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2018-02-27 13:20
來源: 中國水網
作者: 湯明旺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8〕10號),提出經過3年左右的努力,使社會公益事業建設各領域、各環節實現公開內容全覆蓋。其中,在環境保護領域,要求重點公開環境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政策措施、實施效果,污染源監測及減排等信息,健全環保信息強制性披露制度。
對此,E20研究院分析認為,有三點值得關注。
第一,環保信息披露強化,對環保行業是壓力也是機遇。垃圾焚燒的信息公開已經在推進。比如環保部2017年4月印發《關于生活垃圾焚燒廠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和聯網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垃圾焚燒企業于9月30日前全面完成“裝、樹、聯”三項任務。“裝、樹、聯”。黑臭水體治理方面,住建部會同環保部等部門已建立全國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監管平臺,定期發布有關信息。而按照《關于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關于環境保護領域的信息公開明確規定:“進一步做好社會廣泛關注的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等信息的公開工作。重點公開環境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政策措施、實施效果,污染源監測及減排,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環境保護執法監管、投訴處理等信息。及時發布大范圍重污染天氣預警提示信息,統籌做好重污染天氣期間信息發布、輿情引導等工作。健全環保信息強制性披露制度。”因此,未來環保領域信息公開會更全面,環境監測、績效評估、公眾參與力度會加大。這一方面對環保項目審批立項、環保項目實際運營狀況及運行效率有更強的監督或者倒逼壓力;另一方面對于環境監測、環保專業運營企業而言,越透明、越公平,是成長發展的新機遇。
第二,公眾利益將受到更高關注,并體現在政策制定和項目實施中。《關于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指出目前我國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相關信息公開工作還存在不主動、不及時、不全面,面對公眾關切解讀引導不夠等問題,要求堅持高效便民,面向基層,貼近群眾,運用多種方式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加強引導,便于群眾知曉、理解和監督。該意見要求對公開的內容明確要做到“公開決策信息”、“公開管理和服務信息”、“公開執行和結果信息”。具體涉及“對群眾利益影響直接、社會關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點建設項目等,要廣泛征求意見并將各方面合理意見體現到決策中,結合實際盡可能把意見采納情況予以公開”、“鼓勵開展社會公益事業建設評估,科學評價政策落實效果,及時公開評估結果”等要求。這些要求表明有關建設(項目)從政策制定、項目決策、項目執行到效果評估,都將實現公眾參與。目前已日益趨嚴的環保督察,再加上該意見所要求的環保領域信息強制性披露,將形成疊加效應,從而對環保行業產生很大影響,促使環保企業更多關注公眾利益、關注治理績效。
第三,PPP信息公開,對參與各方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隨著各項改革的不斷深入,各類政務信息公開已成為大勢。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國辦發〔2016〕80號)等政策文件對信息公開做了詳細規定。《關于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還要求“及時準確公開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務等信息”。實際上,在PPP領域,以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為基礎,信息公開已基本實現制度化,且實行專人負責、持續跟蹤、動態調整的常態化管理。PPP信息公開對各參與方都是利好,有促進社會資本采購過程的公平、促進PPP全過程的經驗交流、促進PPP執行各方守信履約、控制地方政府過度融資等諸多好處。(詳情請點擊:【專家觀點】薛濤: 建設統一渠道推進信息公開,促進PPP健康發展和良性競爭)
【附】政策原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
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
國辦發〔2018〕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社會公益事業是增進民生福祉、惠及社會大眾的事業,關系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對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傳承民族精神、引領社會風尚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我國社會公益事業建設取得顯著成就,社會各界參與熱情和關注度越來越高,但相關信息公開工作還存在不主動、不及時、不全面,面對公眾關切解讀引導不夠等問題,一定程度上損害了社會公益事業的公信力和公平性。為進一步推動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準確把握社會公益事業建設規律和特點,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明確公開重點,細化公開內容,增強公開實效,不斷提升社會公益事業的透明度,讓人民群眾享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強對黨和政府的信任。
(二)基本原則。堅持依法依規,除法律法規有禁止性規定的外,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都應當主動全面予以公開。堅持突出重點,圍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明確相關信息公開的主體、內容、標準、方式、程序。堅持高效便民,面向基層,貼近群眾,運用多種方式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加強引導,便于群眾知曉、理解和監督。堅持問題導向,以公開促規范、促服務、促治理,推動共建共治共享,促進社會公益事業健康有序發展。
(三)工作目標。經過3年左右的努力,公開內容覆蓋社會公益事業建設各領域、各環節,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水平顯著提高,社會公益事業透明度明顯提升,社會公益資源配置更加公平公正,社會公益事業公益屬性得到更好體現,全社會關心公益、支持公益、參與公益的氛圍更加濃厚。
編輯: 趙凡
畢馬威企業咨詢(中國)基礎設施投融資咨詢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