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7-14 09:59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三十一)增強創新創業能力。強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創新功能。推動科研平 臺和數據向企業開放,鼓勵大企業向中小企業開放資源、場景和 需求。建設成本低、要素全、便利化、開放式的孵化器等眾創空 間,支持創新型中小微企業成長。促進特色小鎮規范健康發展。 強化對企業研發的政策支持和獎勵。促進創新型應用型技能型人 才成長、集聚和發揮作用,完善外籍人才停居留政策。加強公共 就業創業服務,為勞動者和企業提供政策咨詢、職業介紹、用工 指導等便捷化服務。優化營商環境,全面推行“證照分離”、“照 后減證”,簡化企業生產經營審批條件。提高監管效能,實現事 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
(三十二)推進智慧化改造。推進第五代移動通信(5G)網 絡規模化部署和基站建設,確保覆蓋所有城市及縣城,顯著提高 用戶普及率,擴大千兆光網覆蓋范圍。推行城市數據一網通用, 建設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因地制宜部署“城市數據大腦”建 設,促進行業部門間數據共享、構建數據資源體系,增強城市運 行管理、決策輔助和應急處置能力。推行城市運行一網統管,探 索建設“數字孿生城市”,推進市政公用設施及建筑等物聯網應 用、智能化改造,部署智能交通、智能電網、智能水務等感知終 端。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推行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提 供市場監管、稅務、證照證明、行政許可等線上辦事便利。推行 公共服務一網通享,促進學校、醫院、養老院、圖書館等公共服 務機構資源數字化,提供全方位即時性的線上公共服務。豐富數 字技術應用場景,發展遠程辦公、遠程教育、遠程醫療、智慧出 行、智慧街區、智慧社區、智慧樓宇、智慧商圈、智慧安防和智 慧應急。
(三十三)加強生態修復和環境保護。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 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要求,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 性。建設生態緩沖帶,保留生態安全距離。持續開展國土綠化, 因地制宜建設城市綠色廊道,打造街心綠地、濕地和郊野公園, 提高城市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和自維持能力。加強河道、湖泊、濱 海地帶等城市濕地生態和水環境修護,強化河流互濟、促進水系 連通、提高水網密度,加強城鎮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地下水超采 綜合治理。大力推進城市節水,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基本消除 劣 V 類國控斷面和城市黑臭水體。推進生活污水治理廠網配套、 泥水并重,推廣污泥集中焚燒無害化處理,推進污水污泥資源化利用。地級及以上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分類投放、收集、運輸、 處理的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系統,到 2025 年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 理能力達到 80 萬噸/日左右。健全危險廢棄物和醫療廢棄物集中處理設施、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體系。加強城市大氣質量達 標管理,推進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協同控制。加強塑料污染、環境噪聲污染和揚塵污染治理。
(三十四)推進生產生活低碳化。錨定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推動能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有序引導非化石能源消費和以 電代煤、以氣代煤,發展屋頂光伏等分布式能源,因地制宜推廣 熱電聯產、余熱供暖、熱泵等多種清潔供暖方式,推行合同能源 管理等節能管理模式。促進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綠色低碳轉 型,推進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鼓勵建設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 筑,推動公共服務車輛電動化替代,到 2025 年城市新能源公交車 輛占比提高到 72%。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倡導綠色出行和綠 色家庭、綠色社區建設,推廣節能產品和新建住宅全裝修交付, 建立居民綠色消費獎勵機制。推進統一的綠色產品認證和標識體 系建設,建立綠色能源消費認證機制。在 60 個左右大中城市率先 建設完善的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
(三十五)推動歷史文化傳承和人文城市建設。保護延續城 市歷史文脈,保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和歷史文化街區的歷史肌理、 空間尺度、景觀環境,嚴禁侵占風景名勝區內土地。推進長城、 大運河、長征、黃河等國家文化公園建設,加強革命文物、紅色 遺址、世界文化遺產、文物保護單位、考古遺址公園保護。推動 非物質文化遺產融入城市規劃建設,鼓勵城市建筑設計傳承創新。 推動文化旅游融合發展,發展紅色旅游、文化遺產旅游和旅游演 藝。根據需要完善公共圖書館等文化場館功能,建設智慧廣電平 臺和融媒體中心,完善應急廣播體系。加強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 設,有序建設體育公園,促進學校體育場館開放。
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樹立全周期管理理念,聚焦空間治理、社會治理、行政管理、 投融資等領域,提高城市治理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水平,推進城 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三十六)優化城市空間格局和建筑風貌。發揮發展規劃引領作用,全面完成城市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劃定落實耕地和永久 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和城鎮開發邊界。堅持以水定城、以水 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根據水資源承載能力優化城市空間 布局、產業結構和人口規模。優化居住、工業、商業、交通、生態等功能空間布局,適當提高居住用地比例。合理控制老城區開 發強度,推動新城新區高質量高標準建設,統籌布局各類市政公 用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促進產城融合、職住平衡。建立地下空 間開發與運營管理機制,推行分層開發和立體開發。推動開展城 市設計,加強城市風貌塑造和管控,促進新老建筑體量、風格、 色彩相協調。落實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新時期建筑方針, 治理“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亂象。嚴格限制新建超高層建 筑,不得新建 500 米以上建筑,嚴格限制新建 250 米以上建筑。
(三十七)提高建設用地利用效率。促進城鎮建設用地集約 高效利用,實行增量安排與消化存量掛鉤,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 地規模,推動低效用地再開發。鼓勵地方結合實際劃設工業用地 控制線,推進“標準地”出讓改革,健全長期租賃、先租后讓、 彈性年期等市場供應體系。提高低效工業用地容積率和單位用地 面積產出率,建設城鎮建設用地使用權二級市場。推動不同產業 用地類型合理轉換,探索增加混合產業、復合功能用地供給。鼓 勵地方完善老舊廠區和城中村存量建設用地用途轉變規則,探索 建設用地地表、地下、地上分設使用權。推廣以公共交通為導向 的開發(TOD)模式,打造站城融合綜合體,鼓勵軌道交通地上 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利用。
編輯:李丹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