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1-11-29 09:09
來源:中國投資
環境稅先由試點省區自行確定方案,試點地方自主設計開征環境稅所涉各項內容, 目前,已有一些省份向財政部上報了開征環境稅的試點方案,甘肅、湖南等地有望率先試點。
10月10日,中國社科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發布《中國財政政策報告(2010/2011)“十二五”時期的中國財稅改革》研究報告中將環境稅納入“十二五”時期中國財稅改革藍圖,表示“十二五”期間將設立環境稅和資源稅。其中,獨立環境稅方案應包括一般環境稅、直接污染稅和污染產品稅。
盡管環境稅在中國出臺并全面實施尚無明確時間表,但隨著政府環境保護力度的不斷加大,“環境稅有望在"十二五"期間出臺”,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蘇明對《中國投資》表示。
費改稅勢在必行
2010年7月12日,紫金礦業紫金山銅礦濕法廠污水池發生滲漏,有9100立方米廢水外滲,引發福建汀江流域污染,魚類大面積死亡和水質污染。盡管事后環保部門對紫金礦業開出了956萬元的罰單,但按其公報的2009年利潤總額50.19億元計算,這一罰款僅占0.2%。
對紫金礦業的處罰,遵照的是2003年原國家計委、財政部等部門制定的《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按照這一條例,污水排污費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以污染當量計征,每一污染當量征收標準為0.7元,污染物種類數最多不超過3項。即便是“超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也僅按污水排污費的收費額加一倍征收。
“這一標準已經過時”,業內專家表示,由于收費標準長期沒有調整,目前收費已大大低于污染治理的成本和污染造成的損失費用。一方面,現行征收的排污費及超標罰款對企業影響微乎其微,另一方面,政府面臨龐大的環境治理資金不足的壓力。
以工業廢水為例,中國的三江、三河、三湖是遭受污染最為重要的領域。在松花江,2005年吉化公司污染尚未完全淡出視線,今年7月28日,吉林省永吉縣化工廠的1000多桶化工原料又因洪水而被沖入江中。松花江幾乎成了這片土地上最容易受到傷害的河流之一。
為了治理污染,國家批復并推進實施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06-2010年)》,自2006年起,總投資約134億元,安排治污項目222個,其中絕大部分由政府出資建設。環保部的統計顯示,截至今年7月末,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已完成投資112.3億元,列入“規劃”的建設項目已完成195個。
歸根結底,環境問題是經濟外部性的表現,污染環境的是企業,治理買單的卻是政府,企業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及污染治理成本并沒有納入其生產成本。盡管收費和征稅都可以將外部成本內部化,但“采用排污費的方式,對于企業加大環保投入并無較大刺激,甚至有一些企業認為,交了排污費,就可以明目張膽地排放了”,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水科院水資源所所長王浩說。
我國的污染排放收費已經覆蓋廢水、廢氣、廢物、噪聲和放射物5大領域。“從嚴格意義上來說,排污費的規定是一種違章超標罰款制度”,環境保護部中國環境規劃院副院長、總工程師王金南認為,“費”的約束力較弱,征稅方式則比“費”更具有強制性。
從效率上看,征稅可以克服收費的隨意性、拖欠和拒繳的現象,還可以解決各地征收標準不一的問題,減少機構重疊以及部門和地方利益干擾,節約征收成本。
圍繞環境治理,目前國內已陸續推出綠色信貸、綠色環保、綠色證券等一系列經濟政策。而環境稅如能順利開征,則可成為調控經濟和產業結構的又一重要政策工具。
實際上,通過環境稅收調節產業結構以改善環境,已在多個方面有所體現。如企業購進的節約能源和防治污染的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允許一次性攤銷;企業用于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方面的開發費用允許據實列支;對有償轉讓環保科研成果及提供相關技術咨詢、技術培訓而取得的收入,給予一定的所得稅優惠。
所謂環境稅,是國家為和保護環境與資源而憑借其權力對一切開發和利用環境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按其污染破壞環境資源的程度和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程度征收的一類稅系。
“環境稅并非單指一個稅種,而是包括碳稅、二氧化硫稅、氮化物稅等在內的一系列稅種”,蘇明介紹說,在發達國家,已就上述領域進行相關稅種的征收。
采用稅收方式,除了可以對生產環節加大環境監管外,其引導消費的作用也不容忽視。如發達國家征收的殺蟲稅,就是針對居民所使用的殺蟲劑可能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在消費環節即進行征收。
增加治理投入經費
從發達國家經驗看,發達國家已經實施的碳稅、能源稅、硫稅、氮稅等環境稅,不僅對企業和個人污染排放起到了明顯的約束作用,而且成為政府環保資金的重要來源。
目前,國內政府進行環境污染治理主要有4大籌資方式。一是通過城市維護建設稅收繳的城市環境基礎設施稅費,二是通過垃圾費和水費等征集的污染治理經費,三是多邊金融機構和發達國家政府貸款等外資以及地方政府債券。除此以外,政府搭建的融資平臺還可以通過銀行貸款、資產證券化等渠道進行融資。
數據顯示,2008年中國環保投入占GDP的比重達到1.49%,至“十一五”末期,環保投入預計將達到13750億元,其占GDP的比重將達到1.6%。
然而,在經濟較發達的上海,盡管2008年全市環保投入占同期地區生產總值的3.08%,高于全國平均水平一倍多,但由于經濟發展速度的加快,一些大項目的上馬,仍使黃浦江、蘇州河、長江口部分斷面的水質未有明顯改善。
國內外研究顯示,環保投資占GDP比例達到1.0%-1.5%,可以控制住大部分污染,從而使環境狀況保持在一個人們可以接受的水平上;若比例達到2%以上,則可以阻止環境惡化的過程,并使之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基本保證環境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社會事業部主任胡元明告訴記者:“環保投資不足和資金效率低下是世界各國曾經或正在遇到的普遍問題,但在我國現階段顯得尤其突出。”盡管“十一五”期間我國環保投入快速增長,占GDP比重已升至1.5%,但同國外經驗數據比較,我國環保投資占同期GDP的比例還存在一定差距,需要盡快彌補。
由于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的資金需求增大,現有的投資已越來越難以滿足城市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場(廠)的建設。
環境稅如能順利開征,無疑為捉襟見肘的政府增加財稅收入,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進而為政府加大環保投入開辟了新的資金渠道。新機制還將敦促企業自覺減少環境污染,加大環保技術改造投入,減輕政府污染治理負擔。
開征環境稅尚存在諸多障礙
然而,受多種因素制約,環境稅在中國開征還有待時日。蘇明表示,稅種設置以及實際操作都較難。一方面,國內的稅收體制本身就面臨多項改革及政策調整,特別是一些涉及各方利益的稅種,涉及利益群體包括中央、地方、企業和個人。
對于環境稅來說,會影響一些地方支柱產業的發展,影響地方政府的經濟增長,還會對微觀群體造成較大影響企業成本增加,利潤下降,員工收入減少。因此,政策調整面臨較大難度。
為此,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所長高培勇告訴記者,環境稅的設計關鍵在于稅率和稅基,其開征應按照先易后難的原則,逐步推進。
王金南則建議,可以借鑒德國的做法,將目前的排污部分收費逐漸過渡為完全征稅。
記者了解到,環境稅先由試點省區自行確定方案,試點地方自主設計開征環境稅所涉各項內容。已有一些省份向財政部上報了開征環境稅的試點方案,甘肅、湖南等地有望率先試點。目前,財政部正就試點方案進行評估,具體實施時間尚未明確。而率先建設“兩型”社會的湖北省,從2008年起就已經將排污費由環保部門征收改為稅務部門征收。
加之若開征環境稅將納入地方稅收范圍,可以為地方政府增加財政收入,改善財政狀況,顯而易見,地方政府對于開征環境稅并不會產生多大阻力。
“增加財政收入只是一方面作用”,蘇明強調,開征環境稅,首要目的應是對環境生態的改善與節能減排,這是國家考慮設立環境稅的基本初衷或者最主要的目的。
編輯:李冬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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