治措施。建設重點污染物項目時,要增加防范士壤污染的具體措施,強化“三同時”制度,建設士壤污染防治設施,各級政府要與重點行業企業簽訂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明確相關措施和責任。根據土壤等環境承載能力,合理確定區域功能定位、空間布局。鼓勵工業企業集聚發展,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減少士壤污染。
2.開展農業用地污染治理
將農業地劃為三個類別,將未污染和輕微污染的劃為優先保護類,輕度和中度污染的劃為安全利用類,重度污染的劃為嚴格管控類。以長沙基本農田、農產品基地和“菜籃子”基地為重點,在望城區、長沙縣、測陽市、寧鄉縣建立萬畝級的農業用地污染綜合防治示范基地,不斷完善耕地環境標準制度、士壤質量監測制度和農業清潔生產制度,嚴格控制污水灌溉、污泥農用,農業灌溉水水質要達到國家有關標準,嚴禁含有毒有害物質的污水用于農業灌溉,加大未受污染的耕地保護力度。鼓勵農民增施有機肥,減少化肥使用量,科學施用農藥,推行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冶和綠色防控,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現代植保機械。爭取在2020年底前全市實施測士配方施肥面積達到600萬畝,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和綠色防控面積達到200萬畝。
3.推進工業場區污染治理強化政策布局調控,嚴格控制各行業重金屬污染新增。嚴格重金屬相關企業的空間布局管控。深入實施重金屬排放“等量置換”.∴.“減量置換”。繼續淘汰涉重金屬重點行業落后產能,完善重金屬相關行業準入條件。加大工業園區規范化管理,制定涉重金屬重點工業行業清潔生產技術推行方案,鼓勵企業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和技術。加強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對電子廢物、廢輪胎、廢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動進行清理整頓,引導有關企業采用先進的加工工藝、集聚發展,集中建設運營污染治理設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至2020年底前,完成蜂巢顏料化工廠歷史遺留重金屬污染士壤修復工程和原長沙鉻鹽廠鉻污染士壤修復工程。
4.實施礦山污染土壤防治
強力推進資源整合,促進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嚴格執行礦山環境準入、準出機制;基于“三區”(重點開采區、限制開采區、禁止開采區)標準,嚴格實行分區管理,多種措施并舉,促進礦區生態環境恢復。要根據工礦企業分布和污染排放情況,確定士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實行動態更新,并向社會公布。列入名單的企業每年要自行對其用地進行士壤環境監測,結果向社會公開。繼續推進礦山整頓關閉工作,嚴格監管礦山開采、選礦等環節達標。加強老礦區和現役采礦區綜合整治,實施一批重點地區礦山復綠工程,重點推進七寶山、永和、株樹橋、黃材水庫周邊等遺留礦渣污染士地綜合整冶工作,改善周邊生態環境。
5.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
各區縣(市)要根據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結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對建設用地進行分類管理,一類地塊為“優地”,二類為“良地”,三類為“差地”。一類地優先用于住宅類用地,二類則用于工業用地,三類地原則上不用于住宅類用地,建議暫不開發利用。對于三類地“差地”的開發利用,開發商必須對使用地塊進行士壤環境修復,達到建設用地標準,并且通過當地政府部門驗收以后才能夠開發利用。對于暫不開發利用或現階段不具備治理修復條件的污染地塊,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組織劃定管控區域,設立標識,發布公告,開展士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氣環境監測;發現污染擴散的,有關責任主體要及時采取污染物隔離、阻斷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全市各級國士資源部門要依據士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地塊士壤環境質量狀況,加強土地征收、收回、收購以及轉讓、改變用途等環節的監管。
(五)推進“靜音”行動,營造寧靜環境
1.嚴格聲功能區執行標準
以長沙城市總體規劃為依據,對城市建咸區實施聲功能區劃,在城市的建設過程中要嚴格依照聲環境功能區要求,保證噪聲防護距離,避免噪聲擾民。堅持預防為主原則,合理規劃地面交通設施與鄰近建筑物布局,從源頭上降低交通噪聲污染對敏感目標的影響。到2020年完成對建咸區的聲環境功能區劃,并且確保噪聲達標率達到100錫。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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