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6-27 09:42
來源:中國固廢網
作者:林文琪
摘要:我國已在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啟動垃圾分類工作,在此背景下,園林綠化廢棄物單獨分類和資源化處理成為必然的選擇。本文梳理了我國關于園林綠化廢棄物分類和處理的相關政策,介紹了北京和上海的園林綠化廢棄物分類和處理的實踐,為其他城市開展園林綠化廢棄物分類和處理提供了借鑒,并提出了園林綠化廢棄物分類和處理的發展建議,對推動園林綠化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有積極意義。
關鍵詞:園林綠化廢棄物;資源化處理;案例研究
1 前言
園林綠化廢棄物是城市固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綠化植物在生長過程中自然更新或人為養護過程產生的廢棄物,又被叫做園林垃圾、綠化植物廢棄物、園林綠化垃圾等。根據《2020年城鄉建設統計年鑒》,我國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從1981年的1.5㎡提高到2020年的14.8㎡,由此導致園林綠化廢棄物大量增加[1-3],而多數城市在園林綠化廢棄物資源化處理方面的工作較為滯后。在此背景下,本文通過梳理園林綠化廢棄物資源化處理的相關政策文件,以及上海和北京的項目案例,對推進我國園林綠化廢棄物的資源化處置工作提出建議。
2 政策概況
2007年,我國原建設部頒布了《關于建設節約型城市園林綠化的意見》(建城〔2007〕215號),明提出“鼓勵通過堆肥、發展生物質燃料、有機營養基質和深加工等方式處理修剪的樹枝,減少占用垃圾填埋庫容,實現循環利用”。2014年8月,國家林業局發布了《綠化植物廢棄物處置和應用技術規程》(LY/T2316-2014)行業標準,并于2015年7月,由國家標準化管委會發布《綠化植物廢棄物處置和應用技術規程》(GB/T31755-2015)國家標準,對園林綠化廢棄物的處置和應用做了規范。
上海市是國內較早開展園林綠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地區,其2009年就制定了《綠化植物廢棄物處置技術規范》(DB31/T404-2009)的地方標準。2010年,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下發了《關于加強本市綠化枯枝落葉循環利用的實施意見》(滬綠容〔2010〕386號),將“公共綠地枯枝落葉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0%以上”指標納入了上海市“十二五”綠化發展規劃,并在2012年發布的《上海市公園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了園林廢棄物集中收運和處置要求。
北京市于2011年制定了《園林綠化廢棄物堆肥技術規程》(DB11/T840-2011),鼓勵園林綠化廢棄物收集后通過堆肥實現資源化利用。2016年10月,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發布了《關于杜絕焚燒園林綠化廢棄物積極推進資源化利用的意見》,要求全面杜絕焚燒園林綠化廢棄物積極推進資源化利用,在城區綠地、小區綠地、公園、旅游景區等,以集中收集綜合處理為主,根據土地規劃和資源分布情況,在城區周邊建立適度規模的綜合處理場,進行廢棄物循環利用處理。2019年4月,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制定《北京市園林綠化局關于推進園林綠化高質量發展試點工作方案》,提出“落葉樹枝不出園”的政策,推進園林廢棄物規模化處理場所建設,實現集中收集、處理、再利用。延遲清掃,延長落葉觀賞期的同時,探索城市森林落葉自然腐爛回歸土壤。
2015年,杭州市園林文物局印發了《杭州市城區綠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指導意見》,提出了園林綠化廢棄物利用的方式主要有制成板材、有機覆蓋物、有機肥料、生物質燃料等多種利用方式。為進一步規范園林綠化植物廢棄物的管理,杭州市于2018年發布了《園林綠化植物廢棄物資源利用管理規范》(DB3301/T0275-2018),于2019年發布《城鎮綠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規程》(DB33/T1183-2019),從管理上規范了園林綠化廢棄物的產生,運輸,場地設置、處理和應用要求,從技術上明確了幾種利用方式的操作流程和相應指標。
2017年6月,蘇州市頒布《蘇州市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制度實施方案》,要求園林綠化垃圾應設置密閉專門容器單獨投放,嚴禁混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嚴禁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和焚燒廠進行處置,并且產生單位要承擔園林綠化垃圾資源化處置相應的費用。2019年5月,蘇州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專門制定了《蘇州市城市園林綠化垃圾分類 處置工作實施辦法 (試行)》,明確園林綠化垃圾產生單位應當將園林綠化垃圾送至處置點集中處理,并承擔相應的費用,對于區域內未建成集中或相對集中處置設施的,必須自行處置,嚴禁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和焚燒廠進行處置。
2017年11月,廈門市市政園林局發布《廈門市園林綠化廢棄物管理辦法》,計劃通過兩年的時間逐步建立和完善綠化垃圾管理體系,規范廈門市園林綠化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理,支持園林綠化廢棄物的景觀和木材應用,粉碎漚肥再生利用或再生能源利用。2020年,廈門市垃分辦發布《廈門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廈垃圾分類〔2020〕1號),要求做好園林綠化廢棄物的收集、運輸和資源化利用,禁止園林綠化廢棄物混入生活垃圾。
2018年11月,珠海市頒布實施了《珠海市大件生活垃圾、園林垃圾處理費用征收(暫行辦法)》,園林垃圾終端處理單價暫定330元/噸。2021年6月,珠海市開始實施《珠海經濟特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進一步明確要求園林垃圾禁止混入生活垃圾。當年11月,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編制的《珠海市垃圾處理設施專項規劃(2020-2035)》出爐,根據規劃,珠海市未來將建設園林綠化垃圾處理設施7處,總處理能力將達到860噸/日。
3 典型案例
3.1 上海市
上海市在靜安區松江新橋苗圃和上海植物園等建立了園林綠化廢棄物資源化處置基地[4,5]。松江新橋苗圃園林綠化廢棄物堆肥基地建于2006年,主要是將枯枝落葉粉碎和生物發酵,加工成綠化有機介質,產品主要應用于轄區內園林綠地用地的土壤改良,提高轄區內土質肥力,解決土壤容易板結、pH值偏高等問題。該基地運行至2015年,因土地租期到期以及環保治理要求無法經營等原因被關停,園林綠化廢棄物經松江區內設置的臨時處置點粗粉碎后,運至郊區的木材加工廠處置。
上海植物園的園林綠化廢棄物堆肥中心是上海處置量最大的綠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基地。該基地建立于1998年,由上海植物園綠化工程有限公司負責運營, 2014年優化改造后,其年生產能力超過1.5萬立方米(綠化介質),主要承擔徐匯區、原盧灣區、閔行區(部分)、長寧區(部分)產生的園林綠化廢棄物的處置工作。由于產品銷路問題,以及處置過程成本高于產品銷售價格(生產綠化介質的加工費、場地費、運輸費約為700元/m3,綠化介質銷售價格約為400元/m3),導致該基地園林綠化廢棄物處置業務運營處于長期虧損狀態。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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