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垃圾焚燒技術的逐漸推廣,社會輿論對垃圾焚燒的質疑日趨厲害。許多新建焚燒廠不僅選址困難,開工之日遙遙無期,甚至許多已經運行的焚燒廠都面臨著停工的窘地。
那么垃圾焚燒究竟存在什么弊端,引發公眾反對潮?北京大學教授劉陽生在由清華大學固體廢物處理與環境安全教育部重點實驗室承辦的“第一屆可持續的固體廢物管理研討會”上分析了我國垃圾焚燒存在的問題。
第一個問題:中國特色的垃圾分類問題。
我國生活垃圾中廚余垃圾含量高,從而導致垃圾:
(1)含水率高:一般>50%,甚至>70%。
(2)熱值低:一般為800~1000kcal/kg,只有在經過預處理(破碎篩分或者微生物降解)的情況下才能達到1200kcal/kg以上。
大量含重金屬的分散源危險廢物混入垃圾物流之中,如鎳鎘電池,含汞電池,熒光燈管,體溫計等。
因此,我們應該推廣中國特色的垃圾分類,即干濕分類的方法,并從源頭將危險廢物分開。
第二個問題:焚燒廠的運營模式問題。
現有垃圾焚燒廠運營模式以BOT、BOO為主,焚燒廠的投資商和運營商需要在有限的運營時間內回收其投資并獲得最大利益,而政府的垃圾補貼有限(20元~204元/噸),再加上垃圾熱值較低使得發電量低(280~320KWh/噸),使得焚燒廠在運營過程中出現偷工減料的現象。焚燒尾氣難以達標排放。
劉陽生認為,垃圾焚燒處理應該屬于社會公益事業,不宜于采用完全市場化的運營模式。
第三個問題:焚燒廠操作人員素質及在線監測。
2005年以后,我國新建的垃圾焚燒發電廠基本以進口設備為主,而且采用歐盟2000標準作為尾氣排放控制限值,但是由于操作人員素質太低,難以消化吸收和掌握這些先進的技術和裝備。從而出現“泥腿子開勞斯萊斯”現象,不配套。
另外,焚燒廠在線監測儀器基本屬于“聾子的耳朵”,只是個擺設。
劉陽生建議,應從以下兩方面進行改進:(1)加強針對操作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的專業培訓,定期抽查考試。不以一次培訓結果論資格。(2)將焚燒廠的在線監測數據公示,接受民眾監督。在線監測儀器統一實行年檢制度。
第四個問題:焚燒廠的運行監管問題
目前我國的垃圾焚燒廠沒有專門的機構和專業人員對焚燒廠的運行進行有效的監管,也沒有專業的檢測設備。環保部門只檢測焚燒廠的尾氣是否達標。
劉陽生認為應建立專門的運行監管機構,配備專業的技術人員。
第五個問題:我國垃圾焚燒廠的基礎數據奇缺。
我國垃圾焚燒廠運行20多年了,最近5年來的發展速度也非常快,正在運行的垃圾電廠也超過了80個,但迄今為止尚無一套完整可信的運行數據公之于眾,尤其是尾氣排放數據。
焚燒廠排放的污染物(尤其是公眾關注的二噁英和重金屬)對周邊環境和人群的影響到底有多大?我們沒有自己的實驗和檢測數據,只能引用國際上公開的數據,因此缺乏說服力。
針對以上問題,劉陽生認為,應對全國范圍內的代表性焚燒爐進行檢測,得到不同爐型的污染物排放因子;對不同運行年限的焚燒廠周圍的土壤、植被和人群進行抽樣檢查,評估焚燒廠的環境與健康影響。
第六個問題:公眾教育與公眾參與。
公眾反對垃圾焚燒一般處于兩種心理:一是NIMBY主義,不希望焚燒廠建在自家后院;二是由于對焚燒廠的知之甚少、畏懼而產生的恐懼心理。
所以,應由媒體、NGO加強對公眾的環境教育,客觀科學的傳達垃圾焚燒與二噁英的相關知識,消除公眾產生的盲目恐懼心理。并將垃圾焚燒廠建設過程的“公眾參與”內容提前到項目立項之時,且貫穿于整個垃圾焚燒廠的運營過程。
第七個問題:選址的科學性與公平性。
毫無疑問,任何一個焚燒廠在科學選址的基礎上,可以減少焚燒所產生的二次污染對周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影響,使得城市的“大眾”受益,但是,將“大眾”的垃圾集中到所選場地進行處置,無疑損害了焚燒廠周邊“小眾”的利益。
為了保證焚燒廠選址的公平性,必須考慮對周邊的“小眾”進行合理的補償。建立長效的補償機制,是處理焚燒廠與周邊居民關系的根本保障。(劉永麗)
編輯:劉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