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5-26 08:57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四)支持兼并重組等其他盤活方式。積極探索通過資產證券化等市場化方式盤活存量資產。在符合反壟斷等法律法規前提下,鼓勵行業龍頭企業通過兼并重組、產權轉讓等方式加強存量資產優化整合,提升資產質量和規模效益。通過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戰略投資方和專業運營管理機構等,提升存量資產項目的運營管理能力。
以下為《意見》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的意見
國辦發〔2022〕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過多年投資建設,我國在基礎設施等領域形成了一大批存量資產,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重要支撐。有效盤活存量資產,形成存量資產和新增投資的良性循環,對于提升基礎設施運營管理水平、拓寬社會投資渠道、合理擴大有效投資以及降低政府債務風險、降低企業負債水平等具有重要意義。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就進一步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提出以下意見。
一、聚焦盤活存量資產重點方向
(一)重點領域。一是重點盤活存量規模較大、當前收益較好或增長潛力較大的基礎設施項目資產,包括交通、水利、清潔能源、保障性租賃住房、水電氣熱等市政設施、生態環保、產業園區、倉儲物流、旅游、新型基礎設施等。二是統籌盤活存量和改擴建有機結合的項目資產,包括綜合交通樞紐改造、工業企業退城進園等。三是有序盤活長期閑置但具有較大開發利用價值的項目資產,包括老舊廠房、文化體育場館和閑置土地等,以及國有企業開辦的酒店、餐飲、療養院等非主業資產。
(二)重點區域。一是推動建設任務重、投資需求強、存量規模大、資產質量好的地區,積極盤活存量資產,籌集建設資金,支持新項目建設,牢牢守住風險底線。二是推動地方政府債務率較高、財政收支平衡壓力較大的地區,加快盤活存量資產,穩妥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提升財政可持續能力,合理支持新項目建設。三是圍繞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區域重大戰略以及推動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等,鼓勵相關地區率先加大存量資產盤活力度,充分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三)重點企業。盤活存量資產對參與的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引導支持基礎設施存量資產多、建設任務重、負債率較高的國有企業,把盤活存量資產作為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以及防范債務風險、籌集建設資金、優化資產結構的重要手段,選擇適合的存量資產,采取多種方式予以盤活。鼓勵民營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參與盤活國有存量資產,積極盤活自身存量資產,將回收資金用于再投資,降低企業經營風險,促進持續健康發展。
二、優化完善存量資產盤活方式
(四)推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健康發展。進一步提高推薦、審核效率,鼓勵更多符合條件的基礎設施REITs項目發行上市。對于在維護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強化民生保障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項目,在滿足發行要求、符合市場預期、確保風險可控等前提下,可進一步靈活合理確定運營年限、收益集中度等要求。建立健全擴募機制,探索建立多層次基礎設施REITs市場。國有企業發行基礎設施REITs涉及國有產權非公開協議轉讓的,按規定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研究推進REITs相關立法工作。
(五)規范有序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鼓勵具備長期穩定經營性收益的存量項目采用PPP模式盤活存量資產,提升運營效率和服務水平。社會資本方通過創新運營模式、引入先進技術、提升運營效率等方式,有效盤活存量資產并減少政府補助額度的,地方人民政府可采取適當方式通過現有資金渠道予以獎勵。
(六)積極推進產權規范交易。充分發揮產權交易所的價值發現和投資者發現功能,創新交易產品和交易方式,加強全流程精細化服務,協助開展咨詢顧問、盡職調查、方案優化、信息披露、技術支撐、融資服務等,為存量資產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開辟綠色通道,推動存量資產盤活交易更加規范、高效、便捷。采取多種方式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吸引更多買方參與交易競價。
(七)發揮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功能作用。鼓勵國有企業依托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按規定通過進場交易、協議轉讓、無償劃轉、資產置換、聯合整合等方式,盤活長期閑置的存量資產,整合非主業資產。通過發行債券等方式,為符合條件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盤活存量資產提供中長期資金支持。
(八)探索促進盤活存量和改擴建有機結合。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盤活城市老舊資產資源特別是老舊小區改造等,通過精準定位、提升品質、完善用途等進一步豐富存量資產功能、提升資產效益。因地制宜積極探索污水處理廠下沉、地鐵上蓋物業、交通樞紐地上地下空間綜合開發、保障性租賃住房小區經營性公共服務空間開發等模式,有效盤活既有鐵路場站及周邊可開發土地等資產,提升項目收益水平。在各級國土空間規劃、相關專項規劃中充分考慮老港區搬遷或功能改造提升,支持優化港口客運場站規劃用途,實施綜合開發利用。
(九)挖掘閑置低效資產價值。推動閑置低效資產改造與轉型,依法依規合理調整規劃用途和開發強度,開發用于創新研發、衛生健康、養老托育、體育健身、休閑旅游、社區服務或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新功能。支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資產投資公司以及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通過不良資產收購處置、實質性重組、市場化債轉股等方式盤活閑置低效資產。
(十)支持兼并重組等其他盤活方式。積極探索通過資產證券化等市場化方式盤活存量資產。在符合反壟斷等法律法規前提下,鼓勵行業龍頭企業通過兼并重組、產權轉讓等方式加強存量資產優化整合,提升資產質量和規模效益。通過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戰略投資方和專業運營管理機構等,提升存量資產項目的運營管理能力。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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