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5-11-27 11:43
來源:中國水網
清華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系 水業政策研究中心 常杪
在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高峰期,隨著污水處理率的提高,污泥的產生量也不可避免的大幅度增加。“10五”期間污水處理廠建設的迅猛發展也預示著“11五”將是污泥處理設施建設發展的真正起點?,F在中央以及地方政府都已認識到污泥處理處置問題的重要性,也把這項工作列入下一階段的重點建設領域。但是目前尚有一些問題沒有明確的指導性意見,影響規劃的制定、投資方向與融資渠道的確定。本文將剖析現在所面臨的問題并提出解決思路以供決策參考。
1.問題的提出
有關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與運行投融資方面,主要有以下三個問題沒有明確:第一是污泥處理處置到底需要多少錢,即投資規模;第二是污泥處理處置設施的建設與運營體制問題,即政府投資運營,還是政府投資企業運營,還是靠市場的力量企業投資企業運營管理,這個問題還沒有一個明確的指導性意見;第三是污水處理費的保本微利并沒有充分考慮污泥處理處置的費用問題,如何在污水處理費和政府補貼中落實這部分的資金需求問題。
本文以污水處理廠廠界為準,廠內為污泥處理,廠外為污泥處置,這種分類便于下面關于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與運營體制討論。
2.污泥處理處置投資規模預測
首先有關污泥處理處置投資規模預測問題,污泥的條件、地方政府的財力、地區的地理與土地資源狀況、污水處理廠的布局、污泥產生量、污泥的市場出路、環保要求等因素將決定污泥處理處置的技術路線的選擇。技術的選擇決定了污泥處理處置的成本,將決定投資總量需求的預測。但是污泥處理處置技術的選擇需要因地制宜,干化焚燒、填埋以及有條件進行土壤改良、農用及園林綠化肥料或作為水泥生產、制熱工廠的燃料等不同技術處理投資相差很大,特別是可資源化的情況下還會有一定的收入,因此做出全國范圍內確切的投資總量預測是有困難的。特別是在現階段各種技術處理方案還在探索之中,個案居多,還沒有形成公認的業內平均成本。
在這種情況下首先應該明確污泥處理處置的投融資原則以及政府和企業的責任分配,對不同的地區進行分類指導,是目前可行的做法。而具體落實到每個地方政府需要不僅制定污泥處理處置專項規劃,同時還要制定投資規劃,落實融資和建設、運營體制等事宜。
3.污泥處理處置投資、建設與運行體制
目前,各級政府應該承擔起污泥處置設施投資、建設的責任。原因有三個方面,第一,由于污泥的偷排或不妥當的處理處置會帶來環境的二次污染,同時也嚴重影響污水處理的效果。第二,目前污水處理費收費不到位、收費水平過低。在這種情況下,污水處理廠的市場化項目也往往已將污水處理費收費權抵押給了銀行,所以作為沒有收費保障的污泥處置則面臨商業融資的困難,市場化運作難度大。
目前在建立污泥處理處置投資、建設與運行體制時可考慮以下三個原則。
第一,在建新的污水處理廠的同時設計、建設污泥處理設施,并同時運行。地方政府須同時著手規劃設計污泥處置設施,根據污泥的產生情況建設污泥處置設施,政府要從自身的條件因地制宜組織規劃與建設。已建污水處理廠須在11五期間建設相應的污泥處置設施,根據技術選擇調整已有污水處理廠的污泥處理的工藝。由于污泥處置要涉及到如市政部門、園林部門、環保部門等政府部門、農民、水泥和電廠等企業、垃圾填埋場,需要建立一個完整的產業鏈,不是一個企業可以解決的,需要政府系統規劃、組織協調其設施的建設與運行。
第二,污泥處置的投融資主體應該是政府。很多地方政府在污水處理廠市場化以后,大幅度減少了前期的建設投資,政府應該在財政里準備專門預算來建設污泥處置設施。在有經濟實力的特大城市應該有政府規劃投資建設集中的污泥處置設施如焚燒處置設施、填埋設施。在中西部不發達地區,國債、政策性貸款、國際金融組織的軟貸款應該把污泥處置設施的建設作為重點支持領域,提供其所需資金,并降低其融資成本,同時把國際先進的處理技術與經驗引進進來。政府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來運營管理。國家環保總局的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標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大于60%,不僅要考核其污水處理率,還要同時檢查其污泥處理處置的狀況,加速污泥處理處置設施的建設。
第三,作為投資不大、并有一定經濟收入的可資源化的污泥處置設施,要在嚴格把好環保關的情況下,企業作為主角在政府的配合下進行設施建設的商業運作,政府應為企業提供低息貸款、給予稅收上的優惠,扶植環保企業的成長。
4.污水處理費與政府補貼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國家環保總局《關于推進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的意見》的要求,對于重點流域地區,應在2005年內將污水處理收費標準調整到保本微利水平,對污水處理收費達不到0.8元/噸的城市,其污水處理設施項目國家不予資金支持。而現狀是到目前為止超過0.8元/噸的城市只有北京、上海、南京、深圳、徐州、蘇州等少數大中城市。中西部以及東北的大部分大中城市的污水處理費仍在0.4元/噸以下,難以做到污水處理廠建設與運營的保本微利,根本滿足不了污泥處理處置的要求。污泥偷排成了污水處理廠減少運營成本的手段之一,不論是國有的污水處理廠還是市場化項目的污水處理廠都普遍存在這一問題,而監管部門也無能為力解決這一問題。
污水處理費的征收主體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根據企業上報的成本或市場化項目簽訂的處理價格支付給企業,即便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很低,也不影響企業的收入,這種情況下,政府的補貼所占的比例大。在市場化項目的情況下,如BOT項目或TOT項目一般地方政府付給企業污泥的處理和運輸費用,企業委托專業的運輸公司外運。一般占污水處理廠運營費用的10%左右。所以,目前的污水處理費的概念是涵蓋了污水處理廠內部的污泥處理費用的。但是污泥的最終處置費用并沒有包括在內。所以可以把污泥的處理和污泥的處置分開來考慮,在調整和核撥污水處理費或市場化項目政府核撥的過程中,一定要保證將污泥處理成本納入。以免在污泥處理環節,損害企業的處理積極性或因盈利取向導致污泥不正當處理隨后偷排的現象的發生。而最終處置應該由政府投入專項資金進行建設。
5.污泥處理處置監管
污泥的處理處置監管主要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考慮。
第一,生產運行監管。污泥處理處置的監管是目前污水處理廠監管的重要工作之一。深圳龍崗區在污泥處理處置監管中規定監管人員在每周巡查中都記錄污泥出運車數、噸數,兩次巡查期間脫水機運行時間,兩次巡查期間脫水絮凝劑使用量,并且要求各廠在生產報表中上報污泥量和脫水污泥含水率,以便進行核查。另外每月安排一次對污泥外運情況的跟蹤觀察。
第二,轉移和最終處置監管。污泥的處理處置過程中涉污泥產生者——污水處理廠、污泥的搬運者——運輸公司、最終處置者,企業在盈利驅動下,會在可減少成本的環節鉆空子。這就需要有一個全過程的監管制度。環保的危險廢棄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是個有效的辦法,可以借鑒。
第三,環保監管,環保部門應嚴格控制工業污水超標排放到污水收集管網,可授權污水處理廠對其上游的重點污染源進行調查,環保部門應該積極配合對重點污染源行使處罰權,以保證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行、控制污泥的重金屬含量。
編輯:武紅霞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