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6-10 10:36
來源:中國水網
2. 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穩步推進
貫徹落實《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20年)》《地下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全省2051座加油站的7036個地下油罐完成雙層罐更換或防滲池設置。持續開展地下水污染現狀調查評價,基本掌握12.3萬平方公里1:25萬比例尺區域地下水質量。 完成1926眼廢棄井封井回填。地下水監測點位不斷優化,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建成地下水水質監測點位409個。
3.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取得進展
農村環境整治穩步實施,截至2020年底,累計完成3027個行政村農村環境整治。建成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8175套,日污水處理能約20.73萬噸,建成配套污水收集管網8961.91公里,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覆蓋行政村4202個。全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10.2%。各地基本完成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編制;農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無序排放得到有效管控和治理,全省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行政村覆蓋率94.4%以上;養殖業、種植業污染得到有效防控,全省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86.44%,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99.57%;化肥、農藥持續減量增效;農業農村環境監管能力進一步提高,村民參與農業農村環境保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顯著增強,農村生態環境得到極大改善。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局部區域地質高背景導致土壤重金屬超標問題較為突出
因地質高背景導致六盤水市、畢節市等部分區域農用地鎘“超標”嚴重,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類耕地面積總體過大,農產品質量安全與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的相關性特征不顯著。貴陽市、黔東南州、黔西南州等地部分地塊因地質高背景原因導致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不滿足開發利用要求,嚴重制約了土地的開發利用。
2.地下水污染底數不清、治理難度大
由于我省喀斯特地貌特征,地下水埋藏較深,地下水污染具有隱蔽性,化工集聚區、焦化集聚區、有色金屬冶煉集聚區地下水污染風險尚不明確。歷史煤礦、硫磺礦、銻礦、錳礦等開采活動導致六盤水市、畢節市、銅仁市、黔南州、黔西南州等地局部區域地下水污染,形成礦井涌水持續對土壤和地表水產生影響,但尚未探索出適宜巖溶山區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技術方法。
3.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頭預防壓力較大
納入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涉鎘企業管理的行業企業需進一步篩選和完善;部分企業有毒有害物質跑冒滴漏、事故泄漏等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隱患沒有根本消除,污染隱患排查、自行監測等法定義務落實不到位。局部區域煤礦、銻礦、錳礦等礦區歷史遺留固體廢物仍持續向外環境釋放污染物,造成周邊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風險仍然存在。部分污染源周邊地下水污染擴散趨勢未得到有效控制,周邊地下水環境質量存在惡化風險。
4.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任務艱巨
農村環境整治存在明顯短板,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低,約90%的行政村未達到環境整治要求。已整治地區成效還不穩定。現有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效果差,資源化利用水平不高,資金投入嚴重缺乏,長效機制不健全,治理成效不明顯;農村生活垃圾和農業廢棄物處理處置機制尚不完善;畜禽養殖場糞污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方式不規范,養殖生產布局需進一步優化。化肥農藥使用量偏高,部分地區地膜殘留量大等問題突出。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體系基礎依然薄弱
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監管人員設備不足、監測和執法能力不足,難以滿足監管需要。部分市州對“一住兩公”建設用地準入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部門間聯動監管、信息共享等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尚不健全。土壤和地下水治理修復、風險管控和二次污染防治缺乏有效的環境監管手段。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尚不清晰,區域土壤地質背景調查工作尚未開展,建設用地土壤砷等元素地質高背景邊界不清晰。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以“在生態文明建設上出新績”為總目標,以深入實施大生態戰略行動為總路徑,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為總抓手,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風險管控,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解決一批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人居環境安全、地下水生態環境安全,推動建設生態宜居美麗鄉村,為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作出新貢獻。
(二)工作原則
保護優先,預防為主。落實溯源、斷源、減排措施,切斷污染物進入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的途徑。深入實施化學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推進農業生產清潔化、產業模式生態化。
問題導向,系統治理。扭住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重點污染物,聚焦突出環境問題,打通地上和地下、城市和農村,協同推進水、氣、土、固體廢物、農業農村污染治理。
強化監管,依法治污。完善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污染防治法規標準體系,加強監管執法,強化“污染者擔責”。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省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得到進一步管控,受污染耕地和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鞏固提升;重點園區地下水污染趨勢得到基本遏制,農業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穩步推進,農村生態環境持續改善。
表1 “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主要指標
類 型 | 指標名稱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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